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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第1页)

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杰克·伦敦在他文学生涯的巅峰时期,接连发表了两部长篇小说:《铁蹄》(一九〇八年二月)和《马丁·伊登》(一九〇九年九月)。这是他最成熟的作品。前者为政治幻想小说,是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对美国资产阶级政权的反动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路线作出科学分析后写成的革命文学作品。在主人公欧内斯特·埃弗哈德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伦敦本人的社会抱负和革命热忱。伦敦并且把自己个人经历的不少方面赋予了埃弗哈德:出身于工人阶级,度过贫困的童年,过早地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依靠刻苦自学,终于以雄辩的口才、卓越的领导才能,积极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原来伦敦在一九〇〇年前后的十多年中,曾以火样的热情为美国社会党在口头和笔头上宣传革命思想,深受同志们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拥戴。如果他以全部精力投入革命运动的话,他原可以像埃弗哈德那样成为美国无产阶级的一个杰出领袖。但是他毕竟更主要的是个富有才华的文艺作家,在当时的美国文坛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在短短十六年的创作生涯中,他给我们留下了近五十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达十九部,短篇小说和论文的结集十八部。正像在《铁蹄》中那样,伦敦在这许多作品中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他自己的经历和性格,尤其是《马丁·伊登》,可以说直截了当地再现了他的个人奋斗史,完整地反映了他早年刻苦自学、坚持写作的过程,展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有良心的作家的命运,并且他给马丁安排的悲剧性的下场,最后也不幸而言中地落到他自己的头上。因此这样一部深刻的文学作品被公认为伦敦的代表作,是并不奇怪的。

《马丁·伊登》是部相当复杂的作品,因为伦敦本人的生平就是相当复杂而不平凡的。

一八七六年一月十二日,他生于旧金山,是跑码头的星相家威廉·亨利·钱尼和关亡人弗洛拉·韦尔曼的非婚生子。他生下后才八个月,弗洛拉嫁给流落在旧金山市场街南面工人区中的破产农民约翰·伦敦。他们为了生活,经常搬家。老伦敦先后当过木匠、泥瓦工,还开办杂货铺,兴办小农场、养鸡场。小杰克十岁时,全家定居在和旧金山隔海湾相望的奥克兰城。不久,他就起早摸黑地上街卖报,打零工,挣钱贴补家用。十三岁,小学毕业后,进罐头厂工作,经常加班苦干,往往一口气干十八到二十小时,为了省车钱,下班后还得拖着疲惫的双脚走回家去。由于一八九三年发生经济大恐慌,失业人数激增,杰克好不容易在一家黄麻厂里找到一份苦差使,几个月后,进发电厂当炉灶工,干了日班再加班,每天十三小时,每月只能挣得三十元。后来得悉老板利用他好强肯干,辞退了两名工人,其中一人被迫自杀。伦敦惊呆了,就此歇手不干。一八九四年春,在残酷的阶级斗争中,他离开加利福尼亚州,去参加失业工人到首都华盛顿请愿的进军,沿途扒火车,挨户乞讨,看到民生疾苦,尝遍人间辛酸,深刻体会到劳苦大众相濡以沫的生死感情。他在一九〇七年发表的叙述他流浪经历的回忆录《我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中沉痛地写道:“在美国各地,我曾一再地在山上的大厦乞讨时遭到拒绝;而从溪边或沼地上的窝棚里却总能得到吃食,那里破窗户上塞着破布烂袄,做母亲的劳累过度、形容憔悴。你们这帮自以为乐善好施的人啊!到穷人中间去向他们学习吧,因为只有穷人才是乐善好施的。……丢一块骨头给狗算不上慈善行为。慈善行为乃是,当你像狗一般饿得发慌时,和狗一起啃一块骨头。”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人间地狱里打过滚的苦命人,才写得出如此感人肺腑的章节。对被剥削被侮辱的人们的深厚感情构成了伦敦一生的基调,因此,他后来加入社会党,在讲演、论文和文艺创作中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大胆地向统治阶级提出挑战。

另一方面,从十岁在街头卖报时起,他常上奥克兰沿海湾的码头溜达。他爱上了海洋,好歹攒下了钱买了条旧的小船,在旧金山湾中航行起来。他勇敢大胆,和别的报童殴斗,并出入酒馆,结识形形色色的冒险家。罐头厂的苦活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反感。他从热爱他的黑种保姆处借到了三百元,买下一条单桅小帆船,伙同一批同好,做起“蚝贼”来,第一夜出袭海湾中的私人水产养殖场,把抢到的东西在奥克兰码头上高价出售,就弄到等于罐头厂三个月工资的一大笔钱。他冒着被枪杀的危险,参加械斗,六个月内,威震海湾,成为“蚝贼之王”。当时他才十五岁。后来,渔巡队要他去当警官,酬劳是把违法者所交的罚款,半数归他。他先后干了近一年,因对上级贪赃受贿的无耻行径越来越不满,终于愤而辞职。一八九三年一月,搭“苏菲·萨瑟兰号”上日本、朝鲜、白令海去捕猎海豹。水手们欺他年小,他凭着口齿伶俐、英勇大胆,终于赢得跟他们平起平坐的地位。这使他心里牢固地树立了强烈的个人主义思想,自以为是个体力方面的“强者”,凭他一身铜筋铁骨,定能从社会阶梯上向上爬。

但是冷酷的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在流浪中,他接触到很多因劳累过度弄垮了身体而被资本家一脚踢开的工人,明白等待着他自己的也将是这种命运。一八九四年六月,他在尼亚加拉瀑布城以“流浪罪”被捕,被判处三十天苦役。他在感化院内亲眼看到种种非人待遇,他明白自己正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只能听任资产阶级宰割。原来单靠一身铜筋铁骨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锻炼自己的头脑,成为脑力方面的“强者”,才能摆脱悲惨的下场。这是他一生的转折点。

早在他八岁的那年,伦敦一家住在牧场上,他就发现了“一生真正的爱好”:读书。老师给他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布拉》,但他大量接触的却是当时流行的廉价的浪漫小说和冒险故事。下一年,定居在奥克兰,他开始上公共图书馆,一本本地借阅,看得几乎废寝忘食。即使在做“蚝贼”、在东北亚捕海豹期间,他也时常把自己反锁在船长室或乘别人在水手舱内酣睡时,如饥似渴地阅读吉卜林、麦尔维尔、左拉、福楼拜、托尔斯泰等的小说。出狱回加利福尼亚州后,一方面进中学接受正规教育,一方面把听到流浪工人提起过的《共产党宣言》借到手。革命导师的一言一语深深地打进他的心里,使他豁然开朗。他认识到,光是提高自己一个人来解决个人问题是不够的,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的被压迫的工人兄弟呢。他投身奥克兰的社会主义者的活动:参加讨论会,上街头、公园公开宣传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他发现社会党人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就主动参加工会运动,广泛接触工人群众,成为火般热情的工人鼓动家。

他同时以惊人的毅力发奋学习,边打杂工边念中学,进预科学校拚命补习,一八九六年秋就考进了加利福尼亚大学,因父亲病重,念了一个学期就辍学。但他博览群书,诸如哲学、经济学、人类学、生物学、进化论等等方面的专著,无所不读。他从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的著作中发现了达尔文主义。对于把“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生物界规律应用到人类社会而形成的尼采的“超人哲学”思想体系,他也衷心接受。他原来已自以为是体力和脑力两方面的强者,这时更在这种“白人优越论”中找到了理论基础。这样,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口号的马克思主义和歌颂英雄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就同时并存在他的思想深处。一直到死,他永远在两者之间摇摆、徘徊,始终没有解决这世界观中的基本矛盾。因此,等他走上了专业作家的道路,他的各个时期的创作中也反映出这两个方面:为强者压迫下的弱者请命,另一方面,美化、歌颂强者。

早在一八九三年,伦敦还在黄麻厂苦干时,《旧金山呼声》公开征文,他母亲劝他去应征。他花了三个晚上写成的记叙文《日本海岸外的台风》荣获头奖二十五元。第二篇海洋故事没被采用,他就中断了写作。一八九五年在奥克兰中学时,先后在学生文艺杂志《保卫》上发表了十篇小说和论文,其中有他第一篇社会主义论文《乐观主义、悲观主义与爱国主义》。他在文中谴责资本主义剥夺人民大众受教育的机会,号召爱国人士行动起来。

但伦敦真正走上职业作家的道路,是他到阿拉斯加去“淘金”回来后的事。一八九六年,克朗戴克河流域发现金矿,引起了美国史上第二次“淘金热”。第二年中,在姐姐伊丽莎的支援下,杰克搭船前去,结果没有弄到黄金,却得了败血病,只得于一八九八年六月回到加利福尼亚。幸而他在北方期间把所见所闻仔细地记录了下来,为后来的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回奥克兰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就一方面写作,一方面参加邮局招工的考试。尽管生活条件极度艰苦,得负担寡母及弟妹的生活,他还是不停地写作,一次次地向报章杂志投稿,结果是一次次地被退回来,直到《黑猫》杂志出他四十块钱要他一个短篇小说,他受到了鼓舞,所以尽管此后依旧连连接到退稿单,他还是坚持下去,甚至一八九九年初邮局来通知他已录取,准备给他六十五元一月,他也回绝了。因为他对自己的才能充满信心,决心把写作当作终身职业。

当世界进入二十世纪的前夕,波士顿的有影响的文艺杂志《大西洋月刊》接受了他的北方故事《北方的奥德赛》,他这才走上了成功的坦途。在接下来的短短三年中,他接连发表了三部短篇小说集及第一部长篇小说《雪地的女儿》,直到一九〇三年,《野性的召唤》的出版奠定了他的国际声誉。但在这创作的最初阶段中,他世界观的矛盾就流露出来了。他通过《雪地的女儿》的女主人公之口,宣扬“白人优越论”:白人始终能战胜印第安人;还用别的人物来附和她的观点。在冰天雪地的“白色寂静世界”中,伦敦看到淘金者在严酷的大自然面前摆脱了“文明社会”中尔虞我诈的卑劣心理,甘苦与共,并在当地的印第安人身上看到了白人所没有的善良品质,但是展现在他眼前的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的搏斗,却好像更加证明了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规律在人类社会中也起着作用,因此有时不由得讴歌“强者”,为白种人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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