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迪从儿子手里接过玩具,还特别珍视的擦了擦。
而后,又笑着递到胤祐跟前:“你还记得这个吗?”
胤祐把东西放在手心里点了点,勾起了无数小时候的回忆。
那是个银质的猫头鹰不倒翁,精致小巧,小朋友可以托在掌心里玩耍。
这是有一年家宴,他和六阿哥因为吃饭闹了点不愉快,委委屈屈的闹别扭,太子就把他带到自己身边,拿出这个不倒翁哄他。
胤祐很喜欢这个不倒翁,一直随身带着。
后来在木兰秋狝的时候,般迪送了他那颗狼牙,他就把他最喜欢的玩具送给了对方。
胤祐仔细看了看,那上面有一些小小的凹痕,银子比较软,稍微碰一下就会留下痕迹。
那上面有些凹凸不平的地方,就是胤祐小时候摔过的。
银质的东西容易氧化发黑,而手里整个不倒翁就跟新的一样,完全看不出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这说明它被人保存的很好。
胤祐把不倒翁举到皇贵妃跟前:“额娘你看!”
皇贵妃看他高兴起来那个样子,和小时候也没什么两样。
他喜欢这个不倒翁,因为这是太子送的。他现在又看到这个不倒翁,欣喜不已的原因则是因为,这东西本是当年那个三岁多的小朋友送给般迪的一个玩具,没想到他会一直保存到现在。
皇贵妃笑着抚摸儿子的脑袋:“小时候可喜欢了,走哪里都要随身带着。”
胤祐俯下身,把不倒翁塞进小外甥手里:“拿去玩吧。”
然后他又从腰间取下一个荷包,在里面翻了翻,拿出那枚狼牙。
这东西还是当年的模样,连挂在上面的绳子也没有变过。
般迪看到之后,嘴角都快咧到了而后:“想不到你还带着。”
胤祐笑道:“一直带着,你说的,这是你亲手猎杀的第一头狼。狼牙保平安,所以我一直都带着。”
狼是草原上最勇猛和聪明的动物,牙齿是它们身上最坚固的地方。
一个人,尤其是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年,能够猎杀一匹狼,对于草原上的部落而言,这个少年就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巴图鲁,他将狼牙作为信物送给安达,也象征着他的承诺,会一直守护对方。
与朋友重逢,胤祐是真的很开心。他觉得他和般迪有许多话要说,关于这些年来的近况,切磋武艺,一起摔跤,一起骑马在草原上驰骋,考考他的汉语和诗词。
“七阿哥,这是你第一次来到我们科尔沁大草原。”
胤祐点头:“对呀,第一次来。”
“我想……”般迪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带你四处走走,看看我们这里的风景。”
“好啊,我也想四处走走。”说完,胤祐又皱起了眉头,“不过,不知道阿玛会在这里呆几天,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要离开。”
“想去,找个时间就去吧。”皇贵妃说道,“这里是太皇太后的故乡,许多族人都要过来拜见,咱们应该会在这里呆上好几天。”
皇贵妃看着般迪,又补充道:“就是额驸要伴驾,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同你出游。”
“有的!”般迪迫不及待的点了点头,“皇上总有休息的时候,再不行,咱们晚上出去。”
胤祐拍着他的肩,跟他开玩笑:“晚上我可不敢去,你们草原上有狼。”
“别怕!”般迪却一脸认真,“我会保护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