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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笑、笑、笑,你们就知道笑!”一位与我穿同样侍应裙的女孩走来,一本正经,“青青,人家已经催了好几遍卡布其诺了,都有点儿拍桌子了。”

“JOANE,告诉他,一杯好咖啡是要用心慢慢煮的。如果连这点儿耐心都没有,那他根本就不配喝!”DANIEL摇头晃脑、趾高气扬地说。

“好,好,既然这么高深,那你去说!”

“我?!”DANIEL吐吐舌头,急忙把煮好的咖啡倒出来,快速打上奶花,往托盘里摆上两枚曲奇,递给我,神气活现地大叫一声,“DONE!”

“DONE!”我又笑了,对JOANE摆摆手,“张红,别担心,我去对付他们!”

对,两个女孩便是我们——白青青与张红。

揭榜后,张红曾经不吃不喝地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天里,我和蓝湄一刻不离地守着她,生怕她闹出什么惨剧。但三天后,她突然从床上蹦起来,神清气爽、言辞灼灼地说:“尼泊尔的国王打仗打了七次,败了七次,看到一蜘蛛结网结了八次才成功,所以又重整旗鼓,最终还是打胜了。所以说,一个人只要有毅力、执著地追求不放弃,是一定会成功的!”

我默然无语。我怎么觉得有时“执著”是一种痛苦呢?是自己毅力不够吗?但不管怎样,我们都为张红的重新振作欢欣鼓舞。

为了庆贺,我们把小屋好好地整理一番,把所有的书本全部塞到箱子里。买来大束鲜花与彩灯装饰简陋的小屋,然后定购一个硕大无比的蛋糕还有好多瓶啤酒。那一夜,我们把酒言欢、放浪不羁,我唱了生平所有会唱的歌;蓝湄大跳艳舞,妖魅得像一朵愤怒的罂粟花妖;而张红,则一直低头写写画画,我们头一次发现,张红竟然具有非凡的素描天分。她三笔两笔便勾勒出故乡的山山水水——美丽而麻木的女人,低矮歪斜的草棚,还有,一口口的老井……

她告诉我们,故乡的人们很傻,为了灌溉在田间到处打井。但是他们经常半途而废,没打多久见不出水便放弃,然后再打新洞。所以,他们的田间到处都是陷阱,浅的成了男女野合的天然洞房,深的便成了埋人的墓|穴,饿疯的野狗有时会把正在野合的男女当作死尸给吃掉……

那一夜,我们又哭又叫又笑到天亮。“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正好三个,我们的戏轰轰烈烈、肝肠寸断。在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那样放飞过自己。

第二天,我们把小屋打扫一番,与房主结清房租,然后,紧紧相拥,互道珍重。

蓝湄去了三里屯附近的一幢公寓,我和张红则合租了人大西门附近的一间半地下室。每个月六百元,不见阳光。

蔚秀园的故事便这样结束了。

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后,我和张红都囊中羞涩了。我不好意思再伸手向父母要,而张红也正好打算打零工挣些生活费。于是我们便结伴在人大附近转悠。

大街小巷招小工的倒是挺多。可我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满脑子考研题目外,就是浑身上下的清高孤傲。我们不愿做洗头工、按摩工;不愿接触馆子的油腻肮脏;不愿侍候行将就木的老人;不愿为不可救药的孩子在盲目的家长面前许下种种谎言……

我们什么也不愿意做,不屑于做,唯愿把自己锁在不见天日的斗室里,憧憬着“丑小鸭变天鹅”。终于,我发现,我们其实并非坚强,并非胸怀大志,而是“逃避”。

还算运气,我们误打误撞进了这家西餐厅。

在人大西门一条幽深的胡同里。浓荫蔽日,上了年纪的老榆树洒了满满一地的榆钱。餐厅的名字叫“MISS SOMEBODY”,我看了不知所云,不知该如何解释。张红说应该译为“想念某个人”,我说应该是“错过某个人”。她说,想念的一般便是错过的,我则争辩只有错过才可能想念,否则,便会厌倦。

正在争吵着呢,餐厅里打出广告:招女侍应生两名,五官端正,大专以上学历。

我们相视一笑,天助我们也!

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这家西餐厅。这几乎是最理想的工作了,环境幽雅、薪水不菲、工作轻松,下班时还可以带点儿卖剩下的小点心回家。在种种好处前提下,老板对我们有一个要求:戴眼镜。

“为什么要戴眼镜?”

“没看过我招的是‘大专以上学历’吗?”

“对啊。”

“我就是想招一些书卷气重的侍应来提高我们店的格调。”

呵呵,倒也坦诚。张红本来就是厚厚重重的四眼,至于我,随便买了个平光镜架在鼻梁上。

西餐厅需要外国名字,我随口叫了QQ,而张红想了好久,慢慢地吐出一个单词:JANE。

餐厅老板还算仁慈,给我们的月薪是六百大洋,工作则是端茶递水。知道我们考研的特殊情况,他再也不让领班排我们的夜班。或许,他自己也认为,如果从他这里考出两个北大研究生,他的店真的可以打出“卧虎藏龙”的广告了。

我们每天六点钟起床,简单洗漱后便开始温习考研功课。九点半左右,我们步行去餐厅上班。西餐厅十一点开门,但我们必须在十点前赶到,在一个小时内把桌椅擦拭得光可鉴人。餐厅生意不好不坏,赢利不足,果腹有余,所以员工的热情也不温不火,似乎可以这样天长地久下去。

下午六点钟下白班。一下班,张红便飞奔回去,去和分别数小时的书本亲密接触。我不喜欢太早回去,总是带着书本躲在冷清的角落里发呆。餐厅有极棒的音响,有时放美式乡村音乐,有时放爵士乐,有时是爱尔兰风笛。有一次,音响师不知从哪里搞来张德克萨斯州一位女歌手NORAH JONES 的CD,这位骨感强烈、眼神淡泊的女人有着奇怪的嗓音,吵哑、缓慢但穿透灵魂。

有几位简单而亲密的同事,等精明的领班下班回家后,便偷偷地往我桌上摆各种小食。有PIZZA、黑森林、水果沙拉等他们自认为“快变质”的食品。DANIEL动不动便给我煮来各式咖啡,他是我们餐厅的咖啡师,自诩能煮出全北京最香醇的卡布其诺。在他孜孜不倦的教诲下,我品出了咖啡味道,明白了咖啡物语,辨别出了不同咖啡豆的品质,终于,也如同初恋似的,堕入咖啡的情网中,不能自拔。

这份同事的友情,给我平淡枯燥的生活抹上了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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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来越多地发愣。虽然经常面对书本,但思绪总是轻舞飞扬。人们常说,比海大的是天,比天大的是人心。的确是这样的,我的心经常穿越层层时空,邂逅各式各样的精彩。

很小的时候,我便眉飞色舞地告诉妈妈自己梦的颜色,但妈妈总说我骗她。因为梦是没有颜色的,就像黑白照片一样。

我真的没有骗她,我的梦里不仅有七种主色,还有数不尽的辅色。甚至有的颜色我自己都无法解释清楚。种种迹象证明,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活在童话一般的梦境中。

有时,梦做多了,我便拿起笔来描绘。以前,我描绘的是真正的梦,孩子的梦,如今,我描绘白日梦,成|人的梦。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的英语笔记本竟然变成了日记本,开始只是一句两句心得,慢慢地成了长篇大论,如今,应该说是如“滔滔江河,奔流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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