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动作极是温柔,先是在她的脚背上浇了一点热水,随后再让她把脚泡在脸盆里。
徐瑶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这正儿八经的热水脚了,享受的长舒一口气。
再看向陈光耀的时候,眼里也多了几分眷恋。
七八十年代的人,普遍结婚都早。
徐瑶这会儿正是水灵的时候。
她本来就是城里人,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双玉手纤足生得特别贵气。
一双脚泡在水盆里,在灯光和水波的映衬下,雪白晶莹,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
细看之下,她脚背的肉色便如透明一般,冻胶粉偶般的脚背下隐隐映出几条青紫的脉络,更显得娇柔万状。
陈光耀当年事业渐有起色之后,也经历过一段声色犬马的浮华岁月,算得上一个大玩家。
然而此刻,他看着徐瑶这秀美的双足却并没有半分杂念,沉静如水的眼波之中反倒多是愧疚难安。
当年他和徐瑶结婚快十年,从来没有为她洗过脚,也没有为她买过什么体己的东西。
眼看着她从一个青春洋溢的下乡知青,活成了黄脸婆。
两人的婚姻,最后也落得一个惨淡收场。
现在想想,很多时候都是受限于时代和眼界,在生活的泥沼里苦苦挣扎,以至于忽略了生命中那些最珍贵的人。
感慨之余,陈光耀眼中的柔情淡去了几分。
眼下毕竟还没到他享受人生,弥补遗憾的时候。
他手里靠着仙人跳抢来的八十块钱,现在什么事都没做,直接就花了一小半了。
这要是找不到一个糊口的工作,说不定他和徐瑶会更惨。
索性,陈光耀在离开村子之前就已经有了盘算。
他帮着徐瑶把脚洗了。
此时窗外隐隐已经听得见鸡鸣,天都快亮了。
他简单的抱着徐瑶,在招待所的单人床上打了个盹儿。
天刚蒙蒙亮就爬起来,离开招待所,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去了县城的东南角。
他还记得,那里有一个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
除了附近农村有人挑菜来卖之外,偶尔也会有一些外地人来倒卖一些小商品。
其中最畅销的就是衣服鞋帽,尤其是皮鞋是最受欢迎的。
八九十年代,出去打工的农村人,几乎是人手一件西服。
穿西服皮鞋,不仅是一种时尚,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因为以前沿海的工厂老板,就是戴墨镜,穿西服踩皮鞋,手里拿着个大哥大,操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
就像是买车一样,买个奔驰,你不用替车说话,奔驰会替你说话。
在八九十年代,无论是出门办事还是请客结婚,穿身西服,就是成功人士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