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所有鱼都开始烤制。她做饭做菜一向全神贯注,今回也不例外,一定会在最恰当的时候翻转鱼身,或者控制火候。过不多时,浓郁的香味儿就开始弥漫在这片河滩上,令人食指大动。
她自随身的包袱里掏出味瓶,里面装着她自调的椒盐、孜然粉和辣椒粉,开始给鱼肉上味儿。她正抹得欢快,就听汨罗好奇道:“你怎么会随身带这些东西?”他以为蝼蚁们都活得很艰难,哪知她拉开这架式,一看就是平时很在乎自己吃得好不好。
“我为自己带盐嘛。”她朝天翻了个白眼:“汨罗大人,我是个凡人,饿得很快的!对我来说,吃上好东西就是一种修行了。”民以食为天,这些不思凡间饮食的仙人和妖怪,在她看来其实真是错过了太多好东西。
“哦!”他若有所思。
抹了几回调味料,鱼儿就熟了。她很狗腿地先奉上几串进贡给汨罗,然后才和小蝠妖大块朵颐。这鳌花鱼肉本身肥腻而味厚,烤完之后反倒将鱼油逼了出来,配上孜然这类她亲制的独门调味,最后又洒上几滴柠檬汁,只消咬上一口,十余种滋味齐齐在味蕾上绽放出来,以酸开头、以鲜收尾,端的妙不可言。鳌花鱼肉非常结实,本身就呈蒜瓣状,竟还有些许香q弹牙的感觉,也给这烧烤加了分。
烧烤这门技艺虽简单,却是人类最早掌握的食物烹饪之法。以火敷烤之,味美有奇香,深得全世界人民之热爱。
美男子吃鱼的姿势也十分优雅,不过他只啃了一口,眉毛就高高扬起,显然这味道大出他的意料。
“好吃!”他居然毫不讳言地称赞,顿时让她内牛满面。这狐妖可比长天坦诚多了,后者无论吃了多少她苦心烹调的美食,都只会淡淡地说一句“尚可”。到底谁更矫情?谁更!
其实无论是狐妖还是蝠妖,都用不着进食这种凡物的,这种美味都被他们浪费了。她真想大喊一声“都归我了”然后抢过来统统吃掉。
毕竟是个大男人,汨罗进食速度极快,三两口就把鱼串吃掉了,正想去尝尝那毒死人不偿命的河豚,却见宁小闲递过来一串椭圆形、黑乎乎的烤物。
“这是什么?”自从带上这凡人女子上路,他发现自己问出这个问题的频率明显增多了。
“鱼籽啊!整条鱼的精华都在里面了。我腌了一刻钟才开始烤的,现在刚刚烤好。”她清洗鱼腹时,就发现几尾鱼偏瘦了,仔细检查,果然腹中有籽。她小心翼翼地将整条鱼籽抽出,不敢将它弄破。若有锅釜,这玩意儿还是煎着最好吃,可是条件不足就退而求其次,烧烤也还凑合了。
汨罗马上将头仰得更远些,好看的狐狸眼中也露出嫌恶的神色:“这东西能吃?!”
“不要拉倒。”她马上将烤串收回,“我自己吃。”她第六感很敏锐,发现这狐妖对自己没有恶意,胆子立刻大起来,说话也随意得多。
这家伙到底为什么要带上自己?她左思右想不明白,神魔狱中的人也想不明白。
眼前一花,手里的鱼籽串已经到了汨罗手里。他摇了摇串子:“这是我的。”
动物都有护食的习性,化成人形之后……大概也没有改掉吧。她只好眼巴巴地看他吞掉了鱼籽之后,又拿起河豚肉串轻轻咬了一口。
河豚肉若烤得好,味道很像田鸡腿,弹性惊人,在所有鱼肉当中独竖一帜,可惜要吃到这份美味必须冒着生命危险,多数人合计合计,还是觉得不划算哪。她真羡慕这些大妖怪,身体如此强悍,以身喂毒都不怕!(未完待续。。)
第141章 我饿了
赶紧将他对付过去吧。只要面前这祖宗转身离开,她就可以带着老马快乐前进了。
“哦?”没想到这妖男兴致勃勃,露出了一口银牙,“不知何以为报?那我便来替你想想。”
呃,她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了么?她不过是个普通凡女,他却是只大妖怪,这种举手之劳还需要她报答吗?太小气了。另外,这人在十息之前不正在暴怒么,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
她却不知道,眼前这红衣妖怪脾气虽然诡谲多变,但最是务实,既然手里的小苗已经回天乏术,那转而寻找其他线索便好。他一向不耐烦搭理人类,今次不知道为何,看到她总觉得这女子有些古怪。他一眼就能瞧出宁小闲是个纯正的普通人类,身上没有半点灵力,可是总有些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儿!
他是妖怪,若见着了古怪的人事,也不必去查证什么,直接挥手灭了就是。今日,他反倒不打算这么做。
“嗯。”他抚着下巴沉吟道,“这样如何,你陪我走上一段路吧。”
纳尼?她大惊之下抬头,眼里全是掩不住的讶色:“恩公,我……”她看到对面的红色瞳孔露出兴味满满的模样,于是赶紧改口,“我怕跟不上你的速度!”他刚刚走进营地的模样太风|骚了,速度确实也太快,她跟不上的。
这风|骚男伸手一指:“那儿不是有马?你骑上便是。”
好吧。她也无话可说了,“恩公”要她陪他走一趟,她敢说个不字?这人长得比她还好看,她需要担心自己的贞节么?
“好吧。”她怏怏地走了过去,将所有马儿的缰绳都解开,“快跑吧。你们自由啦!”然后挑了两匹看起来最精壮的,连同那匹老马一起拉了过来。总不成她骑着马儿跑,然后“恩公”在地上走吧?她很狗腿地想。
“这是何意?”红衣男指着老马问道。
“这匹马儿载了我一路啦。它年纪这么大,跑不了多快了,留在野地里是活不了的。”她想把老马拉到人类的聚落区。
他瞟了她一眼,没说话,拉过一匹良马骑了上去。
“呀,恩公,等等!”她用最快的速度将散落在地上的金银细软挑贵重的收拾起来,费了许多力气才将大口袋系在马背上。又将两只小蝠妖抱上了高头大马,最后把老马的缰绳系在自己这匹马儿的鞍上,这才翻身骑上。忙完这一切,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额角也冒出了汗。
“财迷。”红衣男咕哝一声。驱马向前。
她是个凡人耶,当然要有点凡人的样子。宁小闲潜意识里知道。这妖怪对自己生出了好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她表现得越贪财,他就会越轻慢她吧?
这骑上了好马,才真正有“来去如风”的畅快感啊,并且马背上也不那么颠簸了。身后的老马放蹄疾追,勉强能够跟得上。
她原本担心跟着红衣男会走上回头路,哪知道他选的方向。也正是往西而去。照这样奔跑下去,不出两天就会离开奉州地界了。
她策马疾奔,而长天正在转述温良羽的看法,显然两人之前已经作过交流了。
她最想知道。长天刚才所说的“涂山后裔”指的是什么?他此时正在解答:“所谓涂山后裔,就是狐妖一族。上古,夏族的大禹娶涂山族女子为妻,这女子便是九尾白狐。此后,狐妖族就将自己称为涂山后裔,以证明自身血统的高贵。这红衣小狐妖的气息浓烈,显然血统纯正,妖力也不弱。我没见到他的原形,不知道他到底属于哪一支系,但想来天狐的可能性最大。”
她恍然。怪不得这红衣男生得如此妖媚,原来只公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