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就带走吧,带回你家去,千万别养在我们这里啊,我是养不住宠物……”张倩不甘心地叹了气。
她自认为对宠物不错,把它们从街上捡回来,又替它们疗伤治病、洗澡打扮,喂得好、住得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动物多则一、两个月,少则十天便会不见,即使给狗栓上铁链,把鸟关进笼子,它们也有办法逃走。
真无法想象,它们是怎么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究竟是动物这种东西根本养不熟、没有感恩之心呢,还是真的因为自己的体质问题?动物讨厌与自己一同生活,即使救了它们的命,对它们多好也没用?
“不过真奇怪,小倩老是会捡到流浪动物呢,上次捡到那只猫到现在,还不到两个月吧?”张阅仲抓着下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打量着这条狗。
看着他的一张大脸越靠越近,小狗用恐惧的姿态蜷着身子,后退着向张倩求救。
“它一定是被人类欺负过,所以看到你会害怕,滚开点!”张欣一巴掌把张阅仲讨厌的大头拍开。
张阅仲咕哝一句,坐到了对面的沙发上。
三个人谁也没看见,那只把头埋在张倩手中的小狗,眼睛中闪过一抹古怪的光芒。
张阅仲对这条小狗总觉得有些不放心,所以趁两个堂姊妹去厨房作饭时,把原本在睡觉的小狗抓到手中,再一次研究起来,口中还咕哝着:“居然会自己跟着进电梯,还自己求救?真的是狗吗?喂?你是不是披着狗皮的人?”
小狗发出一连串哀鸣,声音之凄惨,彷佛张阅仲不是在观察它,而是要把它掐死一样。
厨房里的两个女孩马上大吼:“张阅仲,不准欺负小动物!”
实在可疑……张阅仲看着这只小狗嘀咕:以我二十年的养狗经验,我肯定这只狗不太正常!
张阅仲可没有张倩那种接触过的宠物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消失的古怪体质,他从小喜欢养狗,而且和宠物的感情深厚,养得最久的一条狗更养了十五年。现在他的家里也还有一条大狼狗和一条小北京狗。所以对于狗的神态、习惯、行为,张阅仲可以说是了若指掌。对,狗确实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可是聪明成这样,就未免太不正常了。
反正你很奇怪。张阅仲自言自语着,再次开始摆弄小狗,于是小狗又开始哀叫求助。
“张阅仲,你竟敢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张欣腰系围裙,手持杆面棍,大步冲了过来。
她是他们这一辈的老大,性格又有点暴躁,张阅仲、张倩等这一班堂表兄弟姐妹,可以说都是在她的淫威下长大的;此时一见她扑来,身为运动员的张阅仲,充分发挥自己优越的运动细胞,“嗖”地一下,便过蹿过了沙发背,飞快地逃走。
“哼!敢不听我的话!”张欣成功扞卫了自己的权威,得意洋洋地走回厨房。
张阅仲摸着怦怦跳的心口一回头,发现沙发上的那只狗正看着自己的背影,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而在张阅仲回头的瞬间,它飞快地把头埋了下去,速度之快,令视力三.零的张阅仲都有种看花了眼的错觉。
张阅仲眯着眼,盯着那只狗很久,若有所思,直到两个女孩叫他收拾餐桌为止。
※※※
“咳咳……”张阅仲清清嗓子,开始对张倩与张欣念起一张纸上的文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这条狗的不正常之处有以下几点:一、过于聪明。它的聪明程度已经超过了一般的狗,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你们两个也不能否认吧?二、来历古怪,咱们这个大厦门禁森严,连苍蝇都飞不进来,(张欣:那是卖房子的广告词,你也相信?)它是怎么溜进来的,还能跑到十七楼,又找上小倩?三、饮食习惯古怪,你们以前见过喜欢可乐、汉堡和薯条,但是不啃骨头的狗吗?(张倩:也许外国狗就是这样的啊。)四、举止古怪,不肯和你们一起洗澡,不肯到你们的卧室和你们一起睡觉,却喜欢看选美比赛之类的电视节目。根据以上几点,你们还认为它是一条普通的狗吗?”
听了他的话,张欣和张倩也开始点头。
张倩托着下巴赞许地说:“想不到啊,你的观察力还挺强的嘛,我一直以为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张欣则思索一会儿,开始皱起眉头:“对啊,我觉得仲仲说的很有道理,它确实很古怪啊!小倩,狗呢?在哪里?”她跳起来四处打量,原本在客厅洒进的阳光中打瞌睡的斑点狗,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不用找了,我敢赌一百块,它一定不见了,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张倩制止了想要去找的张欣和张阅仲,笑着说。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一起叫了出来。
“它刚才在那里听到我们说它怎么古怪的话了嘛,怎么还能留在这里?”张倩理所当然地回答,彷佛她说的并不一只狗儿,而是另外一个人。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又一起大叫出来。
“什么什么啊?”张倩白了从刚才就只会说这两个字的堂哥堂姊一眼。
“你到底在说什么!那条狗怎么回事!”张欣一拍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