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片草原,在这一瞬间,彻底沸腾了!
这一次的比赛,草原公主阿史那如烟竟然要选婿!
这个消息,就像是一颗火星,瞬间点燃了整片草原。
所有的突厥人都欢呼一声,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满脸通红。
最勇敢的战士!
这一刻,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能来参加这场比试的,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哪一个不是心高气傲之辈!
来吧,我不怕你!
若是能夺得第一,不仅能名动百族,还能迎娶佳人,这才是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李想感受着四面八方涌来的杀气,无奈的摇了摇头。
好一个颉利!
这下所有的突厥人都要疯了!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比赛开始了!
近百个部落,分为狼、鹰、豹、牛、羊、犬、鸡七类。
毫无疑问,狼、鹰、豹三组,实力最强,而李想等人,则被分在了最弱的犬组之中。
规则很简单,就是七组轮流比试,每一组的前三名直接进入下一轮,如果有一个部落连续赢了三场,那也是一样的。
李想的犬组,一共分为十二个小队。
三个部落为一组,最少也要打四场才行。
比赛一共进行三天,时间还算充裕。
说话间,比赛已经开始,那巴特鲁第一个站了出来,他带着十个人,昂首挺胸的走到了擂台上。
他们个个虎背熊腰,手持弯刀,发出嗡嗡的声响,一看就知道实力不俗。
而对方也已经就位。
这两个部落,人口有一万多人,气势汹汹,丝毫不惧左王部落。
一杆旗杆,立在百丈外。
按照规矩,谁能拿到羊头,率先冲到旗杆下为胜。
现场一片寂静,只有马蹄踩在地面上的声音。
战场上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赫然是李想的故人,傻坤兄。
他骑在马上,手持一颗鲜血淋漓的羊头,神色倨傲的站在三方人马数十丈外。
手臂一挥,那羊头便被他扔到了半空中,同时战马一声长嘶,那匹强悍的快马卷起一片烟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