他沉默了一会,说:“他是莱昂纳多·弗拉梅尔的弟子。”
“那位疯狂的弗拉梅尔。”伊丽莎白点点头:“我看过他的资料,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那都是最糟糕的配偶,您是想表达什么吗?”
“孩子,你就一点也不怕他老师产生的一些影响?”
“您真像我的长辈。”女孩娇声笑了起来。
听出了她话里的意味,老人只能自嘲地苦笑两声,他和这个女孩没有血脉上的关联,而作为他们唯一联系的乔治·洛朗,失踪到现在才有援救就有他的原因,昂热明白自己的复仇不可能停下,但出奇地感到有些疲惫。
本以为这场谈话会到此为止,可女孩突兀的问题让它延续了下去。
“您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吗?”
昂热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在剑桥时是位颇有魅力的校草,那时的昂热风流倜傥,朝气蓬勃,他会坐在叹息桥边的草地上,一边读着雪莱的诗集,一边看着往来的女生,那时的女孩喜欢穿白稠的长裙和牛津式的白底高跟,等待康河的微风拂过,长裙缓缓飘起露出百合花色的雪白小腿,真是漂亮极了!
可是那些东西都不在了,校园里的学生不会再讨论诗歌、哲学和艺术,那些东西对毕业后谋得一份好的职业没什么用处,他们考取证书,学习各式的外语和专业名词,而不是聚在树荫下讨论雪莱的和拜伦的诗篇。
但即使还在又有什么用呢?卡塞尔庄园的那场悲剧结束了他的人生,他失去了梦想、朋友甚至家人,往后他只为了那份刻骨的仇恨活着,爱情这种东西和他无缘。
这百年来昂热不是没有女人,他给自己套上了一层花花公子的外衣,但事实是无关乎外衣,他是希伯尔特·让·昂热,就会有无数的女人趋之若鹜,有些女人清楚他的伪装却不会点破,有些人则沉醉于花花公子式的昂热,但昂热从没遇见过爱情这东西。他的心已经被仇恨的火种填满了,塞不下其他的东西。
女孩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父亲以前从不让我接触龙族,陪伴我从小长大的人是我的教母而不是父亲,我的教母是位艺术教授,她教的是油画,但从小最喜欢教我的却是文学。”
“洛朗是法国的家族,她就带我读法国的名着,法国人喜欢在书里面写爱情,《茶花女》、《红与黑》、《巴黎圣母院》,那些作家往往会设置一些因素,诸如男人的丑陋,女人的卑贱身份,乃至于婚外情,来凸显出爱情的纯洁和高贵,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这些故事能让我哭出来,我可怜的教母要花上整整一天,来安慰一个被可恶的作家伤透心的女孩。”
“后来我的教母忙了起来,在巴黎郊外庄园接受艺术教育时,她送了我一个不小的图书馆作为礼物,在那里我读了尼采,叔本华还有很多很多。”
“从科学角度来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多巴胺、苯乙胺醇这些生物激素的作用,按照‘超人’的世界观来看,爱情是毫无意义的两性价值观,生物繁衍本能的附属品,是降低社会运行效率的障碍物,简而言之就是垃圾。”
“从纯功利的角度看,爱情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繁衍,繁衍的本能会让男人寻找优秀的母体把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而母体会选择尽可能优秀的男性来得到更优秀的子嗣。”
昂热已经不知道今天是第几次感觉到惊讶了,“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这个名字他当然清楚,不是因为他是世界闻名的诗人、思想家、哲学家,而是因为他在混血种界拥有的声望。
就是这位体内流淌着龙血,但同时血统不高的学者,让早在几个世纪前就已经濒临灭亡的崇龙教派重新焕发了生机,他的着作被崇龙教派奉为经典,是教派在十九世纪极速扩张,虽然由于秘党的围剿遁入地下,但秘党高层都清楚这些人掌握了不容忽视的底蕴与龙族技术,即便在秘党的围剿中元气大伤,也注定不可小觑。
“陈莫的血统评级并不高。”昂热疑惑地问道。
女孩点了点头:“我知道,c级的血统评级,只有言灵算是不错,体能方面一塌糊涂。”
“那”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信尼采了?那东西只有被权力迷花了眼的老东西和十八岁的男孩才会信吧。”
女孩重新转头向执行部外面走去:“所以我说您果然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女孩的声音清脆,如同细碎的冰块落在装满了柠檬水的玻璃杯中,叮当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