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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交涉(第1页)

牧野知县杨兆龙从没有想到牧野的战争来的这么早,他这个知县非常失职,在百姓还未得到教化时便上了战场。

这个教化是教给他们人命的珍贵,他们依然带着易洛魁与休伦共有的战争观念,他们生来要参与战争、必以战死终结,就算战死了也会在被收养的俘虏身上延续生命。

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天才提出的这一设想,敌人被俘虏了,经过一场祭祀,祭司说他已经被战死的战士灵魂附体,俘虏自己心知肚明,可他能怎么说呢?

说自己没有附体,然后在祭司的惋惜中宣布祭祀失败,一石斧砍死?

还是假装祭祀成功,继续活下去?

反正不管俘虏怎么选,最后只有祭祀成功的人活下来,祭祀不成功的都死了。

就像保证生男孩,不生男孩退钱的骗子一样。

久而久之,部落勇士根本对战死毫无畏惧。

别说没有铠甲,就连没有兵器,拿着石弓都敢跟法国人的火枪互怼,更别提如今他们有了精炼环刀与合开药弩。

野蛮获胜的原因从来不是野蛮,恰恰是野蛮本身向文明靠拢,从中学习对自己有利的知识,并尚未被积重难返的恶习影响之结果。

杨兆龙苗兵的营甲制打散了牧野原住民部落的编制,把他们有效的统合在一起,建立起一支由北洋军官直接领导、播州杨氏苗人教官训练、天朝铁器武装的北亚部队。

在老约翰的视野里,明军的进攻阵形非常整齐,整齐到完全不像一次奇袭,而是以他从未见过只听说过的会战形式出城结阵,五个独特军阵排山倒海般向围城大营压过来。

从来没人知道,城里的明军有这么多士兵。

三营苗兵装束的牧野保甲位居最前,每营把总左右皆有三十多名身穿板甲未着罩袍的步行骑士,他们统统提着有各式各样纹章的盾牌,肩膀上扛着流星锤与金瓜之类的钝器,军阵整体给人压力极大。

这些人后面同样还是轻装步兵,不过他们普遍穿着皮甲、棉甲、链甲,端有三根管子的棒槌,队伍里有一小部分人光着脚,看上去像水手才有的习惯,他们赶着拉动佛朗机炮的马车,这些马儿本来都是艾兰骑马步兵的坐骑,如今全被征用了。

最后是十个小队明军骑兵威风凛凛的横阵排开,老约翰确信给自己钱的骑兵就在那些人里面,他们有银光闪闪的盔甲,有赤红镶嵌铁钉的甲裙,还有那引人注目的红穗盔枪,让人看一眼就记住,绝不会错。

敌军正在向围城大营压迫过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本该在前阵指挥部队的贵族老爷在营帐里跟伯爵讨价还价,还有几名贵族在战斗来临前便率小股部队离开大营向北撤退。

事实上战斗已经开始了,大营中一位受人尊敬的贵族是米勒爵士的好友,他认为米勒爵士死在地道,发誓要把挚友的尸首从大明人手中拯救出来,不被那些异教徒玷污,率领麾下二百多人组成的部队一路从前阵赶往营中地道口,指挥部队向地道内潜伏的明军进攻。

整个围城大营是越乱,明军有序的行进就给前方部队带来越大的压力。

更糟的是明军阵前使用纹章盾牌的步行板甲战士给围城部队阵前的贵族造成错觉,几乎每个贵族身边都有精熟纹章学的侍从,他们以为有贵族参与这次反叛,还派出骑手端着带有同样纹章的旗子上前试图交涉。

结果没有丝毫意外,左翼牧野营的保甲军早已开好了大弩,端着纹章盾牌的艾兰王国下马步兵看着敌军阵中跟自己盾牌画一样画的骑兵前来内心毫无波澜。

阵前被下马步兵保护严实的营把总一手执旗,抽出护手刀镡铜铸大明东洋四字的佩刀,骤然间百矢齐发,旗杆落地,连哀鸣的机会都没有,人马俱被弩矢钉个通透。

三个营把总都是参与过明西二次战争的东洋老兵,中军牧野营与右翼牧野营的把总在那场战争前都只是旗军,因功升小旗,后来跟黑云龙去牧野当了保甲的把总,这就算断了退役的路,做军官了。

左翼把总则是因为在北洋成绩优异,东渡时就是小旗,整个明西二次战争没捞到功勋,后来去到牧野,因缘际会又让他捉住打仗的机会,这场仗他说什么要立出点功勋来,让自己这把总名副其实了,因此心里最急,恨不得自个儿把唢呐抢过来吹,让部队步伐比另外两营快一点。

大多东洋军府旗军出身的军官都有这个毛病,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觉得敌人全是土鸡瓦狗、一锤就碎。

就连这次,没有东洋军标配镇朔将军炮,他们还是觉得取胜将会非常容易,因而士气如虹。

说起来局面吊诡,本来准备列队攻城的围城军队看见明军出城营地,理论上应该感觉到轻松且欢快——攻城相较野战伤亡可要大的多,可此时此刻他们非但没有轻松,反而因情况更改混乱失灵的指挥系统而倍感担忧。

等查尔斯伯爵率领众人从营帐里钻出来,那些少数脱离战场的小贵族已经脱离了,明军阵线也在行军中完成变换短暂止步于大营二百步外,十二架炮车两翼分鬃架设,以炮弹向摆设在大营壕沟外的两架投石炮展开轰击。

余下炮车继续随四营部队缓缓前进,并在行进过程中分散并入牧野三营。

在这个过程当中,英格兰围城军只使用一门回旋炮反击,反倒是被火炮间断射击压制的投石炮向两军中间的空地上丢出两块巨石——他们的火药不足。

即便如此,英格兰火炮依然在射程上令领军的应明耳目一新。

这年月,用一样规制的炮,别人的射程可都比大明短一截,在艾兰国的都柏林部队也是如此,唯独在这,他发现围城部队的火炮跟明军火炮在弹道、射程上差不多。

挺让人惊奇,不过这个新发现对战局没丝毫影响,敌军只有一门炮能用,炮手还不懂跳弹对军阵的杀伤力,在这个距离开炮不易拿捏落点,对部队造成威胁有限。

很快他的部队就推进到百步距离,敌人的长弓与己方药弩都开始射击,他的马拉炮车也终于跟随部队推进至前线,把清一色的马屁股露给敌人。

这个距离是散弹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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