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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页)

这就不好了。这不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做的事。回头我到苦沙弥家去,好好和他谈谈。”

“啊,那就请你费心啦。还有,实际上水岛的情况苦沙弥最了解,可是上次内人去他家时,由于遭遇了刚才说过的那种不愉快的状况,没能很好地打听。所以,希望你这一次去,能替我们仔细了解一下水岛的德行才学等各方面的情况。”

“知道了!今天是星期六,我现在就去的话,他应该已经回家了。不知他近来住在哪儿?”

“从我家门前往右去,一直走到头,再往左走一百多米,有一个摇摇欲坠的黑墙房子,就是他家。”鼻子夫人说。

“这么说,就在附近喽。这就更好办了,我回去时顺道去一趟好了。很容易找的,一看门牌就知道了。”

“不过,他家的门牌可是时有时无的噢。恐怕是用饭粒把名片粘在门上的吧,一下雨就被冲洗掉了,于是,到了晴天再粘上。所以门牌是靠不住的。与其这么费事,何不干脆钉个木牌多好啊,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人。”

“真叫人吃惊!不过,打听一下黑墙要倒的那家在哪儿,估计就知道了吧?”

“嗯,那么肮脏的人家这条街上找不到第二家,很好找的。啊,对了,对了,如果还是找不到,倒有个好标识,只要寻找房顶上长草的房子,准没有错。”

“真是个有特色的人家啊。啊哈哈……”

我若不趁铃木大驾光临之前回去,怕是有些不妙。听了这些议论,也足够了。我从檐廊地板下面一直走到茅厕,再往西拐去,从假山后边来到大路上,快步走回房顶长草的房子里,若无其事地绕到客厅的檐廊上。

只见主人在檐廊上铺了块白毛毯,趴在上面,让明媚的春光晒着他的脊背。阳光的确是非常公平的,对于房顶上以杂草为标记的破屋,也如同对金田公馆的客厅一样照得暖洋洋的,唯有那块毛毯毫无春意可言。那块毛毯,厂家是按照白色织成,洋货店也是作为白色售出的,而且主人也是当作白色订购来的,怎禁得已经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白色的年代早已过去,如今,正进入逐渐变为深灰色的时期。尚不清楚这条毛毯能否度过这一深灰色时期,存活到变成暗黑色那天。即使现在,那毛毯已然是伤痕累累,经纬线条历历可数,称之为毛毯,已经名不副实,倒是去掉“毛”字,只叫“毯子”更恰如其分。不过,依照主人的逻辑,既然用了一年、两年、五年、十年,那就必须用上一辈子了。

闲话少叙,却说主人趴在那块历史悠久的毛毯上,在干什么呢?原来他正双手托腮,右手指缝间夹着香烟发呆呢。当然,他那满是头皮的脑袋里,宇宙间的最高真理正如火轮般旋转也说不定,但从表面上来看,却是怎么也看不出来的。

香烟头已渐渐逼近烟嘴儿,一寸多长的烟灰“啪嗒”一声落在毯子上,主人也不在意,眼睛死死跟踪着烟缕的去向不放。烟缕随着春风沉浮,画出了一个又一个烟圈,不断地飘向妻子刚刚洗完头披散着的深紫色发根上……唉呀,忘了应该先交代一下女主人的事。

女主人的臀部正对着丈夫……什么,你说她是个没规矩的老婆?倒也没什么不规矩的。规矩或不规矩都是相对的,要看怎么去解释。主人非常坦然地双手托腮,面对着妻子的臀部,而妻子也满不在乎地将庄严的臀部高耸于丈夫的眼前,不过尔尔,何谈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这二位是一对结婚还不到一年时,就已经摆脱了繁文缛节束缚的超然物外的夫妻。

再说,这位将臀部对着丈夫的妻子,今天也不知是怎么想的,趁着天气好,用海藻和生鸡蛋,把一尺多长黑得发绿的头发搓洗了一通,此时正炫耀似的将顺顺溜溜的长发从肩头披散在后背上,不声不吭地埋头缝制婴儿的坎肩。其实,她是为了晾干头发才拿着薄呢坐垫和针线盒来到檐廊,将臀部对着丈夫的。不过,也说不定是主人自己凑到妻子的臀部后面来的。

于是乎刚才提过的那团团烟圈,不断地涌向浓密而飘逸的乌发上去,犹如不合时宜的烟圈正在升腾,主人看得入了神。然而,烟云不会在一处停留,必然不断地向高处袅袅上升,所以主人若想不错过观赏这青烟与乌丝纠缠缭绕的奇观,就必须转动眼珠。主人首先从妻子的腰部开始观察,沿着脊背逐渐往上看,从肩头到达了脖颈,然而越过脖颈,终于抵达头顶时,主人不禁大吃一惊。——原来与主人订下白头偕老之盟的妻子的头顶正中竟有着一大块圆圆的秃疤。而且那块秃疤反射着和煦的阳光,正堂而皇之地闪闪发光呢!无意之中竟然获得如此不可思议的大发现,此时主人的眼睛尽管辉映着阳光,仍露出了极其惊讶的神色,他顾不上被刺眼的阳光放大瞳孔,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块秃疤。

主人发现这块秃疤时,脑海里首先闪现出的是他家祖传的那盏在佛坛上不知摆了多少代的佛灯盘。他全家信奉真宗[4]。真宗居士的家历来就有把不合身份的大把的钱花在佛坛上的规矩,主人还记得小时候他家黑糊糊的仓房里供着一个厚厚的贴金大佛龛,佛龛里总是吊着一个黄铜的灯盘,那个灯盘里白天也点着朦胧的灯火。由于仓房里很昏暗,唯有这只灯盘闪着幽幽光亮,因此,想必在他幼小的心灵里,那不知看过多少遍的佛灯的印象,被妻子的秃疤唤醒,从而突然闪现了吧。

佛灯盘的影像不到一分钟便消失了。这时主人又想起了观音菩萨的神鸽。观音菩萨的神鸽与女主人的秃疤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主人的头脑里,二者之间却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想。也是他小时候的事,每次去浅草,他一定要给神鸽买豆吃。一碟豆子两个铜板,装在红色瓦碟里。那个瓦碟子不论色调还是大小,都和老婆的秃疤十分相似。

“真是太像了。”主人万分惊讶地说。

“什么太像了?”女主人背对他问。

“还问什么?你头顶上有一大块秃疤啊,你知道吗?”

“知道。”女主人回答,手里依然在做针线活儿,丝毫没有觉得不好意思,真是个超凡脱俗的模范妻子。

“是出嫁时就有的,还是嫁过来以后新长的呢?”主人问道。他嘴上没有说,心里却在想:如果是结婚以前就有的话,自己就受骗了。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有的了。秃不秃的有什么关系!”她倒是很想得开。

“有什么关系?那不是你自己的脑袋吗?”主人有点冒火。

“正因为是我自己的脑袋,才没关系呀。”她虽然嘴硬,但毕竟有些在意,右手伸到头上,摸了摸那块秃疤。“唉呀,大了不少啊。原来可没有这么大。”

这么说来,她总算意识到了,从她的年龄来说,这块秃疤过大了些。

“女人一挽发髻,那个地方的头发就会被揪起来,谁都会秃的。”她又为自己分辩起来。

“照这个速度秃下去,到了四十岁,不就都成了秃子了吗?这一定是病,说不定会传染的,趁早请甘木医生瞧瞧吧。”主人边说边不停地抚摸自己的脑袋。

“你总是说别人,你自己鼻孔里不是也长了白发了吗?秃疤若是传染,白发也会传染的呀!”女主人有些愤愤不平。

“鼻孔里的白发看不见,所以无碍,而头顶,尤其年轻女人的头顶,秃成那个样子,难看死了,那不成了残疾了吗?”

“既然是残疾,你何必要娶我呢?是你自己把我娶到家,如今又说什么‘残疾’……”

“因为不知道啊!直到今天才知道的。你既然那么不以为然,为什么出嫁时不让我看看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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