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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3页)

不眠不休,紧急动员(3)

同样的,我们也检验吕秀莲的伤口和衣物。在她长裤右膝距离裤管下缘约35厘米,发现有一类似弹孔,洞孔周缘有血迹。经显微镜检验,这个洞孔应该是弹头的射入孔,说明弹头穿透吕秀莲的裤子,并造成少量出血。另外在护膝中央处也发现有弹孔,弹孔周围也有血迹,经DNA鉴定与吕秀莲的型别相符。在吕秀莲右膝发现有伤口,这个伤口和弹头直接撞击所造成的伤口符合,证实弹头穿过了她的长裤和护膝,造成皮下伤,但未穿入她的膝盖。

我们一下飞机就开始办案,所有的物证只有弹头、弹壳、衣服、伤口,要在这几样物证上做各种不同的检验,时间实在不够。我们几个人两天半只睡了两个小时,在刑事警察局连茶都没时间喝,叫了便当也没时间坐下享用,只有埋头拼命做各种检验工作。

先看子弹。一颗是8厘米的铅弹头,另一颗是8厘米的铜弹头。从表一及底部的工具剪痕,可以看出这两个子弹的形状、大小和设计都相近,可能是由同一人所制造的,也可能是从同一批的改造式玩具手枪所射出的。虽然弹道比对在刑事鉴识上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弹头的受损及弹头上的微物迹证也相当重要,因为我们可以从这些微物迹证上,找到一颗子弹的历史、跳弹经过及接触物体的表面。

单靠一颗弹头破案的案例,在美国屡见不鲜。尤其从2003年我们康州鉴识科学中心新安装了“全国枪弹数据网络整合系统”(NIBIN System; National Integrated Ballistics Information Network)之后,将弹头比对与计算机人工智能联机后,我的实验室在1年内,就已经侦破了400宗枪击案件。所以我对这两颗弹头抱着极大的希望。我们希望在这两颗弹头上,能够找到下面几个问题的答案:

一、弹头是如何设计的?

二、弹头是由什么样的枪支射出的?

三、弹头上有没有工具痕迹及来复线(膛线)?

四、弹头是由怎样的工具制造而成的?

五、弹头的微物成分及主要成分是什么?

六、弹头上有没有血迹、皮肤或毛发等物证?

七、弹头上有没有制式火药的残迹(GSR)、玻璃、油漆

或纤维等物证?

八、弹头本身有没有受损?

九、弹头上有无跳弹痕迹?

十、弹头是谁制造的?

以上10个问题,前9个都找到答案了。只有第10个问题,我建议侯友宜及程晓桂将过去几年来涉案的所有改造玩具手枪,重新调卷,一件一件比对。同时我也建议侯友宜成立专案小组,找寻私枪和子弹,一件一件比对。我的建议听起来很简单,但实际执行时相当艰巨,等于是大海捞针,必须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及人力资源。

在铅弹头上,我们找到了不少的微物纤维,有些是白色的人造纤维,也有蓝色、白色的棉质纤维。白色的人造纤维与###当时所穿的内衣质料相同,而蓝色及白色的棉质纤维则与他的衬衫相同。但是我却没找到浅棕色的夹克纤维,所以后来有人质疑:为什么没有找到夹克纤维?我的答案是不知道!鉴识人员只能依据实验事实,报告真相结果,“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另外,我在弹头上面,也找到些许皮肤及血迹,这些检体的DNA分析结果都证明是###的。这些结果都一再显示这颗弹头确实曾接触过###的衣服及皮肤,而且这些微物迹证是埋在铅弹头底部的一边,而非在弹头的鼻尖部位找到的。此一现象又说明了,这颗子弹并不是从制式枪支所射出的,应该是从改造玩具手枪所射击的。因为这种改造枪支的枪管并没有标准的来复线,所以子弹一出了枪口,便会开始翻转,结果弹头的底部先接触到他的衣服及皮肤,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至于有没有可能找不到夹克纤维,我要说的是“凡事都有可能”。经检验,铅弹头上蓝色及白色的棉质纤维、皮肤及血液(验了DNA)全都是###的。这告诉我们,弹头确实打穿了衣服,打伤了皮肤,但是为什么没有夹克的纤维?我也没有答案,只能说没找到夹克的纤维,不能谎称说找到了。科学鉴识只能据实报告。

不眠不休,紧急动员(4)

有人说,弹头打穿玻璃总要有受损,岂能像“3·19”枪击案的两颗弹头,完整无缺。事实上,铜弹底部严重毁损,有31%的底部没有了,所以打穿玻璃的那个弹头确实是有毁损的,不是如外传那样没有损伤。弹头底部上沾有白色粉状的东西,经显微镜检视的结果,发现这是碎玻璃。这也告诉我们,弹头是底部先撞击进入玻璃的。有没有这个可能?有可能!我们可以推论该枪支可能是没有标准来复线的改造枪管,弹头打出来会在空中翻转,从弹头底部先撞击到玻璃,才造成底部损伤。

另外,这两个弹壳也都是土制的(参表二),是民众捡到交给警方的。在哪里捡到的?民众说的地点是不是真的?这些都还有待查证。从弹壳上的工具痕迹,看出是同一个工具所产生的,至于是什么工具,那就是破案的关键之一。紧接着,我们开始检验弹壳,然后马上与程晓桂、李经纬、黄国政等其他鉴识科的专案人员,召开了简要的紧急会议,我们的复验结果与他们原来的鉴定结果大致相符。鉴识科学之所以称为科学,就是“不管任何人只要依据标准实验程序,便可重现相同的结论”。

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出一个结论:凶枪是用玩具手枪改造,加装土制枪管制成。从弹头的工具痕上看出枪管的设计,这就是侦查破案的关键!我当时看到两颗弹头的情形,就认为铜弹头留下的纹路是制造过程中,使用工具车出来的,而且铅弹头还用砂纸磨过;而铜弹头底部的剪痕最特殊,是铁剪裁剪的痕迹。依照这些发现,我判断很可能是从一个柱状体剪下来的,事后也证实确是如此。另一方面,弹头上并没有一般制式子弹常用的火药成分,反而像制造鞭炮用的火药。

接着,我们开始检验###和吕秀莲的衣物(参表三)。当时有一种说法,指称夹克上面的血迹很多,但我检查,没有很多血,大部分是小护士油膏,小部分才是血。血迹和油渍不同,用多波域光源可以看得出来。衬衫是白色蓝线条,腹部有很多油渍,也有大块的血迹。衬衫总共有6个洞。为什么有6个洞?有待查证,我们只能报告有6个洞。同时,有些孔洞非常小,绝对不是典型的弹孔形状。什么原因造成这些孔洞?同样有待查证。其中1个是枪弹打进的孔,该孔洞证明弹孔是由右侧面穿入衬衫。左侧有1个孔洞呈L型撕裂状,方向是由右向左,可能是弹头行进,要穿出衬衫,但能量不足而仅造成撕裂口。至于别的小孔是不是剪刀口?是不是医疗人员在急救时剪破的?这些问题只能交给刑事局继续调查,询问当初的医护人员即可得知。使用油膏(就是台湾俗称的“小护士”),到底是否符合医疗处理的需要?这我也没有解释,只能说明衬衫上是有很多油膏。至于这些洞是不是造假?我不会为他辩解,但我们可以想到:如果要造假,要这么费力气搞6个洞吗?1个洞不是更像真的吗?

做鉴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多作没有根据的解释,或为当事人找理由去解释”。很多东西本来就是解释不了的,如果鉴识人员一天到晚找解释,那就不客观了,而且容易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事,而看不到真实的面貌。所以,不必多管现象的成因是什么,也不需问动机。鉴识工作是不管动机,只查证据。动机是外勤侦查人员的任务。

因为衬衫的射入口是直的,有人问,那为什么###腹部上的伤口是横的?这也是有可能的,衣服高低不平,或者是布的织法的原因,也许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从衣服上黑色污渍的外观近照,可以看出其形态有可能是铅弹头摩擦所致。同时,铅弹头直接接触内衣部位还有翻滚的现象。最后,弹头动能等于零时,就会停在衣服中了。

有人怀疑,为什么裤子上竟然没血?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在自己的肚皮上打一枪来检验。以我的经验,我们看过很多同样的伤口,但是看过不表示可能或不可能。 没血,是个事实。至于原因、假设可能有很多,有可能没打到肌肉及血管,或许他的血液凝结速度比较快,或者脂肪层较厚,这本来是因人而异的,这是医学上的原因,但表现在事实上,就是没血。这是否可疑呢?也许可疑,但也可能就是事实。还有人质疑说,###肚皮上的伤口是由美工刀或激光刀划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枪伤就是枪伤。

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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