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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圩儒公子在桌下挑了挑眉毛。哟呵,这对主仆一唱一和的,将迟到这件事推了个干净,顺便含沙射影的将静王埋怨了一番,显然不是头一次这样做了。

他捡起遗落的扇子,直起身子,正好看到季青宛故作正经的侧脸,她冲那奴仆严肃道:“知道错了就好,这个月的月钱扣掉一半,快随我去见静王殿下吧。”

圩儒悄悄的移目去看苏景,瞧见的仍是那张不苟言笑的脸。

恍若这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忆往昔

今日之事足够坊间津津乐道个几日了,苏景乘坐的轿撵刚一离开,仙乐茶馆便炸开了锅,饮茶的看客三五成群围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说个没完。

一个提着茶壶盖儿道:“原来季青宛竟这般年轻,我总以为她该是个上了年纪的小妇人,如今看来却是个正当年华的姑娘。你们说她可许配了人家?”将茶壶盖儿盖回去,不无遗憾的摇摇头,“她在我旁边坐了半个时辰,我都没能有机会同她说两句话,当真是可惜至极。”

另一个蹙眉深思道:“方才苏大人说,是静王托他来寻的季青宛,苏大人何时同静王走的这般近了?当朝有三位皇子,三位皇子各有千秋,若有苏大人相助,难保静王不会成为太子。”是把识时事的好手,合该去前朝做个士大夫。

这边人声鼎沸,闲暇时间丰富的看客们各有所思,仙乐茶馆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另一边,季青宛坐在静王府的软椅上,对着静王殿下心不在焉,敷衍的很是吃力。

身为一个穿越过来的开了挂的人,季青宛知晓这个朝代所有的事,谁做了皇帝、谁贪赃枉法被捕、谁造反被砍了头,凡是书籍上有记载的事,她全知晓。没有点实力,她怎敢做靠运气吃饭的神棍。

做了一朝帝王的,是璧国排行第三的小皇子,他如今年纪尚小,并未显山露水;造反被砍了头,并且牵连了身边一众亲信的,正是她面前的静王。

她一早就想好了,若想好好活着,为她的穿越之旅划上个完美的句号,必须离静王愈远愈好,远到十八根杆子系起来都打不着。她可不想卷进古代这些宫廷斗争里,做个先死的炮灰。

然凡事总有个出乎意料,眼下小皇子子未崭露头角,静王尚得女帝看重,他在璧国的权利仅次于女帝。静王亲自开口请她一叙,她不能直接推辞,天晓得静王会不会恼羞成怒,派队禁卫军把她的宛然居拆了。

她想,等下无论静王说甚么,她都先答应下来,略表一下她的衷心,该不该将静王交代的事办成,她还要再想一想。

季青宛的运气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太差。那日的白光一闪,竟将她带到了璧国来,璧国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太平国度,除了出了个造反的静王,便再没出过甚幺蛾子。上天也是对她不薄。

如今,她到璧国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她初初穿越到璧国,只有孑然一身,从半空一头栽进王城最繁华的街上,吓坏了一众买菜的大婶儿。

她不知自己为何会穿越,也不知她穿越到古代后为何没甚变化——身体是她自己的,容貌是她自己的,身份也是她自己的,她只是这个时空的匆匆过客一位,仅此而已。

可以想见,小说里那些穿成公主王妃嫁个如意郎君的桥段全都是骗人的。

她蹲在王城墙根掏了掏衣服兜,掏了半天,掏出张一块钱的纸币,□□光辉照四方,却照不到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她。

也曾想方设法回到现代,从高高的城墙往下跳,她没摔死,倒是砸坏了两块青石板,趁着守城的将士没发现一溜烟跑了;潜到护城河底打算溺水而死,越浅越深,一路碰到好几个坠河枉死的前辈,憋了有一刻钟的气,她学会了仰泳蛙泳两种泳式,末了自己爬上岸来,躺在青草上晒了半日。

她尝试的死法不下十种,每次皆以失败告终,那会儿璧国王城都在传,说有一个外域来的女疯子整日寻死觅活的,却无论如何都死不掉。若你乘着马车走在街上,忽然有个穿红衣裳的女子去撞你的马车,你不用下车查看,直接驱车离开便成,撞车的人肯定是那外域来的死不了的女疯子。

第十一次寻死不成后,季青宛终于认命了,不再想着回去现代,被迫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古代,整日忍饥挨饿,有时三天都吃不上一顿饭,境遇凄惨可怜。

小常就是她在这时结识的。

小常全名常生,估摸他早死的父母想给他求个长生的彩头,但长生对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小常来说,显然没有鸟用。她仍记得,遇到小常前恰逢雨季,连日的大雨浇的她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借宿在城隍庙,跟城隍老爷挤一挤。

那一日乍雨初晴,清透的阳光照耀璧国的山川湖海,她饿了整整三天,腹内空空如也,走路都打晃儿。仙乐茶馆当时的小厮见她可怜,好心给了她一只馒头。她捧着白面馒头回到城隍庙,一眼就瞥见蹲在破旧庙门边的可怜兮兮的小常。

她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掰了半块馒头给蹲在门口的脏兮兮的小常,从此小常就跟在她后头蹭吃蹭喝,偶尔帮她吓唬吓唬想占她便宜的盲流子。

在古代的日子枯燥寂寞,她也曾收养过一条小土狗,浑身雪白没有杂毛,可爱是可爱,就是瘦骨嶙峋的。她在家排行老大,下头没有弟弟妹妹,就唤它作季二狗。

季二狗是条命苦的狗,她有夜间外出溜达的习惯,一日她出门溜达回来后,活生生的季二狗被饿急眼的小常变成了一锅狗肉汤。

她端着变成狗肉汤的季二狗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险些拿刀劈了小常,一边哭一边擦口水。

哭过一场后,她让小常喝干了一锅肉汤,捡起他吐出来的季二狗的骨头起了个小小的坟包,拿块木头板做墓碑,上刻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季家二狗之墓。

现在她偶尔还会去二狗坟前看看,除一除坟头草。二狗的祭日是小常最内疚的日子,所以每次她去看季二狗,小常都同她一起去,每每沉默良久,就差抹眼泪儿了。

她闲下来时也会感到奇怪,只是半只馒头而已,何以会让小常死心踏地的跟着她?她认真的同小常探讨过这个问题,小常回答的甚是正经:“我从前听人说过,怎么也死不了的人都是天上的神仙,天帝生他们的气,所以派他们下界来接受磨难,迟早有一日会召他们返回天庭。我亲眼看见你从天上掉下来,又偷偷看到你自杀了许多次都没死成,所以我觉得你应当是天上的某位仙子。现在我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将来你返回天庭了,兴许会给我一些好处,要不然前人怎会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季青宛默了片刻,看着少年天真无邪的脸,她决定不点破,让他继续做这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一切出现转机是在她穿越到璧国后的第二年。彼时璧国流行赌官,三年一次的科举大试即将开始,街头巷尾都在赌新科状元是谁。大热的人选有三个,分别是黄门侍郎的公子荀子溪、大理寺少卿的公子黄宇、当朝左相的远房侄子方益阳。这三位公子都正当年少,家底殷实又有权有势,几乎所有人都的押他们仨。

季青宛捏着才要到的碎银子路过赌档,见人挤人热闹的很,伸头看了一眼,听打赌的人讨论了半天该押这三人中的谁。翻遍季青宛全身上下也寻不到多少银钱,所以赌博这种事她从来不沾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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