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判断呢?
还记得11号的死状吗?相比于10号他的臀部是相对完整的,那什么情况能让一个处于爆炸中心的人把臀部保下来呢?
是的,蹲着!
这个11号当时极有可能蹲在地上靠腿护住了臀。
他蹲在地上干嘛呢?
答案只有一个,他在悄悄引爆炸弹!
那么至此,我们是否就可以确定11号就是本案凶手了呢?
如果这么想的话,那这案子就彻底破不了。
而且乌老也判断凶手还不止一人!
“是的,那个10号也是凶手!”
这个结论毫无意外让当时的警员全都懵了。
专家团为啥会有这个判断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幸存者曾告诉警方爆炸是突然发生的,车上并未有争吵或打斗的动静。
可众人仔细想想,11号都在10号屁股边上点炸弹了,他居然能毫无反应。
狄仁杰从未下判断,但在此时答案已然浮现。
他垂眸喃喃道:“这不正常。”
“太不正常了。。。”
狄仁杰把所有线索与疑问联系在一起,越想越觉得奇怪。
“!”
顿时,一个答案呼之欲出。
“10号是同伙?他在给11号打掩护?!”
而事实就是如此。
至此,专家团的推理已让当地警方心服口服,而案件的谜团在倏忽之间只剩下最后两个了。。。。。。
他们两个为什么要害人?
这俩人的真实身份又到底是什么?
原本,这应该是个不可能解开的谜题。。。
因为他们的尸体从始至终无人认领,唯一的身份信息只有10号遗体上部分身份证碎片。
但信息不全,其它部分不是被炸没了,就是同别人的身份碎片混在了一起。
几乎分辨不出来谁是谁的。
但为什么要说几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