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因为双方争风吃醋产生了矛盾?
这还是人吗?
岑槐灵第二次发动了灵媒。
这一次是和公证人。
公证人严谨的记录了死者生前的景象。
仅仅是从灵媒获取的死前景象而言。
这的确是一起意外。
包括死者的情绪也是错愕,而不是被推搡的故意杀人。
见死不救和故意杀人完全是两个概念。
起码在如今的法律中。
见死不救并不触犯法律。
最终在死者父母无比的不甘中。
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
但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细节。
那就是死者的确是因为脚底一滑,导致坠入山涧。
而嫌疑人和死者都没有习武。
倒是舞蹈有所练习。
所以他们都先入为主的排除了有意为之的做法。
可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导致死者坠崖脚下一滑的物品到底是什么。
这其实已经作为证据被提供了。
是一枚杏核。
灰扑扑不起眼,一看就放了很久的杏核。
而死者爬山穿的鞋子是硬底鞋。
才会被一下子滑倒。
可有时候。
不需要主动动手。
只要按照一定的技巧引导人走位。
同样可以产生意外的结果。
毕竟一次不行可以两次。
只要不引起怀疑。
总有一次会成功。
而嫌疑人少女从本能的出手,再到停止救援的时间间隔太短了。
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