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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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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换个角度想,他们轰烈的恋爱,再坚定的结婚,即使男方家再怎么穷,女方家看的也会很感动,自己的女儿是残疾,他还如此的疼爱,别说房子,经济上的支持,就连自己的事业股份也会情愿的赠予的。这样多少两全其美的事情,男方不会因此自卑,还会更自奋,女方也能感到被爱的甜蜜。何乐而不为?

当然很多事情都是不能随自己的,但说这么多我只是想证明一点:上门女婿对婚姻没有起到任何帮助,甚至会加快婚姻的破裂!”

虽然错别字不少,但可以看出这位朋友对家庭有一个比较深刻的经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这位朋友应该有经历过一些家庭变故。对于这个朋友的回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天下的婚姻都美满。

第三章

时间依旧过的飞快,上班的日子对我来说永远有度日如年的感觉。几天过去,我感觉已经过了好几年,所以时间过得真快。我在论坛上的那篇文章很快被搜索引擎收录,老板们很高兴,特别是唐总,他对我说:“你的帖子我都一字一字的看,写得太好了。”于是老板们给了我写小说的建议,最好是去大型的文学站点写连载。这个建议让我哭笑不得,哭的是我来应聘的技术员而不是网络写手;笑的是这正合我的胃口,我这个人喜欢发呆,说难听点就是做白日梦,经常脑子里满是故事,就是没有动力把它们构思成一篇小说。如今写作成了我的工作,何乐而不为?为了发现题材、挖掘故事的元素,我更加留意身边的一切。以前有一种说法:文科生踩在落叶上会有一种揪心的痛。虽然现在没有达到这种境界,或者说是退化了,但是不经意发现身边的点点滴滴,偶尔会触动心灵深处的某根弦。

几天过去,在我的记忆里她依旧停留在我“对面的那个双屏幕女孩”的定义上,不知道我为何如此在意她,仅仅因为她的Photoshop?这太可笑了。我一直相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动情的人,况且我也已经过了青春萌动的年纪,“一见钟情”对我来说是格格不入,或许真的是她的Photoshop吸引了我。我马上停息这种荒谬的心里斗争,直到我在公司之外的场所遇见了她。

有一天我刚吃过晚饭,正坐在电脑前边喝着老家带过来的酒边“温习”《红楼梦》。说来惭愧,我从初中开始看《红楼梦》至今也有八年了,看了不下十遍,每次只看到五十二回就没再看下去。为了弥补这一损失,我坚持把电视剧《红楼梦》给看了两遍,如今再看小说《红楼梦》,不再那么难以理解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文人看《红楼梦》,那她就是一本文学巨作,医者看她又是一部医药宝典,所以才有了“红学”之说。我才疏学浅,肯定登不上“红学”的殿堂,但是我也从《红楼梦》里看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酒。林黛玉告诉贾宝玉,不能喝冷酒,不然写字手会抖,这好像小时候母亲告诉我不能吃鸡爪一样。本来习惯了喝冷酒的我如今也学着电视上那样把酒放在热水中烫温。

正当我跟着贾宝玉游幻境指迷十二钗时桌上的手机提示有短信,我能收到短信大致有两种情况,要么就是广告要么就是欠费。

“紧急军情,女儿国大军已从海陆空三路入侵我205支部,请总部速来支援!”

短信是春哥发来的,一看就知道又是遇到桃花劫。春哥原名曹思源,是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某家医药公司上班。春哥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情圣”,由于在大一新生军训的时候和教官大谈泡妞技巧,所以获得了“思春”的外号。春哥长得酷似陈楚生,女生缘特别好,所以桃花劫和桃花运延绵不断,像这样的求助短信我也不是第一次收到。

“205”是我们大学时候的宿舍,事实上是我们对三年同窗的纪念。205曾经因为我的一幅对联在全校出了名,我们宿舍除了春哥有女朋友之外其他的五个人都是单身,有一天我突然特别感慨,刚踏入校园的时候我曾对自己说大学三年不谈恋爱,如今还没来得及为这句话后悔的时候转眼已是毕业在即。我向隔壁宿舍的小孙借来红纸和毛笔,小孙是校宣传部的部长,正在愁这些东西没用完。我挥笔写下了一幅草书对联,上联是“泡学姐泡学妹泡亦难泡”,下联是“防师兄防师弟防不胜防”,横联是“妞在何方”。写完后我就把它们贴在阳台的门上,后来学校搞“突然袭击”,在我们上课时间带着市领导去检查毕业班的宿舍,市领导很理所当然的看到我的“佳作”,校长也很顺其自然的在大会上批评了我们宿舍。

我来到这家KTV,在服务员的热情指引下我很快找到了包厢。包厢里的摇滚音乐震耳欲聋,咋昏暗的灯光下春哥已是狼狈的靠在沙发上“奄奄欲息”,一个女孩靠在他耳边不知道在跟他说什么。春哥看到我像看到救命草一样马上过去把音乐关小,并且拿起话筒站在屏幕前面,看来这小子是在装醉。

“大家安静了,下面出场的是我们的‘金毛狮王谢逊’,大家用宇宙最热烈的掌声欢迎。”

“能不能喝呀?这么大的来头。”一个染黄头发的“爆炸头”女孩很不屑的说。

“小屁孩不要乱讲,要尊重长辈,狮王是我们经管院有名的酒神,喝酒就像喝开水一样。”春哥马上帮我撑场,看来今晚我也是难逃一劫了。

高中毕业后我就染了一头黄头发,而且特别长。大一新生军训的时候开始有人叫我“金毛狮王”,后来这就成了我三年的外号。

可能是遗传了我父亲的基因,我不喜欢也不大会喝啤酒,但我也算得上是“酒鬼”,在我的桌子底下经常放着一坛花雕或者其他的烧酒。跟我喝过酒的人都以为我能喝,也都喜欢跟我喝。我也喜欢以酒会友,春哥就是我一手带大的,从干红到二锅头,如今他的酒量不在我之下。

“你们先喝吧,我刚吃完饭,等下再陪你们喝,我先唱歌。”这是我的“作战习惯”,先观察“敌情”再定 “作战计划”。

我点了一首《梅花三弄》,这种音乐对这些九零后小女孩简直就是一种煎熬,有些人开始用手捂住耳朵。我边唱歌边观察一下情况,一共有五个女孩,穿着很时尚,近乎妖艳,估计都刚刚踏入成年之列。其中有一个着装比较端正的很像公司的那个“双屏幕女孩”,但是由于灯光昏暗,我没戴眼镜的近视眼在这样的环境里视力非常差,无法看清楚是不是她。

去这种娱乐场所我有“一带一不戴”的原则。“一带”是必带防身武器,喝酒的人在酒精的麻痹下经常会失去理智,在这种情况下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情,由于有前车之鉴,所以每次到这种场所我一般带一把双节棍在脚上。“一不戴”是不戴眼镜,用模糊的眼睛看世界,前程更加渺茫世界也更加单纯,娱乐场所是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万不得已时我绝不会光顾。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喝了酒的女性尽职尽责的向你展示人体的局部真理,你也可以看到男人在女人的大腿和胸部之间“上下而求索”。我无法断定这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还是文明退化的因素,我只是尽量让自己眼不见为净,不戴眼镜或许就是最好的防护。

这些女孩其实酒量并不大,春哥之所以招架不住是因为他“双手难敌四拳”,另一方面这些女孩特别会卖乖,划拳输了也要春哥替他们喝。三十六计我是烂熟于心,这样的“美人计”对我是无计可施,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

在“知己知彼”之后我就开始“百战不殆”了,刚好《迟来的爱》也即将结束,我按了服务铃。

“小姐,麻烦来八瓶小儿,首都的。”我用话筒对服务员说,这招叫“虚张声势”,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些小孩听到二锅头就面露恐慌,我暗自偷笑,和我斗酒?No way!

我和她们玩骰子,骰子这种东西靠的就是吹牛的本领,我自认为我吹牛的功夫还不错,再说我也不会划拳。

“你输了就一杯啤酒,我输了就一杯二锅头,不需耍赖,不需撒娇,不然叔叔打你屁股!”我满脸严肃的对眼前这个浓妆的女孩定了规则。

“切!喝就喝嘛,谁怕谁呀?到时候你会求姑奶奶饶你的。”这个女孩嘟着嘴,但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出了心虚。

几次下来这个女孩已经摆手说不玩了,我的一瓶小儿还没见底她就匆匆的往洗手间跑。我端着酒杯准备继续寻找对手,却感觉有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我四处寻找,发现这双眼睛来自那个坐在角落的像“双屏幕女孩”。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我端着酒走到她旁边坐下,仔细端详了一下,发现真的就是公司的那个“双屏幕女孩”,在同事面前我也不敢有太大的造次。她发现我盯着她看也微笑着盯着我,她微笑时很美,咋一看还真像女生版的Rain。

“看什么看?看得那么入神,没见过像我这么漂亮的美女是不是?”她对我的“注目礼”有点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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