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吃烤肉吗?”
先生微微偏头看我,“你做的?”
“不是,路上买的。”我老实回答,“下次我再给您做,今天时间不太够,先将就一下。”
先生颔首,直起身子合上书给我让出了位置。
看我直接把整个木盆都放到了桌子上,先生忍俊不禁。
“你这段时间都是这么吃饭的?”
“这样比较方便嘛。”我无所谓的笑了笑,把其他餐具也都拿了出来,“反正我都不是贵族了,还那么讲究做什么。”
先生明显不太认同我的想法,但他也没说什么,还帮着我把肉排移到了餐盘上。
烤肉我是在附近的餐馆买的,和以前一样是自备食材和加工费,除此之外我还在店里买了些面包和蔬菜沙拉,和两碗浓汤,准备当配餐。
我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只不过以前都是找的老板娘,可她现在不在弗格斯了,负责厨房的沃特又跟我不对付,自然还是去别家店买比较保险。
芬里尔可以只靠烤肉活下去,我却是不行的,别说是连着吃好几天了,才吃了两顿我就有点腻了,哪像是芬里尔,满满一盆烤肉对它来说也只是塞牙缝的程度,吃再多也不用担心变胖或是消化不良。
真是羡慕啊,永远也吃不胖的体质。
说起来我最近一直这么暴饮暴食的,还顿顿烤肉,会不会胖了?
用过晚饭后,我把这个房间让给了先生,自己去楼下又开了一间新房间。
别想多了,我不是想让先生被我的气味包围,哪怕睡着了也会梦到我,我会这么做只是因为先生有洁癖而已。
不是那种握一下手就更不得洗掉层皮的恐怖洁癖,先生的情况不算太严重,但也很抗拒用其他人用过的东西。
很不幸的是我也包括在内,但用先生的话来说,和其他不认识的人比起来,我的还算能接受。
不得不说,在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我还是很高兴的,哪怕同样是被嫌弃了也很高兴。
恩,我应该是疯了。
因为已经打算离开了弗格斯了,新房间我就只定了一个晚上,原先的房间也在出门前把剩下的定金都退了。
我是这么打算的,但看到守在前台的是沃特后,我就放弃了把钱拿回来,目不斜视的带着先生去了后院。
我可还没有把他的事告诉先生,要是知道了先生应该会很生气吧?
虽然我也很高兴先生能这么护着我,但要是会因此发生麻烦事的话,我宁愿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反正今天离开后我们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哪怕是看在老板娘的面子上,我也愿意退一步,前提是他不要主动来找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