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40。
接下来我俩的生活也过的挺平淡的,陆天旭天天开着车陪着我去上学,碰到小课没法混着上课的时候,他就在屠叔馆等我;碰到大课了,他走去上课比我还积极,我一开始还是挺反对的,觉得这样神烦,他浪费时间我也不自在。
结果我跟他抗议之后,他一脸受伤地看着我,然后把我干了个天翻地覆之后,我就再也不敢说些什么了。
我不是怕他,而是对于他那种“我得了抑郁症”的神情,我实在是有一些受不了,我自己也发现了,自从决定和他好好谈恋爱后,我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就对他心软。
所以久了之后,对于他的跟班行为,我也就不再抱怨了,反而有点庆幸起来。因为课越上到后面,我就越觉得听不懂了,特别是大课,几百人一个节课,教室又大,我听力本来就很薄弱,要是教授声音一轻或者周边有窸窸窣窣的说话声,我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被打散,因此也很难认真地听讲。
还好我有哆啦A旭,我听不懂的地方课后他会再和我说一遍,考试前给我划重点,上课帮我记笔记,我俩要是都漏了记笔记,他就厚着脸皮帮我问老美要,他除了床事其它啥都听我的,这让我十分满意。
就这样一个月后,他去了纽约,我也不知道他是去干嘛的,他只是吩咐我出门多穿些衣服,然后就匆匆出了门。
我愣着脑袋看他开着路虎离去的背影,莫名地产生了一种伤感。
我想我最近太习惯于依赖他,他这一走倒是让我有了些不适应。
我有些烦恼,发现陆天旭太狡猾了,居然又这种方法把我困住,我居然还着了他的道,太傻逼了。
啧,这感觉真不太好。
为了舒缓我郁闷的情绪,我特邀(蹭他车)2B一起去趟沃尔玛买食材,可他居然头也不甩地拒绝了我,然后开着他的坐骑遥遥而去。
我神伤地看着地面,走吧,你们都走吧,让本大爷独自一人茕茕孑立藏身于这天地之间,与万物生灵作伴。
默默地哀伤了几秒钟后,我昂首阔步地走到了公交车站,等着把我送到沃尔玛的公车。
一个人的生活,也是可以那么精彩的,我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如此想道。
41。
美国除了几个大城市,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小农村,我们那疙瘩就是其中之一。
T大在A镇,而沃尔玛在离A镇有30分钟车程的B镇。
没车的穷逼们只能等着半小时一趟的连接AB两地的公车,所以,没了陆天旭之后,作为穷逼之一的我也只能掐着点赶这趟车在两地穿梭着。
但最后我还是失误了。
我竟然忘记了周六的公车系统会比工作日早些结束,随着最后一辆回程的公车在我眼前直悠悠地开走,我泄气地将手上从沃尔玛买到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地上一扔。
太他妈倒霉了。
天色开始昏暗,冷气直逼我而来,我裹了裹衣服,耸肩缩颈地从裤兜里拿出手机,给2B打去。
在我十多次的电话轰炸下,他扔没有接起,最后我一怒火中烧,看着不争气的电话,终于下定决心:2B,你将从我的“患难好友”列表滚到“遇难时见不到人的废物”列表,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在原地溜了两步,想着该怎么办,想着我今天要是不回家,就该冻死在这了。
陆天旭是帮不上什么忙了,我连电话也懒得给他捎去,免得他帮不上忙还嫌我笨。
我先拎起大包小包的东西就往沃尔玛里边儿走,想着先避避寒再慢慢地想办法。
但是,当我看到两个黑头发黄皮肤的男人推着一车的东西从沃尔玛里出来时,我立马就激动了,我蹭蹭蹭地跑上去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其中一个子稍矮,体型微胖,皮肤倒是挺白的男人点了点头,一开腔就是一口流利的京腔:“怎么了小哥儿?”
“你们住哪啊?”我一脸期待地等他们回答“住A镇”。
可不想,另外一个高个子,酷着一张脸的男人将京腔小哥揽了过去:“别瞎和人搭讪。”
也不知道是说给我听的还是说给京腔小哥听的,我也是一脸尴尬,的确,我那问题是挺像“嘿,哥们儿,说说你住哪,今晚我去偷点东西。”
可是,这点难度能撂倒我吗?
自然是不能。
于是我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发动了引以为傲技能,死皮赖脸地挡住他们的去路:“都是中国人帮个忙呗,我没赶上最后一趟公车回A镇,真的真的,我是T大的学生,我给你们看学生卡。”
说完,我就放下东西,开始在兜里摸摸拽拽地拿出一张印有我证件照的学生卡递给了京腔小哥。
他看了看后转头对酷哥说:“别鸡贼鸡贼的,人家点背儿,咱帮帮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