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负手而立,远远地看着楼下的僧人,眉开眼笑:“兰大人,你怎知告知那位娘娘,便一定事成?”
他正为圣旨一筹莫展之时,兰柯传信与他,说是只要将此事告知宠妃,有宠妃相助,此事必定万无一失,他本不相信她会帮忙,还是怀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派人秘密通知了宠妃,没想到宠妃当真现身,令金王松口!
“究竟为何,你真的不知道吗?”
兰柯捻着青须,悠悠地看向远方。
天子脚下,王土岌岌可危。
“金城四家,只余你我了。”
语毕,他便离开了,徒留李牧怔在原地。
人群中立着一抹亮眼的姝色。
面容姣好的宠妃一袭白裘,仿佛融进了雪色中,有她在这儿看着,没谁敢聚众闹事。
李牧心思百转千回,终是化为了一抹叹息,军权在他的手上,他的眼线一度遍布皇城,许多事情,他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能“知道”。
自从那个女孩被金王带入宫里,他就知道那是失踪的兰家千金——兰千度。
金王一边给她无上的宠爱,一边将她逼出整个世界,女孩不明白,但全天下都排斥她,她只能不停地后退,退到王的怀里。
只有依附王才能生存。
这是失忆的她,学到的第一件事。
金王确实将她变成了菟丝花,李牧一开始是这么以为的。
直到小儿子李泷曦魂不守舍地从护国寺回来,他才发现,他猜错了。
她学到的,是心计。
李泷曦,这个振国将军,征战无数、从无败绩的战神,在短短几个月里的相处,就成为了她最锋利的獠牙。
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所以李泷曦这爆脾气,竟也没有选择拔掉常将军这颗毒瘤,而是任由他为非作歹。
他这个小儿子啊,可能没想过战胜,而是顺从了他心爱的女孩,将金国搅得个天翻地覆,苟延残喘。
李牧提步转身,衣摆划开,潇洒肆意,消失在楼阁里。
也罢,也罢。
他也老了,这是年轻人的天下,就随年轻人玩儿去吧。
美人总是被优待的。
即便他们曾经这么憎恨她,也还是在宠妃递上一碗粥的那刻红了脸。
“其实她看起来挺好的,”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捧着粥,脸都快埋进去了,磕磕盼盼道:“我以前这样评价娘娘真是太过分了。”
他周身的同伴纷纷附和:“是啊,大冷天的,还在外边为我们忙活,我们都误会她了。”
一位书生不屑地嗤笑一声,抬眼道:“红颜祸水,迟早要招天谴,也只有你们这种意志不坚定的贱民才会这样想,我可是要做谏官的君子,绝不与妖妃同堂!”
话音刚落,方才的小伙子反驳道:“不是说君子都不吃嗟来之食吗?怎么没见你拒绝啊?还谏官呢,就你那尖酸刻薄的模样也好意思大放厥词?”
书生欲要反驳,见周槽的人都对他指指点点,只好夹紧尾巴飞身逃跑:“你等着,等我高中状元你就死定了!还有你们!”
他跑入一个小巷子,一边踢腿一边咒骂着,一口气还没喘匀,忽而双眼一滞,他迟钝地往下看去,胸前大片的血色飞溅开来,伴随刀剑起落的厉芒,他重重地倒了下去。
织了仙鹤的衣摆微晃,一只锦鞋踩上他的脖颈,随着令人牙酸的骨裂声,书生被收走了最后一口气。
在他身后,男人脸庞刚毅,气若修罗,他步履沉稳,离开了原地。腥甜的血液沿着剑槽缓缓淌下,淌到破旧的青石板面上,汇聚成溪。
“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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