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山坳里有三个雪洞,每个里面都可以住狼,但还是不够。
地位低的那些家伙,就只能在外面的雪窝子里趴着。
罗天明挑了最大的一个洞,把雪橇拖进去,点了一堆火,用水壶装了雪烧成热水,然后用树枝串着一块鲜红的狼肝在火上炙烤。
可惜胡椒盐已经用完了,只能吃淡味的。
今天从第一个狩猎小队身上,罗天明随便拿了一块腕表,是黄金的。
月光从雪洞敞口照进来,表盘上的绿色夜光清冷又明亮,标志也是金色的皇冠。
这块表在三个月前,至少值二三十万。
罗天明忽然想起锦绣花园小区。
当初有两个人潜伏在大门外,被他反杀,当时也缴获了一块金表。
三个月过去了,文明时代其实已经死了,现在只不过是死尸的抽搐。
“现在是晚上9点……”
吃饱喝足,该睡觉了!
罗天明笑了笑,用雪把面前的篝火扑灭。
四只黑狼从外面跑进来,挤在罗天明的身旁,土鸡瓦狗也跑进这个雪洞,它们历经多次战斗,也有资格挨着首领睡了。
乌鸦从雪橇车斗里跳出来,蹦哒了几下又钻了回去。
雪橇后箱里,睡袋包裹之中,十六只小狼崽子哼哼唧唧,不对,加上今天新捕获的四只,整整二十只了!
“这些小东西……该怎么处理呢?”
罗天明有些犹豫。
他其实不怎么缺钱,这是末世,火炬城的金币银币,都是垃圾。
狼崽子亲手养大,却是基本可靠的战斗力!
对普通人来说,狼崽子就是未来的护卫,是哨兵,是猎手。
但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却反倒是累赘!
扔又舍不得扔,带着又麻烦。
自己现在的能力飞速增长,已经可以一次性驯化十二次了!
当然,只是在理论上,日常操作可不能把精神彻底抽干。
但这也表明,自己的精神能力大大提升了!
驯化一只黑盖狼,基本上一次就能成功,公野猪也几乎能一次成功!
那么……
人类呢?有机会吗?
“嗷呜!”
黑狼夜行忽然低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