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女友给我一个解释,她向我坦白,原来她在城里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沦入风尘,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金钱。刚才那个男人是她的熟客,所以她看到我后,会情不自禁站到那男人身前。不过,那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来了,他看到我抡着拳头上来,一定以为我和女友是串通起来玩“仙人跳”的陷阱。
我劝女友不要再做这下贱生意了,她却冷笑着说,让我先试试能不能在城里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她。
我第二天就去了人才市场,可我没文凭没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我去应聘保安,人家看到我额头下那刚结痂的伤疤,说我会吓着业主。我去建筑工地,别人又说我力气不够大。在城市里徘徊了整整一个礼拜,我花光了所有钱。女友早就猜到了这个结局,她扔给我一千块钱,这是我在找工作时,她轻轻松松赚到的钱。
在酒吧里,她为我点了一杯酒,说:“黑旗,靠卖力气赚钱买的酒,与出卖身体赚钱买的酒,味道是一样的。”
我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那天,我喝醉了。
2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吃软饭的角色,每天女友开工的时候,我就躲到小酒馆里消磨时间,直到她收工了,我才回到她租住的老式筒子楼里。我担心有人认出我来,所以每次都会戴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我很憋屈,却没人知道我的痛苦。我想让女友早点结束生意,回到老家,开个简陋的小卖部,总能养活我们两人。可是,她却总说还没存够开小卖部的钱。
上个礼拜,女友还把存折摊在她做生意的双人床上,说还差五万呢。
第三章 黑旗的故事(2)
所以,今天在酒吧里听到那个半醉的女人说,想找个人撞死她丈夫时,我不禁接过了话题,问她是不是认真的?我想从她手里挣到五万块钱,然后带着女友离开这座没有给我任何希望的城市。
我看过不少香港警匪片,杀个人,在镜头里似乎也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但我还是有点胆小,我担心自己下不手。所以我给了她一周的考虑期,这一周的考虑期,其实也是给我自己的。
目送她离开酒吧后,我记下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陈栩,一个即将升迁的公务员。
然后我看了一下时间,又要了一杯啤酒。
约莫凌晨两点的时候,酒吧该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平时她担心我回屋时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后给我打过电话,我才能回屋。
难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别好吗?憋屈感再次涌上心头。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蹰了半个多小时,女友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楼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间屋,灯关着。
有点不对劲,平时就算做生意的时候,女友也会把灯开着。难道她收工后忘记了给我打电话,径直上床睡觉了?
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爽,但还是上了楼,拿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3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菜刀斜插在她的脑后,白花花的脑浆都被砍得流了出来。她双眼圆睁,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来情不自禁想要扑在她的尸体上痛哭,但理智却让我不要那么做。
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间,还很可能曾经听到过我与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报案,来到这里,最先会怀疑谁呢?当然是我!发生命案后,警察通常都会第一个怀疑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虽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里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没人能记得我,除了那个曾经与我谈过杀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尸体旁,在血腥气息与尸臭的包围中,静静想了很久。
如果报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这肮脏营生的秘密,肯定会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老家都会知道。
在我来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说自己在饭店里端盘子。我来到城市之后,女友则给老家的人说,我们一起在做服装生意。我们不时会寄钱回老家去,在老家亲戚的眼中,我们是被羡慕的对象。如果一旦让人知道女友在做什么,我们的父母都会沦为别人的笑柄,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站起身,开始行动了起来。
我先从屋里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银行卡,我们常一起去取钱,所以我也知道密码。看了看余额,早就超过了她订的三十万的计划。看到数字,我不禁有些郁闷。女友根本从来就没考虑过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小卖部的事,她在城市里已经爱上了这行出卖身体的买卖。
既然如此,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没那么有罪恶感了。
我把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把女友的尸体拖进浴室里。我用斧头劈开她的尸体,再用砍柴刀将尸块分碎,接着把碎裂的尸块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块块薄如蝉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头砸成一片片细碎的骨渣。我又从厨房里找来手动绞肉机,把一脸盆肉片绞成肉末,再一点点扔进抽水马桶,冲进下水道。至于那些骨渣,我只能装进黑色的塑胶袋里,留待次日扔进护城河边的小树林里。那里人迹罕至,没有人能发现树林深处还有一袋人体碎骨的。而她的毛发,我则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第三章 黑旗的故事(3)
对了,还有满浴室的红色鲜血与淡黄色油脂,我花了整整两瓶厕所洁净剂,才完全消灭地板上的异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