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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c我近来开始锻炼了。“不过是一只猫,还自命不凡地锻什么炼!”在此,我想对如此冷嘲热讽的家伙奉劝一句,即使说这番话的你们人类,直到几年前,不是还不知运动为何物,只知道把傻吃闷睡奉为天职吗?人类应该记得,从前一直号称什么“无事即贵人”,把袖手闲坐、屁股快要坐烂了也不离席,视为贵人们的名誉而扬扬自得地生活着,而后来变得连连倡导什么锻炼身体吧,喝牛奶吧,洗冷水澡吧,下海消夏吧,到了夏天,去山间避暑,享受几日山林野趣吧等等无聊之举,则是近年来从西方传染到神国日本的一种疾病,大致可以视之为与霍乱、肺病、神经衰弱等同宗的疾病。

不过,我去年才降生,今年刚一岁,因此,头脑里并不存在人类当年染上这些疾病时是什么样子的记忆。而且,可以肯定,当时我不曾被卷入尘世的风云际会之中,但也可以说,猫活一岁,等于人活十年。猫的寿命尽管比人要短促一半或三分之二以上,而在短暂的岁月里,一只猫却能够达到相当圆熟之境。若以此推论,将人类之年轮与猫族之星霜同样看待,就大错而特错了。这一点,只要看看才一岁零几个月的我,就有这般卓越的见识,便可见一斑。像主人的三女儿,好像虚岁已经三岁了,可是从智商发育来看,就太迟缓啦。她除了哇哇哭、尿床、吃奶以外,什么也不懂。和我这愤世嫉俗的猫相比,她简直不值一提。正因为如此,我将运动、海水浴以及异地疗养等知识皆储备于我的方寸之中,也就毫不奇怪了。如果对于这么微不足道的事,也大惊小怪的话,那么他一定是缺了两条腿的愚蠢的人类。

人类从古至今就愚蠢透顶。因此,直到近来才开始大肆吹嘘运动的功能,喋喋不休地宣传海水浴的好处,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相比之下,这等小事,我们猫儿还在娘胎里时就一清二楚了。首先,若问为什么海水可以治病?只要到海边去一趟,不就立刻明白了吗?我虽然不知道在那辽阔的大海中,究竟有多少条鱼,但是,我知道没有一条鱼会得了病找医生看。它们都健康地游来游去。鱼要是得了病,身体就不听使唤了。死了的话就会浮上水面。因此之故才把鱼的往生称为“浮”,把鸟的薨去名曰“落”,人类的寂灭号称“涅槃”。不妨去问问横渡印度洋,去过西方的人们,可曾见过鱼死去?所有人都会说不曾见过。他们当然会这么回答。因为不论他们在海上往返多少次,也没有人会看见一条停止呼吸的鱼——不对,“呼吸”用词不当。因为是鱼,应该说停止“吞吐海水”才对——停止“吞吐海水”的鱼,漂浮在波涛之上。古往今来,任凭你夜以继日地打着火把巡游四方,在那浩瀚无边的苍茫大海上,也找不到一条漂浮的鱼,由此推论,立刻就可以得出“鱼,一定是非常健康的”结论。假如再问:为什么鱼那么健康?这也太简单了,不需待人告知便了然于心。此乃鱼终日吞吐海水,进行海水浴之故。海水浴的功效对于鱼儿就是如此显著。既然对鱼儿功效显著,对于人类也必然有效。一七五〇年,理查德·拉赛尔博士发布了“只要跳进布赖顿海[1],四百零四种疾病立时痊愈。”的夸张广告。

虽说是猫,只要时机一到,我们也打算全体出动,前往镰仓一带的海滨的。但是,眼下还不行。万事都要选择时机。正像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人到死都未曾享受过海水浴的功效一样,今日之猫也还没有遇到裸体跳进大海的机会。欲速则不达,像今天这样,被人扔到筑地区的猫,平安地回家之前,是不能随随便便跳进大海的。遵照进化的法则,直到我们猫辈的体能对狂澜怒涛有一定抵抗力之前,换句话说,直到人们习惯于不再说猫“死”,而是用猫“浮”这个词汇以前,不得轻易去进行海水浴的。

所以,我决定海水浴以后再说,第一步先进行一下个运动。如今已是二十世纪了,若不做做运动,就像穷人似的,名声不大好。不运动的话,人家不会认为你是不运动,而是断定你不能够运动,没有空闲运动。正如古人嘲笑进行运动的人是奴才一样,如今把不运动的人看作低贱之人。世人的评价,像我的眼珠一样因时间地点不同而变化多端。但我的眼珠不过是忽然变大或变小,而说到人的品质,却是颠三倒四。颠三倒四也没关系,可事物本来有两面或两头。敲打两头,让同一事物发生颠倒黑白的变化,乃是人类善于审时度势的处事之术。将“方寸”二字颠倒过来,就成了“寸方”,这才是意趣之所在。从胯下倒看“天之桥立”[2],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即便是大文豪莎士比亚,倘若千年万年只读莎士比亚的话,便无聊之极了。如果没有人偶尔从胯下倒看哈姆雷特,对他说“你不可如此”的话,想必文学界也就不会进步了。因此,贬斥进行运动的人突然变得喜好运动,就连女子也手拿球拍行走于街头,也毫不足怪。只要不讥笑我们猫进行运动是装模作样就可以了。

或许有人不明白猫都进行哪些运动,下面我打算给诸位交代一下。如你们所知,不幸的是,我们猫不会拿任何器具,因而,不论是球还是球棒,都无法使用。其次因为没有钱,也就不可能去买。由于这两种原因,我所选择的运动,必须属于分文不花,不使用器具的运动。因此,人类可能以为我无非是来回走走,或是叼着一片金枪鱼奔跑,然而,只是让我只是四肢机械地运动,顺应地心引力而行走于大地的话,未免也太单调、太没趣了。纵然怎样号称运动,像主人经常进行的那种所谓读书等等眼睛在文字上面的运动,是有辱于运动的神圣感的。

当然,即便是单调的运动,也未必一定要在某种刺激下才能进行。像争抢鲣鱼干,或捕大马哈鱼竞赛等等固然很好,但这是基于有猎物吸引的前提。如果去除了这些猎物的刺激,就变得索然无味了。假如没有悬赏的兴奋剂,我想尝试一下有技术含量的运动。我进行了各种探索。例如:从厨房的房檐跳上屋顶之方,四条腿站立在屋顶最高处的梅花形瓦上之术啦,走晾衣竿啦——这个探索到底也没有成功。那竹竿滑溜溜的,根本站不住。冷不丁地从小孩身后扑上去啦——这可是颇有意思的运动之一,但是,常干就要倒霉,所以,一个月最多干那么两三回。还有就是让人把纸袋罩在我头上——这种玩法不但难受,而且没有意思,尤其是没有人类帮忙就不能成功,所以不行。此外还有,用爪子挠书本的封面玩——若是被主人发现,不仅必然会被骂得狗血喷头,而且只能锻炼爪子的灵敏,全身肌肉得不到运动。以上都是我所说的旧式运动。

新式运动当中,有的非常有趣。最有意思的是捉螳螂。捉螳螂虽然没有拿耗子那么大的运动量,但也没有那么大的风险。在从仲夏到初秋的游戏当中,这种玩法最为上乘。具体来说,就是先到院子里去找一只螳螂来。碰上运气好,找到一只两只不费吹灰之力。且说找到了螳螂之后,我就风驰电掣般扑到它身旁。于是,那螳螂大惊失色,立刻高高扬起了脑袋。别看是螳螂,却非常勇敢,也不掂量一下对方的力气就进行抵抗,的确很有意思。我伸出右脚轻轻扒拉一下它的头,那昂起的头便软塌塌地歪向一旁。这时,螳螂老弟的表情特别有趣。呆若木鸡的。于是我一步蹿到它身后,轻轻搔它的翅膀。那翅膀平时都是很宝贝地叠在一起的,当我使劲一挠,翅膀便一下子展开,中间露出类似吉野纸似的一层透明内衣。即使盛夏它也不惜捂汗,披着两层衣裳,还挺讲究。这时,它的细长脖子一定会扭过头来。有时会转身面对着我,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挺直脑袋站着,等我出手。假如对方一直保持这种姿态,就不成其为运动。所以等得不耐烦了,我就用爪子再扑了它一下。挨了这一爪,若是识相点的螳螂,一定会望风而逃。而在这生死关头,还不顾一切地跟我对着干的,肯定是非常没有教养的野蛮螳螂。假如对方这么蛮不讲理,我就瞅准它的位置,狠狠地扇它一巴掌,一般都会把它扇出二三尺远吧!但是,如果对方老老实实地撤退,我便动了恻隐之心,像飞鸟似的兀自绕着院里的树跑上两三圈。可即便如此,那位螳螂君只逃出了五六寸远。它已经知道我的厉害,所以没有勇气再较量,只是东逃西窜的,胡乱逃命。然而,我也左冲右撞地跟踪追击。它终于跑不动了,扇动着翅膀,试图大战一场。原本螳螂翅膀和它的脖子相配,长得又细又长。据说那翅膀完全是装饰品,就像人们学英语、法语和德语一样,毫无实用价值。因此,它想利用那个派不上用场的废物翅膀大战一场,对于我自然不可能奏效的。说是大战,其实它不过是拖着翅膀在地面上爬行而已。这么一来,尽管觉得它怪可怜的,但是为了运动,我也不得已而为之了。我狠狠心蹿到它的前面。它由于惰性,不能急转弯,不得不继续向前爬。我打了一下它的鼻子。这时,螳螂君肯定会张开翅膀一动不动地倒下。我再用前爪用力将它按住,稍事休息,然后再放开它。放开以后再按住它,以诸葛孔明七擒七纵的战术来彻底制服它。以此模式反复进行大约三十分钟,看到它已经动不得,便将它叼在嘴里,晃几下,然后又把它吐了出来。这下子它躺在地面上不动了,我才用另一只爪子戳它,它被戳起来,再把它按住。这个也玩腻了,最后一步,就是将它吞进肚子里。顺便对没有吃过螳螂的人说一声:螳螂并不怎么好吃,而且,好像也没有多少营养。

除了捉螳螂外,我还进行捕蝉运动。虽说是蝉,并非只有一种。既然人里有黄种人、黑种人、白种人,蝉也分油蝉、蛁蝉、寒蝉。油蝉叫起来没完没了,太烦人;蛁蝉很狂妄,不好对付;只有寒蝉捉起来最有趣。这种蝉不到夏末不出来。直到秋风从和服腋下的缝隙钻进来,抚摸人们的肌肤,使人受了风寒时,寒蝉才摇晃着尾尖鸣叫。它特别能叫,依我看,它的天职仿佛只有聒噪和供猫捕捉似的。初秋季节,我就喜欢捕这些家伙玩儿,谓之捉蝉运动。

谨向各位声明一下:既然名叫寒蝉,就不可落在地面上。落在地面上的,肯定招来蚂蚁。我捕捉的,可不是躺倒在蚂蚁领地上的货色,而是那些蹲在高高枝头,“知了知了”叫的那些家伙。顺便再次请教一下博学多识的人类,那寒蝉到底是“知了知了”地叫,还是“了知了知”地叫呢?对此解释不同,会对蝉学的研究产生很大的影响。人之所以优越于猫,就在于此,因此人类自豪之处,也正是这一点。假如不能立刻回答,那你们就回头仔细想想好了。不错,从捉蝉运动角度来说,随便它们怎样叫都无妨。我只要循着蝉声,爬上树去,当它正在一心一意地鸣叫时猛扑过去抓住就是了。这运动看似简单,其实是很费力气的。我有四条腿,在大地上奔跑这方面绝不比其他动物逊色。至少按数学常识来判断,长着四条腿的猫是不会输给两条腿的人类的。然而,若论爬树,却有很多比我们猫更灵活的动物。不要说爬树行家猴子,即使属于猿猴后代的人类,也有很多不可轻视的家伙。本来爬树是违反地心引力的倒行逆施,所以就算不会爬树,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辱的,只不过会给捉蝉运动带来许多不便。幸而我有爪子这种利器,好歹能爬得上去,可这绝非看上去那么轻松。况且,蝉是会飞的,它和螳螂不同,一旦它飞走了,就等于白费了力气,爬上树也和没爬上树没有不同了。最后一个让我头疼的事是,有时还会遭遇被浇一身蝉尿的危险。那蝉仿佛总是瞄准我的眼睛撒尿似的。蝉老弟逃掉就不追究了,但求不要垂尿。蝉在飞起之际必然便溺,究竟是何种心理状态影响了生理器官呢?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呢,还是为了出其不意地创造逃跑的时机?这一手,和乌贼喷墨、无赖炫耀纹身,以及主人卖弄拉丁语之类,应该归为同一类。这也是蝉学上不可忽略的课题。如果仔细研究,仅此一点就足够写一篇博士论文了。

闲话少说,还是书归正传。蝉最爱聚集——如果“聚集”二字太怪,那就改成“集合”,可“集合”又过于陈腐,还是叫“聚集”吧。——蝉最爱聚集的地方是青桐,据说汉语叫作梧桐。这青桐叶子繁茂,而且都像团扇那么大,如果它们层层叠叠的,就会茂密得几乎看不见树枝。这成为捉蝉运动的极大障碍。我甚至怀疑“但闻其声,不见其身”这句俗语,是否是早已专为我而造出的。没办法,我只好把蝉叫声作为目标,从树下面往上爬。在梧桐树五六尺高的地方,分为两杈,正合吾意。可以在这里暂且歇息,透过茂密的树叶,侦察蝉在什么地方。只是我还没有爬到那个地方工夫,已经有些性急的家伙嗡嗡地飞走了。只要飞走一只,就麻烦了。在擅于模仿这一点,蝉几乎是不次于人类的傻瓜。它们会接二连三地飞走。往往我好容易才爬上树杈时,早已满树静寂,片声不留了。我曾经爬到此处后,不论怎么东张西望,怎么竖起耳朵倾听,也没有发现蝉的动静,又懒得再爬一次,干脆歇息片刻,便在树杈上趴着,等待第二次机会。谁料,不知不觉困倦起来,进入黑甜乡[3]游玩起来。忽然惊觉时,我已从树杈的黑甜乡中,“扑通”一声跌落在院子里的石板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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