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
临行前连一个招呼都没有打。
正如,林婉所说的那样。
如果他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
那我大可以远离。
至于说改,我想没有这个必要。
她是她,我是我。我不会因为,自己的问题,想要让他人做出改变。
能够改变自己的都已经是神了。
想要改变他人。
那就是神经病。
至于目前想去哪里,我暂时还没想好。
不过肯定是优先去公司。
也许我应该处理一下这个。
要不把公司交给叶轻云?
它一天足以创造利润,给孩子们留一个保障也好。
总不能事事都依靠林婉。
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
再多的金钱,要不如给他们留一个可以生蛋的母鸡。
想到这里我心中打定了主意。
但是我并没有急着实施。
因为在这之前,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比如说,先回去看看。
我那许久不曾去住过的小屋。
是否还依旧完好?
我可以去呆吗?
但是想想,那里林婉自己也清楚。
去那边待着的话,
可能,如果林婉有心找我的话,应该也会被发现。
换一个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