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麻里没看过如此血腥可怖的宴会场。
纵横沙场多年的他,很少会对尸体和残肢起鸡皮疙瘩,可是他面对这些刚刚还在跟他喝酒谈笑的残破尸体,却令他泛起作呕的感觉。
他忍住不去多看一眼那掉在酒杯里的眼珠子,以及掉在菜盘上的一块血淋淋头皮。
拉莫衣衫染上了层层血迹,动手的时候,拉贝卡西部主还正在同他敬酒,下一秒,拉贝卡西部主就变成了无头死尸。
雷霆霹雳之下发动的袭击,使他们以极少数的战力获得了最后胜利。
布勒汗族的勇士大多是被格罕给击毙的,除了少数立即弃械投降的份子,其余的勇士此时已变成了一堆死尸。
当众人已完成格杀全布勒汗族和参与晚宴的其他三部落部主后,便围在格罕身后,等着他下令把唯一还活着的人杀死。
格罕的金色鞭子沾满了血迹和肉屑,不知道有多少人命丧他鞭下,多少鲜血飞溅在他身前,面对这最可怕的人间兵器,站在他面前的哥萨尔不仅没有恐惧发抖,反而突然仰天狂笑起来。
“哈哈哈!没想到我哥萨尔一世英明竟毁在你这狗杂种手上!哈哈哈!你想知道你亲生父亲是谁吗?来吧!把我打败,我就告诉你!”哥萨尔虽然全身浴血,依然霸气冲天,横刀摆出待战姿态,有若无形高山强猛气势不断暴涨升高。
这也是为什么众人激战良久,只有哥萨尔还没倒下,只有他还能呼吸。
布勒汗部主依然是永远的强者,无惧生死的勇士,纵横草原最霸气善战的雄狮!
格罕双目神光如电,冷笑道:“我不想知道,我只要你死得比任何人都痛苦。”手中长鞭倏地冲天飞起,像毒蛇一般猛窜,“啪”地一声打在哥萨尔用来格挡的银色宝刀上。
哥萨尔以巧妙的手法卸劲,随即刀锋一转,忽直忽弯,形成一道回旋刀气,向格罕狂飙而来,格罕神色不变,从容挥鞭幻出千万道鞭影,将哥萨尔包围锁紧,哥萨尔龙行虎步,迅速转动身形,忽前忽后,身影飘移不定,手持银色宝刀在金色鞭影里飞快回旋翻搅,旋即牵引出一场强力暴风圈,众人只觉耳边狂风
呼啸,刀鞭交击声不绝于耳,显示战斗十分激烈。
由于鞭子是长兵器,所以能够将战圈控制范围扩大,在有一定距离的战斗中具有相当优势,再加上格罕天生神力,能够将长鞭运用自如,如同自己的另外一只手,哥萨尔自然知道这点,因此他不停在想办法逼近格罕身前,只要能缩短距离,他才有机会取胜。
哥萨尔面对长鞭席卷滔天劲流而来,倏地后退,擎出银刀由下往上猛然斜挑,格罕冷喝一声,鞭尖角度陡变,在不可能的瞬间中做出奥妙至极的变化,尖端一收一放,变幻出更刁钻的攻击路线,哥萨尔全力发刀,竟然击不中长鞭劲气最集中的一点,以他的胆色也不禁心中一寒。
他这时才深刻了解为什么凭扬赤尔超凡入圣的剑术,依然无法伤格罕一根寒毛。
这狗杂种的厉害,确实超乎他想像之外。
哥萨尔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想要报复艳姬的不忠,所以当时知道她产子后,硬是将这小杂种抢来扶养长大,每次看到他,就想将累积数年的满腹怨气发泄在他身上,所以他不断虐打格罕,用尽所有想得到的恶毒字眼羞辱他,放任其他孩子和妻妾敌视凌虐他。
他要让艳姬在九泉下也不得安宁,随时担心害怕自己和龙格纳的孩子会遭人欺负殴打,却永远无法阻止,就算死了也是更加痛苦。
哥萨尔就是存着这个念头才把格罕养大的,可没想到,最后他竟自己被自己当时那幼稚的想法给毁灭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