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打了。”沈叙没收我手机。
“不要。”我用两只手抱住他胳膊,搂得死死的,“我不打了,不打了,你把手机还我”
像被撕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我几乎是用低微至极的语气求他了,也许是我的姿态过于不堪,导致沈叙别开头的速度太快,让我没能看清他脸上那一瞬间的心碎。
于是谁也没有提手机的事了。
“有什么话,可以和我说。”僵持许久,沈叙轻轻把手机还给了我,“对不起,不应该抢你手机的,因为刚才看你哭了很担心。”
我拿回手机,贴着胸口抱着,被子拉得高,稍一低头就能闻到被套消毒液的味道。
“他以前对我很好的。”折腾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反正漫无边际地说吧。我从被子伸出左手给沈叙看,“这是他给我做的。”
“你很喜欢吗?”沈叙瞥了眼手串。
“很喜欢。”
“现在也喜欢?”
“是的,还喜欢。”
“它是不是有点大了?”
沈叙忽然以审视的眼光去看那串珠子,我这几个月掉了点体重,珠子搁在突起的腕骨上,确实显得不太和谐,我不适应地往回收了收,把它脱在手掌里握住,“再大也看习惯了,戴了好多年,是我男朋友上学的时候给我做的。他从每个勘察的地方敲走一块矿石样本,自己车成了项链,但是买的模具尺寸不对,挂我脖子上像沙僧,只好取下来改了改,挑颜色最好看的几颗串成手串你看中间这颗带点白色的,是玉雪山上的石头。”
“这颗呢?”沈叙点点其中一颗褐色的珠子。
“甘肃戈壁。”我笃定地说。
沈叙笑了下,“记这么清楚。”
我用力按下那颗珠子,直到它嵌进肉里。
“人还难受吗?”沈叙问我。
我摇摇头,注意力一被分散,胃里的绞痛就缓解不少。
“那这颗呢?”沈叙点着一颗红珠,它比其他珠子都小一圈,看起来也新一些,因为是后来才加上去的。
“红玉髓,是宝石,在拉丁文里叫‘血肉’。”我看着它,感到一阵窒息感的疼痛,这颗宝石是他求婚之后送给我的,材质不算高级,但拜托了一位手艺高超的老师傅磨成正圆,价值便涨了涨,串在两颗孔雀石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