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鸠重重地喘着粗气。
总算是跑出来了!
“妈的,总算是跑出来了!”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斑鸠霍然转身。
便看见怒风一身被烧得鸡零狗碎的衣服,头顶上的羽毛早被烧没了,一脸红色和黑色的污痕。
肚皮露出半截在外面,裤子像是裙子一样缠在他的髋骨上,衣袖也已经没了。
“怒风?”斑鸠讶然说到。不着痕迹地将手搭在腰上的枪套上。
“斑鸠!你是不知道啊,当时实在是太惊险了!”
怒风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手舞足蹈地地说到:
“当时,我假装朝他跪下,手就搭在我腰上的刀柄上。只要他再发怒,我就能趁其不备,一刀捅进他的肚子……”
斑鸠的面皮跳了一下,感觉自己是不是冤枉了一个好人!
“可是,就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候,突然跑了许多马出来,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只来得及胡乱捅了一刀,也不知道把他捅死了没有!斑鸠,当时实在是太乱了,我只来得及做到这一点!”
“但是,你也看到了,即便是在这么混乱的情况下,我的战士们依然在与那些白人士兵作战!”
“他们真是勇敢的战士!那些白人士兵,只来得及逃出一部分!”
“斑鸠!我们的计划成功了!”
怒风的动作略显浮夸,张开手臂,向斑鸠抱了过来。
……
是的,计划成功了。
经此一战,怒风部落和白人彻底决裂,再无任何可以修复的可能。
“斑鸠,我最亲爱的兄弟!”
“以马德山和佩科斯河做证,让我们成为最坚定的盟友吧!”
怒风说到。
……
斑鸠缓缓地将手从枪套上移开,轻轻地拍了拍怒风的后背。
“好的,怒风!我最亲爱的兄弟!”
“刚才真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叛变了呢!”
怒风心有余悸地摇了摇头,举起手指朝天发誓:
“叛变?怎么可能?”
“以印第安人的山川河流为证,我怒风绝对不会背叛我们的盟友!现在不会!以后不会!这一辈子永远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