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这种事你叫我怎么说嘛!这种事男人不是都应该知道吗?”她就不信她这么说他还会不懂。
“有什么事是男人都应该知道的吗?”任凯森一头雾水地反问。有什么事是男人都应该知道,而女人可能不知道的吗?她讲的难道是当兵?可是这有什么好不意思的。
“凯森,你真爱说笑,我就不信你到现在都没有经验。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笑话,一个二十九岁的处男,说出来谁相信。现在就连二十九岁的处女都寥寥无几了,更何况一个二十九的大男人,当她林美玉这二十九年来是白活了吗?
“经验?”任凯森愣愣地看着她。“美玉,我真的不懂你指的是什么。”
林美玉自懂得用做人的本钱来媚惑男人后,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看来她是独漏了任凯森这类型的人物!对付这种男人用迂回婉转的方式根本行不通,要直接点明他才会懂。“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要你爱我!”这样讲够白了吧?
他对她的要求显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这要叫他怎么回答?她要他爱她?“爱”是要靠长时间的相处、了解和沟通之后才可能存在的东西。他们虽然认识了两年,可是正式交往的时间也不过九个月而已。在他的心目中,她的确是和别的女人份量不同,可是他知道这还不叫“爱”……至少在他的感觉中这还不算是。
在任凯森的观念中,婚姻是需要永远经营的,万万不可因为一时的爱欲而失去理智。宁可婚后培养感情,也不要婚后浓情反成薄,到最后怒目相向,进而反目成仇,他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感情,可不是辣得呛口的激情。
他试着用最不伤人的口吻告诉她:“嗯,美玉,我明白女人都需要爱情的滋润……可是,我认为爱情是靠时间培养,我向你保证婚后我会尽量在这点上做补偿。”他不是什么外向型的人,可以把山盟海誓随时随地挂在嘴边,可是他刚刚那句话就是他对她的承诺。
林美玉这下可火了。
“谁在和你谈爱情这玩意!我在和你谈‘性’,懂吗?我要你和我做爱!你非要我把话挑得这么明吗?!”
任一个再怎么没有智商的男人也知道,当一个女人衣不蔽体地要求他留下来过夜的意图何在,纵使不知道,他对着几乎是投怀送抱的女体也不应该无动于衷。难道他连最基本的“Humannature”都没有吗?在林美玉所知的领域里这种柳下惠型的男人根本不存在。
当一个男人出现这种无动于衷的反应时,他要不是个“性无能”,再不然就是同性恋!
等等,属于性无能?同性恋?林美玉一想到这里,原本黏着任凯森不放的胴体,一下子离他至少有三公尺远。她上上下下打量任凯森,瞧他一副身强力壮的模样,着实很难想象他会是个性无能……难不成他是个同性恋?
“美玉,这种事我们还是等到婚后再来,现在谈这个好象有点操之过早了……反正现在距离我们的婚期也不远了。”任凯森满脸通红地说。
这实在不能怪他会不好意思,因为他从小到大没什么机会接触女孩子。男女之间会发生什么事他当然是知道的,毕竟坊间有那么多的书和录影带,他要想不知道也挺难的;再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这种事他岂有不知的道理。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去做又是另一回事。
他觉得若没有以婚姻作为保障而和女方发生关系,这对女方来说太不公平了。现下他和美玉虽已决定要结婚,但这种事等到成了正式夫妻之后再做也不迟。
任凯森的拒绝听在林美玉的耳朵里更加证明她的想法,但她还是抱着一线希望,要不然她这两年岂不是白费了。虽说在这两年间她并没有放弃其它的机会,可是不可否认的,任凯森着实是她最好的选择,她不能任她这两年来的心血付诸流水。
她这时候也不故作清纯了,反正她都把话挑明了讲,再装就不像了。
“凯森,就像你说的,我们都快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这种事也是迟早会发生的,就当我们是婚前实习吧。你知道吗?我对这种事真的很好奇……你是男人,你知道的应该比我多……你不会那么小气吧!”她在套话。她压根不信他没做过,除非他就如她所猜测的是个排斥和女人发生性关系的同性恋。
任凯森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知道他这个年纪还是个……处男有点奇怪,可是这么奇怪的事就发生在他身上。当然啦,他也不敢说自己没动过念头,只是人类之有别于禽兽不就在人类可以控制自身的欲望吗?
“嗯……这个……美玉……我……这个……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以为他有经验,只是他要如何告诉她其实他也是经验贫乏呢?
林美玉脱掉任凯森技在她身上的西装外套。
“我知道了,你什么都不必说!这对我来说真是奇耻大辱。”
真的是奇耻大辱!千挑万选的金龟婿居然是只大哆子!她竟然被他蒙在鼓里有两年之久而不自知……开玩笑,谁不知道他和她结婚打的是什么主意,还不是为了要避人耳目。
她林美玉再怎么笨也不会笨得去当个有名无实的任太太!
林美玉唱做俱佳地掩面哭泣。
“我知道是我不够好,就因为我不够好,所以你才不想碰我……”要分手得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