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嘈杂的门铃大响,牧歌晕头转向,披了条围巾出去,开了门,竟然是燕初。
刚刚分手的燕初?
幻觉。
一定是幻觉。
才分手的燕初一定不可能笑得这么开心。
燕初刚刚修剪过的头发,头顶有意的乱发微微翘起,蓬蓬松松,既时尚又清新,蓬勃的气质就像大学生一样。
燕初微笑着手指在头发间一绕:“喜欢吗?专门为今天的复合准备的。”
什么?复合?
复合了还是前任吗?复合是犯规的!
牧歌深吸一口气确定氧气是从鼻子吸进了脑子的,而燕初是真实的,好在久经沙场的“分手王”牧歌面不改色心不跳:“燕初,你怎么来了?”
“我就知道你后悔了!”燕初举起手机,三个[好好好]触目惊心。
这是怎么了?
当燕初愉悦地在卫浴里哼着歌曲放热水时,牧歌飞快地打开了短信记录。
关映: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牧歌:好。
石渐维: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牧歌:好。
燕初:愿意继续做的我的男朋友吗?
牧歌:好好好。
哇擦这种群发短信的即视感!这一窝蜂的桃花运!
一口气增加了两个,终于破百了吧?
这坑爹的酒醉!
牧歌陷入了沉思。
一直以来他都坚持一个原则:不玩弄感情!
一直以来他都秉承两个宗旨:好合!好散!
除去青涩的高中时代,自从大学之后他都是以快餐一般的速度,飞快地说:“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吧?”然后坚决地说:“抱歉,你是个好人,我们不合适!”注:因对象不同言辞有显著不同,意思一致。
因时间太短,不会要死要活。
所以说,牧歌是个有良知的男人,坚决将伤害降低到最低。
最佳的分手,才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要知道,蛋打鸡飞、鸡飞狗跳、狗血喷头是牧歌最消受不了的。胜利就在前方,怎能在燕初这里打绊呢?牧歌围着围巾蹲在地上,苦思冥想,怎么能把这复合又扳回分手?
“牧歌,水好了。”燕初温柔的声音居高临下,揉了一下牧歌的头。
“唔。”牧歌懵懵懂懂抬头。
“20分钟的最适宜的时间,37。2度的最适宜温度。”
“嗯。”
“早餐和我,等你。”
被热气一蒸热水一冲,牧歌猛然清醒,前任情人在屋子里,做!早!餐!
太犯规了!
牧歌宁愿被一杯豆浆泼醒好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