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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请来外援(第1页)

当初费劲专门去省城找技术人员处理的事故地视频这回帮上了大忙。虽然仍然看不清长像,但是足以让他们辨别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他比身后的护栏高出半个身子,护栏约12米高。推测凶手是男性,身材偏瘦,身高在175以上,身体强壮得足以徒手拎动100斤重的死者尸体,对弃尸地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

苏心绣是个女人,而且以她手的白嫩程度推断,很有可能还是个娇弱的小女人,很难想象她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能拎得动一具成年女人的尸首,因此苏心绣应该不是凶手。丘勇倒是个如假包换的男人,但他身材瘦小,个子更是连17米都没有,怎么看都与视频上那模糊的身影扯不上关系,且外围调查有人反应,丘勇是个十打十的纸老虎,像癞蛤蟆一般讨厌,却也像癞蛤蟆一样胆小,装得挺爷们,真遇到上最怂的就是他,杀鸡他也许会,杀人是万万不敢的。

所以这两个恶心人做的事是真恶心,但至少在苏心锦被害案中,他们很无辜。桑俊对这俩人腻歪得紧,懒得再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他缺人手用啊,这几天已经跟主管副局长红了脸,再这么下去都得打起来了。

涉水县一向安宁,警力不多,刑警队全加起来一共只有6个人,便是把这6个人都劈成瓣用,也是不够的。他们要派人跟着高速巡警一起,在凶手可能弃尸的地点巡逻;还要对全市所有的娱啊乐啊场所进行排查,以期能碰到几个愿意交流的,寻找到尸源;他们要调查已经知道身份的两名死者的社会关系,还需要重新走访或因生理原因、或因后天原因不能再有后代的男人,已经熬得人快累倒了,可工作进展跟蜗牛比还算慢的,怎么不让桑俊着急上火。

可偏偏局长还梗着脖子,直冲他嚷嚷着要人没有,要命不给,气得他就快要动手干架了!其实他也明白,年底了,各个摊子上的人都忙,便是局长想给他调人,也不能凭空变出几个来,桑俊想要人不可能。

正在他愁得头发都白了的时候,闵三行自投罗网。涉水县是个小地方,圈子就那么大,真论起来,随便从大街上拽出两个人,都能扯出些七扭八拐的亲戚关系,有什么风吹草动那传得叫一个快。因此闵三行刚被关起来的时候,桑俊也听说了,却没放在心上。打架斗殴的小事,自然动用不到他们刑警,他们不过当个笑话听了。到后来闵三行三缄其口,宁可蹲班房都死咬着自己叫孟同跃时才引起重视。孟同跃是谁,他们自然不认识,但是调查时孟家父母的态度不重要,他们家里摆着的照片上,那个年青人却跟闵三行的长相没有一丝相像的地方,如果他们真是一个人,该得多高超的整容技术,到后来他们几乎都确定闵三行是网上追逃的逃犯,正准备去比对比对呢,郭建峰就来托关系要人了。

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闵三行却是他们不折不扣的同行!哈哈,大水冲了龙王庙,这可比抓到个逃犯还精彩,逃犯经常能抓到,同行嘛,却还真是头一次。因为几名参与者都积极赔偿并诚恳道歉,受害的老大爷倒也没有死咬着不放,欢欢喜喜拿着足够他十来年工作的钱回家养伤去了,压根没想再追究,闵三行在确定了身份后,很容易就被放了出来。

桑俊自然知道,市局里那位铁面无私的闵局长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他刚一进公安局时,还有人背地里打赌,赌他多久辞职呢,没想到这位却还真一直坚持下来,现在在刑警中队混得风生水起。

刑警队的?桑俊眼睛贼亮,哈,有办法了!找自家局长要不到人,找上头局长啊!这回闵三行被放出去,也是涉水县的同行们睁只眼闭只眼的结果,算得上闵三行欠了个大人情,父债子偿,反之亦然,闵局长肯定得负点责任吧,他要求也不过人,派两个人过来帮帮忙总行吧?说到底,都是一个市里的,涉水县的案子久拖不破,市局里的领导面子上也无光不是。

可怜闵三行被不知道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到底多纠结的桑俊无意间出卖,其中悲愤不足为外人道也。

秦凯带着李承平和文沫到涉水的当年下午,桑俊在表示了强烈的欢迎意愿之后,递给他们半人高的卷宗,先让他们熟悉熟悉案情。

一年前的七尸案在x市有多轰动,系统内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秦凯还被抽调去专案组支援过一段时间,后来案子渐渐悬下来,才回的市局,有一段时间,他们彼此之间打招呼,都是问七尸案有没有什么新进展,现在不过是重温,外加熟悉高速弃尸案。

只有文沫一个人知道得不太多。她来x市不到半年,距离七尸案发案时间久远,早就没有人大肆讨论了,不过是偶尔在办公室闲聊时听过几耳朵,因此此时看得最认真的人是她。

在她的左边手的桌子上,摆着一纸箱用档案袋封存的照片,分别属于七个不同死者各种角度的现场照片,右手边,则是相应的法医鉴定报告,栾法医熟悉的笔体。唉,这老头被借调出去还就一直不回来了,工作这么忙,还没人管他,吃得消吗?她晃了晃脑袋,努力把担心挤到一边去,先顾着眼前的案子要紧,第一次跟着组里的人来出任务,搞砸了砸的可是一组的牌子,郭建峰回去能活剥了他们的皮。

渐渐的,看着桌上越摆越多的照片,文沫的心头突然涌起股异常熟悉的感觉,连神智都跟着清明了几分,就仿佛,现在她正在做的事,以往是做习惯了的,似乎从前的她,有很久都是这么过来的。过去被压抑的记忆有了松动的迹象后,她很多时候都有如同昨日重现的感觉,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曾经在梦里经历过一样。这是个好现象,彭忘川一直提醒她不要排斥,不要惧怕过去的自己,顺其自然,对于正常人来说,回忆就像呼吸一样简单且自然。

满桌铺平的照片,按时间顺序排下来,每一具尸体相同角度的特写都放在一处,文沫眯着眼睛一张张看下来,七具尸体中的六具都被肢解,断肢处伤口整齐,怀疑凶手是使用刀锯一类分尸的,凶手分尸的手法从陌生到老道,心理素质被不断亲历的血腥锻炼得不错。

那么,第一具尸体没有遭到肢解,是因为凶手还是个新手,不能适应分尸这么血腥残忍手段吗?不对,哪里不对。文沫转过头去找一号女尸的尸检报告:死者女性,年龄16-22岁之间,已高度白骨化,怀疑死亡时间在五年左右,尸体骨骼完整,仅缺少左手小拇指一段骨节,脑后一处钝器伤,造成颅骨骨折,怀疑为致命伤,另,尸体的脊椎骨有被外力破坏的痕迹,后经过仔细拼接。尸体上尚残存着未腐烂的衣物碎片,交与鉴证科做进一步检验。死者手指和脚趾骨节粗大,排除病变,应是长期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导致。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一般连环凶手作案,第一死者永远都会有不同的意义。可能是他以前暗恋过的人,可能是他极度憎恨的人,他一定策划这一天策划了很久,一切都会努力做到尽善尽美。

从现场环境可以看出,一号女尸被发现的位置,与其他六具女尸的距离相比要远得多,似乎凶手有意把她单独埋着。据出现场的鉴证人员说,这具女尸旁边的那棵树现在看着掉光了叶子,光秃秃干巴巴的,快要死了似的,其实这是一棵木棉,外观会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是株观赏性很强的植物,但是问题是,木棉多在热带亚热带地区分布,不太耐寒,虽然x市地理位置偏南方,但冬天最冷的时候也得零下六七度,根本不适合木棉生存,植物园内也就罢了,有人专门照料,还能勉强过冬,可是野外的话,真的不会被冻死吗?这株木棉看个头得有个四五年了,不知道怎么活下来的,难道植物有如此强的适应能力?

至于其他尸体,周围可就没什么新奇少见的植物了,除了七具尸体都在一排这一特点外,没有其他共同点。

她继续盯着第一具尸骨,拽过来鉴证科的报告接着看。死者身上所着衣物是腈纶与棉布合成制品,相当廉价,且很单薄,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应为夏季。另在尸体胸腔部位发现多株虽然腐烂变质,但仍能看出大体形态的木棉树叶。

鉴证人员在报告旁边附上了现场图,清晰可见的几片枯叶,位于死者脊柱附近,还有几片叶子干脆挂在了肋骨上。

这具尸体绝非出土一天两天了。木棉落叶主要集中在秋季,枯叶能挂到尸骨身上,只能说明早在至少一个月前,她身上就已经没有泥土覆盖了。再结合尸检报告上,死者尸骨曾经有过被外力破坏的痕迹,又被仔细拼回来。

之前警方一直认为那是凶手试图分尸时的尝试,但是时间上对不上,哪个凶手会时隔多年,把自己当年杀过的第一个人的尸骨再弄碎达到分尸的效果?尸骨又无血无肉,难道他是喜欢听骨骼碎裂的声音不成?就算他变态到喜欢听骨头碎的声音,那之后又小心拼回去是什么鬼?怕死人骨头位置放的不对晚上鬼魂来骚扰他?

当然,最后一句话纯属臆想,无论如何,凶手动尸骨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但真正原因是什么,文沫还一时想不出来。

想不出来就先看看别的线索,说不定会有帮助。文沫转而将目光投向第三具女尸。这具女尸是张大妮,姜淑凤的小女儿,死时年仅20岁,可惜了。其实穷养男孩,富养女孩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至少一个女孩子从小生活富足,见得多了,就不会容易被诱惑,为了蝇头小利自甘堕落。女孩子,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孩子,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攥取钱财,张大妮不会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很无奈,但这却是事实,姜淑凤尽了最大努力养育她,让她吃饱穿暖,但是她得到的虽然是姜淑凤拼尽全力的给予,和其他人比还是差着一大截子。如果姜淑凤及时了解女儿的心思,进行干预,让她明白,一时的苦难不算什么,厚积薄发,她只要好好完善自己,总会有一飞冲天的机会,这个社会如此多元,是容得下任何一个努力奋斗的人的。但是姜淑凤错过了机会,只让张大妮在物质渴望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终于还是走向了一条死路。

年轻生命的凋零,总是令人心伤的,不过还是个孩子,她的未来还有回头是岸的机会,却被凶手生生扼杀了所有可能。任本应享受青春的年纪早早地化为一堆白骨。她的职业既已确定,那么凶手是不是也是个爱找小姐的渣男?

再结合最开始警方发现的,凶手可能有天生的或者后天的生理缺陷,他是不是对女人既渴望又憎恨呢?他年纪应该不大,对爱情与性都抱着美好的幻想,他可能曾经有一个相爱的女友,在发现他并不能真的是一个男人,给她一个后代之后,抛弃了他,并且在抛弃时狠狠地羞辱伤害了他,所以他转爱为恨,连带着认为所有女人都或明或暗地嘲笑他。或许她们在他周围无意间的微笑,因为看了一个笑话而大笑出声,因为跟朋友聊天而愉快地笑,对他来说,都意味着她们知道了他深深想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而他,恨不得她们立刻带着她们脸上恶心的笑容一起去死,所以他开始频繁作案,周而复始,难以停止。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在埋尸地点如此隐蔽时,把一具尸体大大咧咧地放着不埋,专等着让人发现,再重新去寻找其它安全的弃尸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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