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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1页)

这就是吕在山告诉我的他们的初见。

一见钟情是我在听完之后的第一感觉,顺治九年,那就是我压根没见过岳乐的时候,岳乐已经认知乌云珠半年多了。见到过像乌云珠那样温柔如水的女子,难怪岳乐见我的时候,给的评定是“骄傲,自大,狂妄”。

吕在山告诉我,自从他们在吕记裱画店见过第一面后,岳乐和乌云珠竟然到店里的次数都多了起来,所以在鄂硕流露出不想让女儿进宫的意思时,吕在山提出了安郡王。鄂硕竟然答应了,他说,即便进了宫,再受皇上宠幸,也不过是一宫主位,是个嫔妃,进了安王府,当侧福晋,也不算委屈,再者,安郡王福晋又多年未生育,如果乌云珠嫁给安郡王能够产子,那也会母凭子贵的,并且,安郡王和乌云珠都见过彼此,也算情投意合,到时不会搞得乌云珠因失色而失宠。当然,这最后一点是吕在山加上去的,他们两个每次都在楼上一同写写画画,估计是心中也早有了那种意思,这一点,吕在山比谁都清楚。

可是吕在山没想到的是,在他提出之后,岳乐竟然回绝了。他给出的理由是,乌云珠是待选的秀女,皇上已经决定明年选秀,在皇上未选之前,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嫁娶秀女,哪怕是他安郡王。

岳乐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让吕在山无话可说,两个人的事也就此打住,没过多久岳乐的福晋纳喇氏去世,可是岳乐却丝毫没有再提起的意思,吕在山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之后,就是乌云珠被指给十一阿哥,紧接着就是进宫,受宠,之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我就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听着吕在山给我讲我想听的事。

岳乐对乌云珠,也就是现在皇宫中的皇贵妃的感情,原来是这样开始的,从吕在山的描述中我就能听出他们的感情,很美。

一见钟情的感情,是每个女人都期望的,我也是,再怎么有主意,也脱不了女人的皮囊。我真的很羡慕董鄂妃,她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两个男人,不,或许是三个男人的心,如果十一阿哥不对她用情,又怎会传出自杀的话儿。看来,同样作为女人,我真的很失败,不要说是抓住别的男人,就是自己的丈夫,我都没有办法让他在自己的一丈之内。

我自嘲的笑笑,没有再问下去,至于岳乐那天半道是不是到吕记裱画店,来了之后有干什么,我没有问,也不想问,我今天来只是想搞清楚岳乐和董鄂妃到底是什么关系,除此之外,剩下的纯属他们之间的私交,不能问,也不该问。

客客气气的和吕在山道别,出了裱画店的门。

顺治十七年,夏(七)

天已经是晌午了,错过了饭点,肚子饿了,暂时抛开心里的烦恼,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此时此刻填满五脏庙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一边走,一边往两边的街铺看,棋盘街虽然热闹,但是因名为棋盘,所以风雅的东西还是多了些,结果就导致被有些文人视为君子远庖厨的饭堂就没有东华门处多了,不多的几家也是饭点已过,打烊了。

正在四处乱看的我,突然看见了一个招牌,“丰盛公”,我猛然的站住差点儿让紧跟在后面低着头走路的灵丫儿撞到身上。这个招牌,这个招牌,让我想起了冰月。

丰盛公是北京城最有名的奶酪店,而冰月最喜欢吃的就是奶酪,她说,每年要是过生日的时候吃上一碗奶酪就好了,去年是我亲自带冰月出来买的,今年,她在宫里,我在宫外。

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冰月的十岁生日了,近一年没有见她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怨我心狠,不去看她。虽然在顺治十三年的时候,太后懿旨,命罢国之旧例,王、贝勒福晋,贝子、公夫人等命妇不需再更番入侍。但是作为亲王福晋,还是得时不时的进宫问安,其实也就是打点。可是我却一次没去,连万寿节也没去。不去,是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个女人。可是自己因为感情的事,却将冰月一个人放在深宫之中,我是不是真的很自私?这一阵子,董鄂妃听说病的很重,也不知道养在她宫里的冰月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委屈?

灵丫儿走到我面前,很不解的看着我,她把视线挡住了,我也就顺道收回了目光。

“主子,您怎么了,刚才不是喊肚子饿,要吃东西吗?哎,您看那家店呢,听说那家的奶酪很有名,天这么热,咱们过去尝尝?”

我看着她笑笑,说:“不用了,灵丫儿,你记住这家店,下个月冰月就过生儿了,到时候,你得跑一趟,买点儿,我给她带进宫,”我想想,又接了一句,“要不然,让王爷给捎进宫,也行。”

灵丫儿用手把我扶住,我拍拍她的手,示意自己没事儿。

刚准备再往前走的时候,灵丫儿突然放开扶着我的手,从袖子里掏出几个钱,往丰盛公跑去,跑上台阶的时候,她才转过头,对我说:“主子,您在那儿等一会儿,我给您买点儿。”说完,就进了店。

这傻丫头,都当娘的人了,怎么还跟过去一样,说不让干,她还偏干。其实,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不要我了,我还知道,在背后,永远有这么一个傻姑娘,陪我笑,陪我哭。

我笑笑,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四处看看,前面倒是有几家卖小首饰的摊子,过去看看,给灵丫儿买一个,一会儿等她买奶酪出来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摊子上的首饰都不是什么贵重的货色,金的很少,就是银的也不多,倒是各种木制的耳环很好看,我一眼就看上了一对深红色枣木雕成苹果状的耳环,耳链很长,戴到灵丫儿的耳朵上,甩起来,一定很好看。我从摊子上把这对耳环拿起来,准备仔细的看看,如果没有什么毛病的话,就打算包起来。

“哒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街东头传过来,还有人的喊叫声。

“让开,让开,都他妈的滚远点儿,没看到老子要出城打猎吗,一会儿天黑了,就看不见了,奴才们,都给我把鞭子抡圆了,这帮贱民,光会挡道儿,赶明儿就叫皇上把他们全咔咔了。”

什么人,好大的排场,我把手上的耳环交给摊主,转过脸看看。

一大群人哗啦啦的就冲到了跟前,为首的是一个黄蜡脸、三角眼,扫帚眉,长得有点儿滑稽的瘦人,骑在马上,几乎看不见他的上身,就等于是一个头直接安在马上,虽然有些距离,但我还是看清了,这个人,我见过。

顺治十一年春天的时候,我在西鼓楼的醉仙楼见过这个人,因为他长得实在是有特点,而且当时他就坐在我的左手旁,所以我对他还是有印象的,当时他从头到尾没有说话,我只当他是普通的吃客,今天看来,这么大的排场,应该不是普通人了。

正在低着头给我包东西的摊主小声的说:“这位辅国公又来了。”

“辅国公,那个辅国公?”我好奇的问道。

“班布尔善呗。”

哦,原来他就是班布尔善。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呀,他在宗室中也算得上文人,没想到,竟然长的是这副模样。说起来,他还和岳乐是堂兄弟,岳乐是老汗王的七子阿巴泰的儿子,班布尔善则是老汗王第六子塔拜的儿子,爵位辅国公。

一个辅国公竟然如此大的排场,这让我想到了进府第二天就看到的饶余郡王写的那个字条,“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这位念过汉书的辅国公难道不知道水满则溢吗?我摇摇头,接过包好的首饰,付了钱,准备离开,我已经看见灵丫儿站在台阶上四处找我了。

我必须要绕过旁边的摊子才能走到街后,一转身一离开,身子就只能往街里走了走,班布尔善的马队就到了跟前,“啪”的一声,一个鞭子就抽了过来,听见鞭哨声,我本能的用手挡了一下,手背上立马就有了一种火辣辣的感觉,就在我抬头准备看是谁的时候,马队已经从我旁边过去了,马蹄子腾起的灰尘呛得人直捂鼻子。

我抬起手背,上面一道鞭痕,红红的,手上的皮被打裂了开来,翻出的红肉看上去有点儿狰狞。看见血,我的头轰地晕了一下,再加上刚才的那种火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钻心的疼痛,我捂着手蹲了下来,攥在手里的首饰袋也掉到了地上。

“哎,这位夫人,你没事儿吧?”

“怎么会没事?班布尔善家的鞭子上带的都有倒钩,抽上了,还不得抽的翻皮。”

周围的人看着我蹲下,都聚到周围看着我,还有几个好心人想将我扶起来。

“主子,您怎么了!”灵丫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过来,把一个人的手从我胳膊上推开,把我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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