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刘大帅的兵已经攻占了省城,打到这里也就是这两天的事了,您再不走可就真的来不及了!”长子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劝着张廷鉴。
张廷鉴坐在大堂正中的太师椅上,看着眼前,大堂里和走廊下都堆满了各种箱笼,自己的三个儿子思仁、思贤、思礼,三个儿媳及一干人等都站在当中,用期待的神情看着自己。他依旧硬着心肠对着众人挥挥手:“你们走!”
“爹!”三个儿子一起喊。
“你们的曾祖父、祖父留下的‘传家之宝’在此,我岂能一走了之,我岂能做张家的不肖子孙!”
“爹,不是儿子们不孝,只是那一楼的书,这种时候实在无法带走啊。”
“书在,我在。”
“爹,刘大帅残忍好杀,所过之处杀人放火、十室九空,这里真的留不得了啊。”
“我知道,刘大帅是兵痞出身,最痛恨的就是我们这些读书人,他目不识丁,这一楼的书留在这里,只怕他们是非烧不可了。”
“那您还……”
张廷鉴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布包,打开来取出几张纸,说道:“这是祖传田庄的地契和这里的房契,这一张是去年我托朋友在云海买的房子的契书——唉,本来是想,你们三个都受过高等教育,想送你们到那里去干一番事业的,没想到现在用上了。老大,你拿着,好好照顾你的弟弟们。”
“爹,原来你早就……”一向觉得父亲有些无情的儿子们不由得红了眼圈。
“走吧,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
“可是,怎么能让爹为了这些废纸留下冒险!”性情有些急躁的老二思贤一下子跳起来,“我现在就一把火烧了它们,看您还走不走!”说着冲进厨房拎出油瓶和火柴,向庭院里耸立着的藏书楼冲去。他一股蛮劲上来,两个兄弟和好几个仆人都拉不住他,他把油往楼上一泼,就要划着火柴。
一条黑影像闪电似的直扑到老二身上,老二的手腕被重击了一下,来不及点着的火柴脱手飞出老远,他倒退几步坐倒在地,手腕上已经是鲜血淋淋,袍子也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惊恐地用手挡住脸和喉咙,看着袭击他的对手。袭击他的是一条黑色的大狗,半人多高,膘肥体壮,目露凶光,它把前爪按在老二身上,露出利齿,仿佛随时准备咬下去。
“好了,狗!”张廷鉴吆喝一声。
黑狗立刻听话地放开老二,回到藏书楼边的阴影里卧下,它把头放在爪子上,眼睛却依旧盯着眼前的这些人。
老大连忙把心有余悸的老二拉起来,赔着笑脸对张廷鉴说:“爹当初救这条狗回来果然没错,这畜生倒也知恩图报。”
“哼,你不用岔开话头。”张廷鉴冷笑一声,“想不到我们家世代书香,竟出了你们这样的不肖子孙,快点儿给我滚!”说着一甩手,独自回后面去了。
几个儿子终没能说服张廷鉴,第二天早上,儿孙们不得不离开固执的父亲,踏上了逃避战火的路途……
※※※
张廷鉴一直目送儿孙们的马车消失后才转身回来,平时拥挤热闹的张氏大宅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他吩咐陪他留下的老仆去泡一杯茶,自己长叹一声,缓步走向藏书楼。
张廷鉴的祖父曾做过翰林,辞官归乡后以藏书为乐,建起这座藏书楼,张廷鉴和他的父亲都爱书成痴,这座藏书楼确实凝聚了张家三代人的心血。
张廷鉴仰望了一会儿这座三层小楼,缓步走入,拿起本书翻动几页,又放下来,走回庭院中。
黑狗看他进楼时已经站了起来,一脸严肃地看着他。
这只黑狗是张廷鉴半年前拣回来的。
那天清晨,张廷鉴照惯例沿着小路散步到自家附近的林子里,他听到树林里有声音,过去一看,却看到骇人的一幕:十几条野狗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四处都是血迹,有几只狗的头被撕扯下来了,还有的四肢不全,内脏翻出,每只狗的牙齿和爪子都沾满了血,显然是这群狗彼此争斗,相互撕咬成了这个样子。
张廷鉴大着胆子过去查看了一下,发现有一只竟然还活着。那是一只黑色的狗,体形庞大,满身是血,虽然已经不能动弹,但依旧满眼凶光。张廷鉴一时起了恻隐之心,唤人把它抬了回去,又命人帮它治疗,休养了半个多月才使它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