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什么?”
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江耀侧过头,看到一头耀眼的金发在夕阳中朝他走来。
“哦,这条大狗啊。”
伊万诺维奇顺着江耀的目光望过去,一目了然,笑着道,“这狗可聪明了!上次我来吃猪脚饭,把买的肉丸子落下了,还是这狗闻着味道过来追我……”
“!!!”江耀睁大眼睛。
它竟然能忍住不吃!
“是吧,我也觉得特牛逼。”
尽管江耀一言不发,但伊万读懂他的眼神,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华国不是有个说法么,说华国田园犬特别聪明。我以前不信,看了这条狗我发觉,狗是真的能通人性啊!”
江耀点点头。
【伊万的华文说得越来越好了。】
 
;心里的人低笑。
江耀再次点点头。
伊万当然不知道江耀为何接连点了两次头,不过恰逢猪脚饭好了,老板从厨房那头刚端出来,伊万就跟闻到肉丸子的大狗似的呼哧呼哧扑到窗口去了。
江耀也下意识起身。
“没事没事我帮你一起拿。”伊万高高兴兴,一个大托盘里放着两大碗猪脚饭。步伐矫健平稳地走回来。
猪脚又肥又嫩,被炖得软糯生香。
卤过的猪脚表面呈现出诱人的焦红色,随着伊万轻轻把盘子放在桌上,猪脚上的肉甚至软乎乎地晃动了一下。
江耀:“……”
咕咚。
咽了下口水。
“来吧来吧,别客气!我也忍不住了,哈哈哈!”
伊万还带来两幅一次性手套,一副递给江耀,一副自己戴上,也不客气,捧起猪脚就呼哧呼哧啃起来。
“嗯!香!”伊万吃得满嘴流油,忍不住心满意足,扭头朝店家喊了声,“老板!今天的猪脚特别嫩!炖得真好!”
“哈哈哈,是吧!我们家祖传的这个配方……”猪脚店老板在厨房里远远地回应。
江耀
也捧起猪脚,咬了两口。
鲜香肉质满溢进嘴里,经过高温炖煮的猪脚已经软乎得不用牙咬,轻轻一嘬就从骨头上下来了。
猪脚特有的胶原蛋白,口感黏滑,软糯热乎,带着充沛的肉质,热烘烘地黏糊住了江耀的嘴。
【喜欢?】
心里的人笑着问。
江耀满嘴被胶原蛋白糊住,嚼嚼嚼,点头。
【以后可以经常来这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