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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第1页)

马丁的好运像太阳般升起来了。罗丝来访的下一天,他收到纽约一家专登社会丑闻的周刊寄来一张三块钱的支票,那是他三首二韵八行诗的稿费。两天后,芝加哥有家报馆接受了他的《宝藏探寻者》,答应一刊出就付十块钱。稿费不好算大,但这是他写的第一篇文章,是他把自己的思想发表在刊物上的最初的尝试哪。这些还不算,他的第二篇作品,那篇给孩子们看的连载冒险小说,在那个星期的周末前,也被一家自称为《少年与时代》的少年月刊接受了。不错,这篇连载小说一共两万一千字,他们愿意一刊出就付他十六块钱,这就是差不多七毛半一千字;可是同样不错的是,这是他尝试写作的第二篇作品,自己也完全明白,是写得笨拙而一无是处的。

但即使是他的早期作品,也没有平庸作品的那种粗糙的地方。它们的粗糙地方是由于力量过强而造成的——那是初学者的通病,就像用破城锤来拍蝴蝶,用大头棒来画花样一样。因此,这样便宜地卖掉早期作品,叫马丁心满意足。他明白它们是怎么样的作品,他没有花多少时间就明白过来的。他把希望寄托在后来的作品上。他争取当一个真正的作家,不仅仅写写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就算了。他努力用富有艺术性的写作技巧来配备自己。另一方面,他并没有牺牲力量。他一心向往的目标是,在作品中用避免滥用力量的方法来加强力量。他也没有抛弃自己对现实生活的爱好。他的作品是现实主义的,尽管他也想把想象中的幻想和美景跟现实融合在一起。他追求的是一种热情奔放的现实主义,贯穿着人的渴望和信念。他要把生活的本来面貌写出来,包括生活里所有的精神上的探索和心灵中的抱负。

他在看书的过程中,发现了写小说的两种派别。一种派别把人当作天神,对他的尘世间的根源置之不问;另一种把人当作凡人,对他的天赋的梦想和成神的希望置之不问。马丁以为,天神派和凡人派都错了,错就错在他们在观点和目的这两方面都太单纯了。这两派的折衷才近乎事实真相,尽管这一来叫天神派不高兴,同时又非难了凡人派那野蛮本性的说法。马丁自以为他那篇小说,《冒险》,那篇叫罗丝感到腻味的作品,已经达到了他心目中小说创作的真实性的理想了;他还把自己对这整个问题的意见发表在一篇论文《天神与凡人》里。

可是,《冒险》和所有他自以为最出色的作品,还在编辑先生们当中兜圈子,没有人要。他那些早期作品,在他眼光里,除了可以卖钱以外,是一无价值的,至于那些已经卖掉了其中两篇的恐怖小说,他也不以为是高级的作品,更不是自己的最佳作品。对他说来,它们干脆就是想入非非而异想天开的,尽管也带着真人真事的那一套迷人的魔力,说起来,它们的力量也就在这儿。他以为,这样把荒诞不经而绝不可能的事赋予真实性,是一种技巧——充其量是一种熟练的技巧罢了。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不可能在这种地方生根的。它们的艺术性是高超的,然而,他不相信艺术性跟人性脱离了关系,还有什么价值可言。这种技巧乃是在他的艺术性的面貌上安上一个人性的面具,在登上创作《冒险》、《欢乐》、《罐子》和《生之美酒》的高峰以前,他在所写的那六七篇恐怖小说里,就是这样做的。

他把那几首二韵八行诗换到的三块钱,用来勉强维持朝不保夕的生活,等待《白鼠》寄支票来。他把第一张支票向那个对他犯疑的葡萄牙食品商兑了现钱,还了他一块钱欠账,把剩下的两块钱还给面包商和水果店掌柜各一块。马丁这时还吃不起肉,在《白鼠》的支票来到以前,他生活得很拮据。他拿不定主意该怎样兑现这张支票。他一辈子没踏进过银行,更不用说有事进去了,他怀着一种天真而孩子气的想望,真想走进奥克兰的一家大银行,把这张票面四十块钱的背书支票朝柜台上一扔。另一方面,实际的常识又劝他,该拿去向那食品商兑现,这一来可以给他个好印象,往后可以多赊一点账。马丁勉强地接受了食品商的要求,把欠他的账全部还清了,拿到了找钱,满口袋丁丁当当地响。他还把欠别人的钱也全还清了,赎回了衣裳和自行车,付了一个月打字机租费,付给玛丽亚一个月过期未付的房租,还预付了一个月。这一来,他口袋里还剩下差不多三块钱,以备不时之需。

这一小笔钱本身就好像一笔大财。他把衣裳一赎回来,就去看罗丝,一路上忍不住把口袋里那一小把银币弄得丁丁当当响。他好久没钱了,像一个受到救济的饿鬼,不肯把吃不下的东西藏起来,一定要放在眼前,马丁也忍不住要用手摸弄这些银钱。他并不小气,也不贪心,可是这笔钱不仅仅意味着那么几块大洋、几个角子。它代表着成功,而这些钱币上印着的老鹰像,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胜利之神的像。

他不知不觉地感到这真是个十分美好的世界。反正对他来说,这世界确实是更美了。多少星期以来,这世界一直是枯燥万分、阴暗非凡;可是如今,欠的债几乎都还清了,口袋里还有三块钱的硬币在叮叮当当地响,心里怀着成功的感觉,太阳又明亮又温暖,即使一阵骤雨冷不防落下来,把行人弄成落汤鸡,他也觉得是桩很好玩的事。他挨饿的时候,时常想起全世界成千上万挨着饿的人们;如今吃饱了肚子,头脑里可不再尽惦念着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挨饿啦。他忘了他们,可是,因为自己正在闹恋爱,却想起了世界上那数不清的恋人们。他没有费心思去想,可以用来写情诗的题材就自然而然地在他头脑里活动起来。他被创作的冲动弄得出了神,电车开过了他要到的那个路口两段马路才发觉,但下车的时候也并不感到恼火。

他在摩斯家碰到不少人。罗丝的两个表姐妹从圣拉斐尔前来看望她,于是,摩斯太太以招待她们为名义,开始实行她的计划:让罗丝跟年轻人厮混在一起。这活动在马丁生病不能前来的那段时期里开的头,这时已经搞得挺热火了。她特意请一些有所作为的男人到家里来。因此,除了那两个表姐妹多乐赛和弗洛伦丝以外,马丁还碰到两位大学教授,一位是拉丁语教授,另一位是英语教授;一个刚从菲律宾归来的青年军官,他是罗丝的老同学;一个姓麦尔维尔的小伙子,他是旧金山信托公司负责人约瑟夫·珀金斯的私人秘书;男客当中还有一位生气勃勃的银行经理,查尔斯·哈泼哥德,三十五岁,看上去很年轻,他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尼罗俱乐部和统一俱乐部的会员,共和党竞选时期中的稳健的发言人——一句话,一个各方面都在步步高升的青年。女客当中有一位肖像画家,一个职业音乐家,另外一个得了社会学博士学位,在旧金山贫民窟里干社会救济工作,在当地很有点名气。可是这些女客在摩斯太太的计划里是无足轻重的。她们充其量是少不了的陪衬罢了。总得想法把那些有所作为的男人吸引到家里来呀。

“你讲起话来别激动,”罗丝在作介绍的难关开始前,这样提醒马丁。

他起先一举一动有点儿生硬,心情沉重,知道自己笨手笨脚,特别是自己的肩膀,又像过去那样捉弄他,好像就要碰坏家具、砸碎摆设似的。这还不算,当着不少人,他觉得自惭形秽。他从没接触过这样高贵的人物,更不用说这么多啦。那位银行经理,哈泼哥德,强烈地吸引着他,他打定主意,一有机会就把他研究一番。因为在马丁的敬畏心理之下,潜藏着他那咄咄逼人的自我,他一个劲地要把自己跟这些男男女女作比较,要找出他们从书本和生活中学到了什么他自己没有学到的东西。

罗丝的眼光时常溜到他身上,看他应付得怎么样,她看见他跟她的表姐妹在毫不费力地熟识起来,不禁又惊奇又高兴。他的确没有激动,再说,坐了下来,他就不必为自己的肩膀担心了。罗丝知道她们是聪明的姑娘,表面上看是很伶俐的,可是,她们当晚上床的时候,说了些赞美马丁的话,却叫她简直听不懂。另一方面,他原是个自成一格的才子,是舞会上和星期日野餐时的淘气鬼和调皮蛋,觉得在这种场合里,开开玩笑,不怀恶意地跟人争胜,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并且,这个晚上,成功之神就站在他背后,拍着他的肩,跟他说他干得很成功,因此,他大可以笑啊笑的,并且逗人发笑,不用害臊。

后来,事实证明罗丝顾虑得有道理。马丁跟考德威尔教授待在一个惹人注目的角落里,尽管马丁不再指手画脚,就罗丝那苛求的眼光看来,他还是眼睛闪烁得太勤,讲话太快太热烈,神情太紧张,并且兴奋得腮帮太红。他不够庄重,不懂节制,同跟他交谈的那位年轻的英语教授显得截然相反。

可是马丁才不管外表呢!他马上觉察到对方的头脑是训练有素的,并且赏识他所掌握的丰富知识。再说,考德威尔教授可不知道马丁对一般英语教授的看法。马丁要对方谈自己的本行,虽然他起先似乎不大愿意,马丁到底使他谈了。因为马丁觉得一个人没有理由不谈自己的本行。

“不赞成谈自己的本行,”几个星期前,他对罗丝说过,“那是既荒谬又不应该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要不是为了交流彼此最有心得的东西,那天底下还找得出什么别的理由来呀?说起来,他们最有心得的东西就是他们的兴趣所在,他们的谋生之道,他们的专长,那是他们日日夜夜都忘怀不了,甚至做梦也梦到的。假定勃特勒先生遵守了社交礼节,发表一套他对保尔·魏尔伦、德国戏剧或者邓南遮的小说的见解吧。我们不听得厌死才怪呢!拿我来说,如果一定要叫我听勃特勒先生讲的话,我情愿听他讲他的法律。这才是他最有心得的东西,人生那么短促,我每碰到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总想知道他最有心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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