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狗其实一点儿也不小,一米八几的个头,露在外面的皮肤黝黑亮泽,强健的肌肉不时在下面滚动跳跃,模样虽然还有叁分青涩的孩子气,却很讨喜,一笑起来就露出雪白的牙齿,很是干净好看。如果一定要是狗,也是条哈士奇或者萨摩耶。
“婧姐,这个是孝敬您的!”
可依隔着桌子递过来一个纸口袋。我看着她色迷迷的笑脸警惕的接过,里面是个包装精美的绿色盒子。
“是什么?”
她瞟了一眼小毛,压低声音说:“橄榄油,往肚子上涂的,每天早晚各一次,还有啊,猪蹄肘子鸡爪子可劲吃,要玩了命的补充胶原蛋白,你就是再天生丽质,也长不过胎儿的,到时候,那里给撑出个花瓜,我担保姐夫再也不肯耕你这块地啦!”
我的脸腾的一下红了,恨不得撕烂她的嘴,又由衷的感念她的这份细心,不好意思的横了她一眼。
“你可真是有心啦!”
“那当然!”可依瞬间又变了身,嗓门也放开了:“秦爷我是真心疼女人,可不像有些人光知道让多喝热水!”
我把盒子拿在手里,心里缠着无数思绪,还是被她的话感染了,豁然一宽,也捏着嗓子来了句:“秦爷!您人真好,您这是真心疼我呢!“
办公室某个角落又是一阵人仰马翻。
正笑闹着,门开了,一个娇小的身影像一阵风一样刮进来。小毛立马停止了收拾,喊了声“科长”。我跟可依同时笑着跟她打招呼:“芳姐!”
芳姐语声轻柔又不失礼貌的一一回应着,脚下一步不停,一袭小香风的黑色连衣裙几乎飘起来,精致的黑色手包上发光的五金件在办公室里划过一组亮线,还没完全淡去,就被里间的房门斩断了。
芳姐有个极具诗情画意的名字,满庭芳。不过她的性格气质甚至脾气作派,与院子里的桃李芝兰不甚相干,唯一能够与她的人相得益彰的只有一个满字,满满的革命斗志,满满的工作激情。芳姐的日常是被工作排满的,尽管没人知道哪来那么多的工作要做,从来没听她说过一句与工作无关的话,也很少见到她的笑容,当然,工作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
一丝不苟与雷厉风行可以充分概括芳姐平时的作风,秦爷不肯用这么证面的词汇,私底下只称呼“北大方正”。
虽然不是很恰当,但是很传神,因为我明白她指的是芳姐的脸。那是一张无比端正的脸,巴掌大,不丑,甚至称得上端庄,却只会让人想到两个字——严肃。
我曾跟可依闲话,“芳姐的眉眼其实很好看”。
可依邪魅的打量了我半天,咬牙切齿的来了句:“她可比你骚多了……”
我抬手欲打,又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
可依伸出一根手指,点了一下自己的右边眼角。
传说,泪痣是前世的情人因为不舍,用自己的眼泪,在叁生石畔为你留下的标记,有泪痣的人若遇到命中的爱人,会用一生的眼泪偿还前世的情债,若遇不到,就会为情所困,一生流离孤苦,所谓孤星入命。
我也有一颗,不过生在眉梢,颜色很淡,轻易看不出来。
芳姐的泪痣是红色的,就在眼角偏下的地方,最是演绎风情的位置。叁十五岁的女人,熟透的年纪,肌肤仍不失江南烟雨的一汪水色,点上那一粒朱砂,正应了红楼梦中的一句:任是无情也动人。只可惜,无情,确是闲杂人等所能看到的全部。
芳姐的嗓音其实很动听,有着张馨予那样的轻柔绵软,不过也就到此打住,不能再奢望其它了。她跟任何人讲话的神情语气,都只会让人想到清心寡欲的修女或者道行高深的师太。
“毛梓良,你来一下!”伴着一声开门的响声,芳姐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欸!”小毛弹簧一样起身进去了,几乎听到他起立时衣服带起的风声,就像武侠片里的动作音效。
门被“咔哒”一声带上了,坐在我对面的可依抬起黑葡萄一样的眼睛望着我的身后,直到再次响起开门的声音,她密匝匝的弯睫毛你推我搡的笑了。
“看来女人的好色并不比男人差,就连秦爷也是爱看帅哥的”,我心里这样想着,开始浏览今天的邮件。
临近中午的时候,许博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激动。他升职了,问我晚上去哪里庆祝好。我想不到什么好去处,就让他决定。他说,叫上两边的老人去吃烤全羊,说是刚入秋的羊开始上膘,正是好吃的时候。我被他的热情感染着,再加上前一段时间妊娠反应强烈,没怎么吃肉,也有点馋,就欣然答应了。
午餐跟可依在楼下的西餐厅吃的,本来我们一向AA,今天为了答谢她送我礼物,我买单。她也不客气,给自己要了一杯红酒,给我要的果汁。
跟这丫头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永远没机会发愁,她有本事让你用最舒服的姿势笑出声来。我看她半杯酒下肚,脸上薄薄的晕了桃色,开始逗她。
“你觉得小毛怎么样?长得够帅,人又机灵,体格还特别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