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也不做,无业游民。”
“你家在哪里?”
“我们在一起都一个月了,你才问我这些呐?是不是以前说的你都不当一回事!”燕初佯怒。
“因为我慢慢爱上你了。”牧歌半真半假。
燕初凝视着牧歌,而牧歌也凝视着他,两双眼眸靠得这么近,近到一抬,嘴唇就吸引在了一起。牧歌含着燕初的嘴唇,一下一下舔着,燕初仰着头,浑身如瘫软一样陷进牧歌的怀里。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轻吻着,痴缠甜蜜的吻像蛋糕一样慢慢令整个味蕾产生了满足感,幻想翩翩,令浑身的热度迅速上燃。
一吻终了,燕初已经沉溺,眸如水。
有一种关系介于“不做就无能”和“做了就混蛋”之间。
牧歌看得失神,但更强大的理智压住了“混蛋”那个小人。燕初懒懒地撑起身长腿一勾一压将牧歌压在了底下。
地上是可怜的抱枕,燕初趴在牧歌身上:“牧歌,我戒不了你,怎么办?”
“……”
“牧歌,不要提分手两个字,好不好?”
虽然燕初的声音哀婉,但牧歌还是忍不住一抖。燕初他可以人|妻,他可以暴躁,他可以彬彬有礼,他可以歇斯底里,他可以楚楚动人,他还可以阴气阵阵——总之他用七十二种爆发力以压倒性的优势将牧歌震住了。
反正,牧歌在他面前,一不小心就怂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放电一电,电死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09】
燕初不是牧歌理想中的恋人。
至少不够理想。
牧歌苦恼地琢磨:燕初看上去那么甜蜜,而心怀鬼胎的自己是那么龌蹉。挣扎来挣扎去,牧歌最终还是决定,趁着没有完全陷进去的时候,应该说清楚,不过现在不是最佳时候。
还有两个不容忽视的人也没有消失,关映和石渐维轮番上阵约会牧歌。
身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多角恋爱者,牧歌没有辜负他的名望,很稳健地脚踩三只船——牧歌必须为他的破百事业而奋斗,胜利就在眼前了。
一百个肯定是超过了。
以前都是甩掉之后重新开始的,牧歌以从没有这么玩火过,而现在胜利就在眼前,值得博一把。
牧歌对这种关系把握得总是恰到好处,绝不会到要死要活撕心裂肺的地步。反正都还没有到非彼此不可阶段嘛,大家都不要争那一口闲气,无非是吃过几次饭,看过几场烟火而已。
当然玩火,必然是要尿裤子的。
这种微妙关系没超过七天,关映找上门了,以一种人挡杀人的气势杀进了牧歌的办公室,一把血玫瑰拍在牧歌桌子上:“你一脚踩两只船,你难道不知道我跟石渐维就是两隔壁办公室吗?”
牧歌诚恳地低下头:“我知道。”
关映怒了。
牧歌抬起头诚恳地说:“那天我喝醉了酒,回短信是很不清醒的举动,我很抱歉。”
关映更怒:“第二天呢!别说你一醉醉七八天!”
牧歌更加诚恳:“你来的时候我本来想说清楚,但又觉得你非常的帅气就没舍得,想着拖一拖再说,感情这种事,总是要先处一处才知道的——万一爱上了呢?”
关映的怒火神奇地消失了一些,语调温和:“现在呢?”
“我知道自己挺无耻的,那么草率地开始一段感情,而且还是脚踩两只船。可我一直以来都挺优柔寡断的,从没有过一段稳定的恋爱关系。这一次的感觉不同,我想尝试一下能不能和以前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