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抱着蜜饯罐子没有理他。
茴香蹭过来,半认真半玩笑道:“乖宝这么小就知道不做亏本生意,一瞧就是个经商的好料子,等回了夜半,就跟着我好了。”
宁书涵哼了一声:“你觉得她会缺钱么?”偏头略思考了一下,“我打算把她放在学书堂。”
茴香听罢,极鄙视地斜了他一眼,嘀咕道:“那还不是在你眼皮子底下。”
宁书涵在成为少宫主之前,就是在学书堂待着的。等他成了少宫主后,学书堂也没有划分给别人,还是直接由他掌管。而且。。。。。。他现在根本就是还住在学书堂吧。
学书堂,是整个夜半最为清闲同时也是景致最美的地儿。每当茴香几人忙得跟狗一样的时候,这人就躺在学书堂的院子里,品茗读书摘葡萄,好不惬意。
那时候,茴香问他,他这样的一个人,为何会选择学书堂那样的地方?
谁不想被宫主重视,出人头地,在夜半占得一席之地?
但只要一想到这人当时的回答,茴香就会恨得牙痒痒,特想抽自己一耳光,让你嘴贱。
当时宁书涵站在学书堂院里的葡萄架子下,一边摘葡萄一边说:“那些蠢事儿,有你们就够了。”极其自负。
思及此,茴香打算挣扎一下:“乖宝毕竟不一样,若是想在夜半立足,还是得会些东西。”
宁书涵略使劲拿走清欢手里新掏出来的蜜饯赏给茴香怀里的小灰,随口道:“吃喝玩乐,她都会。”
茴香:“……”
茴香没有说错,清欢的确很聪明。
宁书涵教她写字的时候,握笔的姿势,只简单地示范了下,她就学得有模有样了。
清欢不会说话,但是记忆力很好,又因着从前学过的一些知识和能力在潜意识里慢慢地恢复,教过一遍的东西,基本不会再忘。不过几日的时间,已经能默写《三字经》和《千字文》了。
终于有了在小灰面前炫耀显摆的机会,清欢当然不会放过。常常写完一个字,就拿着大大的宣纸在小灰面前抖一抖晾一晾。但小灰对那纸上黑黑的线条实在是不敢兴趣,常常是兔眼瞄一眼,就抱着胡萝卜继续啃。
清欢很喜欢看书。自打识得一点字后,常常抱着宁书涵给的书,一看就是大半天。遇到不认识的或者不懂的,她就会去揪宁书涵的衣袖让他给解释,怕记不住的还会央着他写下来。
孙一解释说,这是好现象,说明她有自我意识地在慢慢成长。心中却惦记着他那些极其珍贵的药材,寻思着等回了夜半如何要找少宫主要回来。
某一日,宁书涵要出去完成一件不大不小的任务。清欢安安静静地倚在床头,怀里卧着小灰,手中抱着本书,目送他出门。
宁书涵却有些怀念她从前赖着他哭鼻子的小模样,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乖宝,有没有什么要同小爹爹说的?”
清欢好像是愣了下,小脑袋思考了下,放下书,丢开小灰,从床上站了起来,伸出小小的手臂。
宁书涵抱住她,对着她嫩嫩的小脸,“吧唧”亲了一口,“乖宝,小爹爹很快就回来。”
茴香在一旁笑:“少宫主,我怎么觉着这场景像是你在跟自个儿家小媳妇儿依依惜别呢?”
宁书涵懒得搭理他,又对清欢嘱咐了几句早就说过几百遍的话才离开。
宁书涵走后,茴香就逗清欢,“乖宝,长大了给哥哥当小媳妇儿好不好?”知道清欢可能还不认识“媳妇”二字,就顺手在纸上写下,指着那两字,教清欢,“这就是‘媳妇’,来乖宝写一遍看看。”
清欢写好,盯着两个陌生的字,小眉头成一团。
茴香比手画脚地解释:“做了哥哥的媳妇儿,可以跟哥哥一直在一起,吃饭,睡觉,玩耍,你想做什么,哥哥都会陪你,好不好?”
清欢手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摇头。
茴香捧着一颗破碎的心走了。
宁书涵是第三日早上回来的,清欢正好在练字,小灰在她旁边的小凳子上睡觉。
朝阳彤红,小小的人站在小小的桌案前,左手按着宣纸,右手握着那只他亲手制成小号的紫毫笔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宁书涵怕打扰到她,放轻脚步,慢慢地走近,含笑立在她身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