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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不外是流氓之类,当然是看住妓女以防逃跑的。再往里走,就是赫然两排对称的编号小房间,每排五间,一共十间。尽头左转,越过“老鸨席”后,又是十间同样的小房。

小房的布置大同小异,一张简陋的床,铺着花床单。床边有小化妆台,灯光昏暗。阿兵哥进门后,门就关起,门一关起,门边就有红灯亮起来,表示“营业中”。按照“仁武特约茶室游慈娱乐规则”第十四条:

每人只限娱乐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四十分钟,逾时侍应生可以拒绝之。

意思是说,四十分钟〔注四〕,实在包括“娱乐程序表”中“娱乐”、“洗涤”、“整容”、“离室”四程序。……(略——编者略去:所谓“娱乐”,包括脱衣和限射精一次的性交,但是常起纠纷。)纠纷的标准格式是:妓女个愿阿兵哥在她身上过久,每每在阿兵哥一插入,她就大摇特摇,她们都是行家,三摇两摇之下,于是就大功告成。剩下时间,妓女往往要偷时间、卖黑市。按妓女与老鸨等关系,是按每四十分钟一次抽成的,既然妓女肯多接,自然皆大次喜,只是阿兵呀不欢喜耳!盖阿兵哥花十块钱,钱赚得不容易……(略——编者略去:总想主动多进出几下,以为享受,如今主动不成,反在妓女大摇特摇之下,被动狼狈射精,当然不快。)往往男方要求勿摇,女方不肯,于是争执起焉。有的兵油子心有未甘,下次来时,买来“广嗣露”等春药〔注五〕,使妓女无法偷时间、卖黑市,不论身心都深以为苦〔注六〕。还有的兵油子,甚至偷怀红豆冰棒一根,趁妓女不备,猛然插入以为报复者。总之,种种纠纷,常常层出不穷就是了。可见程序表中,以“娱乐”这段程序,最为麻烦。

老兵雏妓互相残

……(略——编者略去:“娱乐”过程中,阿兵哥戏以军中术语为“切口”。如称性交曰:“打炮”:“军中乐园”曰“炮阵地”;床曰“炮台”;未触即射精者曰“空炸”;早泄者曰“瞬发”;可持久者曰“延期”。“娱乐”程序中的纠纷,都在“瞬发”或“延期”上面,写来令人不胜感叹。)

“娱乐”完毕后,就是“洗涤”。小房内是没有水的,总是房门开处,妓女只戴胸罩、穿内裤而出,手执旧铝制脸盆,出来盛水。在门口排队的阿兵哥,立刻呼啸不绝,有的毛手毛脚;有的妓女也打情骂俏随之,反正已是残花败柳,一切也就无所谓了。至于她们不把衣服穿好再出来的原因,是由于连番接客,无暇穿穿脱脱了。由此看来,妓女们的处境实与在“动物园”中无异,甚至还不如“动物园”,根本是“人肉市场”也!我曾有诗记“军中乐园”说:“人肉市场真可怜,老兵雏妓互相残。买卖双方皆弱者,如此军中一乐园!”就是描写这些怪现象的。

由于军中生活单调,人又无知乏味,有关“军中乐园”的种种,也就自然成为谈话重心。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中记有一位周排附,他就最好此道,整天所谈,不出下体范围。他常常背诵什么地方的“军中乐园”哪几号姑娘皮肉如何如何……如数家珍。他说妓女有的为怕生病,每在其中装有暗套〔注七〕。他会突然打压妓女小腹,暗套就会脱出。他说他每月的军饷都花在妓女身上,并在大陆当兵时强奸过女人。这种兵油子,听他们讲话,真令人又惊心、又厌恶。还有一位周排长,他也酷好此道,一切单位都以打炮次数计之。军饷加薪后,他笑着说:“这回又加了六‘炮’!”然后顾“有鳏在下”而乐之。

诸如此类的谈话重心,甚至还见诸高阶层军官之口。由于“军中乐园”房舍简陋,阿兵哥们不但在排队时喧哗,甚至设法争相从门缝中看活春宫。这事被团长江百禄知道了,在朝会中破口大骂,说你们看了活春宫,将来在战场上不得好死,甚至不久要被汽车压死云云。江百禄那时四十二岁、军校十六期、步校高级班十期、参校七期毕业,湖北人,长得矮黑,令人讨厌,出口水平,原来如此!国民党之军官也!

大腿上面,赫然几条紫痕

虽然同属残花败柳,但在残败之中,也有姿色上下可分。姑娘们的年纪有十五六七八岁的,也有三十多岁的,老大而姿色大差者,有时门庭也间或清淡。我看到一位,在阿兵哥在别房门口排队喧哗中,她半裸身体,独倚房门,面无表情地在枯立着。

因为每天接客次数有下限规定,接客太少的妓女便要遭到责罚。我在做“军中乐园”调查时候,一夭在一家“军中乐园”抄写规则,一位雏妓走过来,偷偷拉我的袖子,低声说:“排长,无论如何请买一张票,帮帮忙。”我从来是只做调查不搞女人的,我拒绝了。她问:“排长为什么不买票?”我为了省事,遇到这种情形,例行的应付方法是笑笑说:“排长的卵叫坏了。”可是这回不灵了。这位雏妓继续纠缠不肯离开。她说:“排长,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就撩起裙子,露出大腿,大腿上面赫然几条紫痕。她说:“我接的客人不够,要挨打。排长,无论如何请买一张票,帮帮忙。”怵目惊心之下,我非常不忍,就买了一张票送给她。她接过了票,眼泪流了下来。我转身走的时候,她又拉住我,低声说:“排长还是到屋里坐一下。不然他们看到了,会以为我得罪了客人。”我同意了。遂在小房间里和她聊了一阵,才假装整容而出〔注八〕。

“军中乐园”的妓女,最令人有“人肉市场”之感的,是在接客次数的有下限而无上限。在军中发饷日子或规定假日日子,每位妓女每天卖三四十次,是很普遍的事。三四十次还不算本领,如果卖到五十次以上,便有奖励。那〔草字头,不会打,对不起。〕拔林“军中乐园”甚至举行过大比赛,卖得又快又多者(当然都是五六十次以上的),甚至放鞭炮庆祝,听来真不知人间何世!我真不能想象:一个人,每天洗五六十次手都吃不消,何况五六十次性交?可是台湾在国民党德政下的“人肉市场”,竟然如此!

我常常想:一个可怜的女孩子,沦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么他妈的“三民主义”、“国家民族”……对她都全无意义!……(略——编者略去:如果我是她,如果不能逃脱老鸨龟公的魔掌,如果不能免于接客的命运,但求能少结几次,也是好的。所以,如果我是她,如果共产党统治,能使我少接十个客人,我就欢迎共产党;如果日本人统治,能使我少接二十个客人,我就欢迎日本人,我就欢迎日本人,甘愿做亡国奴。这些都是实话,所以被略去了。)什么主义、领袖、国家、责任、荣誉,都他妈的是骗人的、都是太遥远的,对苦难的弱者说来,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们呢!

妓女“充军”

但是,“人肉市场”中的可怜女人,她们整天任人摧残,如果所得相当于所失,也就另成一说。事实上,却又满不是那么回事。她们被弄到“军中乐园”来,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当时金门“军中乐园”为例,因在前线,待遇较好。金门“军中乐园”由政工人员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运的单位负责督导,在“军中乐园”服务的侍应生称为军中特约雇员,这种雇员在金门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动散布在金门、山外、小径、陈坑、烈屿……等地。但在最前线大二担及东西旋,则没有固定的园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务后再返防〔注九〕!这许多雇员,多来自台湾,有十八岁的,也有三十出头的,平均年龄二十三岁。双方行的是合约制,签定雇用合约,每期半年,双方同意可以续约。服务期间伙食与服装由军中供给,营业收入女方实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时间自上午八时至中午十一一时,下午二时至九时。票价分为三等,“军官部”二十五元(侍应生在金门本岛者可得十六元,小金门等外岛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应生得十四元或十五元):“战士部”十元(侍应生得八元或九元)。虽然形式上是合约制,两厢情愿,但是,妓女这边,再被老鸨龟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无几了。并且,外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许多都是台湾本岛抓到的私娼,被强制“充军”送到前线的,这种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没保障了(台北华西街私娼被连续抓到三次者,即“充军”前线)。在台湾本岛,其实也是一样,本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愿来的,绝大多数是被掳来、卖来的。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一九六0年三月三十日条下,曾写流氓“强一女写卖身契,一万六卖两年,否则不放行,一宪兵救出之,在此军中乐园”。可见这女人脱离了私娼命运,却也脱离不了“军中乐园”。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条下,我又写:“一十九岁女孩子,先被卖一千九,再被卖二千六,三被卖二千三,四被卖六千六,结果是一身恶疮,此何等社会。何等人身保障乎尸试问在这种全无人身自由、被买来卖去的处境下,妓女们还想可以按规矩抽成,其谁能信乎?她们岂敢言钱,能少接几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说得露骨:”妓女好122像园锹,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们眼中的”工作器具“,沦为”工作器具“了,还想按规矩抽成吗?

“被卖到特约茶室”

我现举两则剪报,看看这种“军中乐园”中全无人身自由的实例。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联合报》登:

女儿偕情郎逃命

父亲带镖客劫人

先押为养女·再卖入烟花

由南追到北·软骗兼硬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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