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烈听她这么说,便知道她误会了,忙解释:“沅沅,你怎么会这么想?如果我想做这些事,有的是人愿意跟我做,但我喜欢你,我只想对你做这些事。”
姜沅沅不信,撇着嘴唇,问道:“我身上哪个部位你最喜欢?”
这话题转的有点快。
沈希烈反应也算快:“都喜欢。”
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唇,哪怕她的头发丝,他也是喜欢的。
但姜沅沅不满意他这个回答。
“你挑个最喜欢的。”
她很怕他最喜欢她的胸。
那就暗合了那些人的话——她是靠胸上位。
但现实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沈希烈盯着她的胸,沉默不说话。
姜沅沅瞬间双手抱胸,给刺激到了:“果然,沈希烈,你就是馋我的身子。”
色胚!
坏男人!
沈希烈:“……”
他确实馋她的身子,但更馋她的心。
他倾身过去,贴着她的胸口,听着她砰砰的心脏,低声说:“沅沅,如果你让我挑个最喜欢的,那就是你的心了。它每时每刻跳动着,给你健康的身体。它在我靠近它时,会邹然加速,十分猛烈的跳动,像是在跟我说,沈希烈,我爱你啊。所以,沅沅,我最喜欢你的心了。”
姜沅沅:“……”
额,原来这样?
她误会了?
她把他想的太不堪了?
她满意他这次的回答,轻轻推开他,偷偷的,甜甜蜜蜜地笑:“哦,这样啊。”
原来,他对她不是只有欲。
沈希烈见她笑了,知道把她哄好了,就问:“那你呢?最喜欢我哪里?”
姜沅沅毫不犹豫又理所当然地说:“当然是你的手!尤其是弹琴的时候!”
一是他的手本就修长白皙,骨节分明,非常好看,二是他的手弹琴时,当琴声从他指尖流出,给他的手添上了一层化腐朽为神奇的光环。
参考他之前对自己双手做出的“恶行”,她觉得自己都比他爱护他那双手。
还好他是不留疤的体质。
双手白白净净,没有留下难看的疤痕。
沈希料到她的回答,笑意深沉:“你以后会更喜欢她的。”
他的手不仅会弹琴,也会给她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可她还小,思想单纯,总不给他发挥的空间。
“叮铃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