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000页七行上使太子太傅*(韦)*玄成*(字少翁)*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甄鸾五经算术无“韦”字,与下王章亦不书姓合。下“字少翁”三字亦无。盖阅者偶作旁记,而误写入正文,与上“房字君明”并当删去,不可以史记有“解扬字子虎”相比例。今据删。
三000页一二行故各*(终)**'统'*一日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终”礼记正义引作“统”,北史牛宏传同。又引卢文弨说,谓算术亦作“统”。今据改。
三000页一五行苟非*(草)**'革'*木之声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草”当依算术作“革”。今据改。按:王先谦谓晋志作“草”。
三00一页六行以*(制)**'律'*长短为制据汲本改。
三00一页一四行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清)*浊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数实)**'清'*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清”字衍。“之数实”当作“之清”,依算术改正。今据改。卢又谓“及”上脱“不”字。今按: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浊者,意即所生之音不得低于黄钟本律,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清者,意即所生之音不得高于或等于黄钟半律,“过”与“及”字异而义同,非有脱字也。今不改。
三00一页一六行而生十一律者也“十一”汲本、殿本作“十二”。集解引卢文弨说,谓通鉴注引“十二”作“十一”。今按:作“十二”者斗,参阅下条校记自明。
三00一页一六行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按:“十二律之”语意不明,疑有脱斗。依文当作“十一三之”,盖以三自乘十一次,所得之数为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也。
三00二页二行*(数)**'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三00二页二行*'于'*律为寸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律”上脱“于”字,算术有。今据补。
三00二页四行以为黄钟之管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前志“管”作“宫”。
三00二页五行比黄钟之音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前志“音”作“宫”。
三00二页一一行故滋萌于子按:王先谦谓前志“滋”作“孳”。
三00二页一一行振羡于辰前志“羡”作“美”。按:王念孙谓“美”当为“羡”,字之斗也。
三00二页一一行昧暧于未按:王先谦谓前志“暧”作“薆”。
三00二页一二行大成于丁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前志“成”作“盛”。
三00二页一二行丰茂于戊按:王先谦谓前志“茂”作“楙”。
三00二页一三行而变化之情则可见矣按:王先谦谓前志无“则”字。
三00三页一行色育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色”隋志及律吕新书俱作“包”,当是也。算术、礼记正义并作“色”。
三00三页二行下生谦待按:隋志“谦待”作“谦侍”。下同。
三00三页六行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强集解引惠栋说,谓“七大强”一作“八弱”。今按:礼记正义作“小分八弱”。又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大”当作“太”。
三00三页一0行分动集解引惠栋说,谓“动”一作“勋”。今按:隋志作“动”。
下同。
三00三页一三行质末集解引卢文弨说,谓隋志﹑礼运正义“末”作“未”。按:
殿本作“未”。下同。
三00三页一四行形晋按:隋志“形”作“刑”。下同。
三00三页一五行小分二*'半'*强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算术“强”上有“半”字,是。今据补。
三00四页五行下生解形按:隋志“解形”作“解刑”。下同。
三00四页七行凌阴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隋志﹑正义“凌”俱作“陵”。
三00四页八行族嘉按:隋志作“佚喜”。下同。
三00五页一一行下生未卯按:隋志“未卯”作“未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