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大清的专属,但也不代表别的朝代就没有以文字定罪的时候了,就为了防着以后被人拿过来做文章,所以每个故事,孟昔昭其实都写的比较隐晦。
除了第一个,女主人公是杀掉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剩下的,都跟夫妻没有关系。
第二个故事杀掉的是哥哥,第三个故事杀掉的是老鸨,第四个故事则更隐晦了,仍然是女子当故事的主角,但她从头到尾都没杀人,而是起了一个侦探的作用,去调查一桩陈年旧案。
一对夫妻离奇离世,十来年都找不到线索,女主人公经过一番调查,发现事情跟他们当年雇佣的丫鬟有关,他们折磨这个丫鬟,逼她干所有的活,不给饭吃,让她只能吃院子里的杂草,有一日男主人醉酒,不慎掉进了井里,女主人吓一跳,连忙推搡丫鬟去救人,丫鬟脚步慢了一些,被女主人扯过头发狠打,丫鬟痛得反手一推,女主人踩在丫鬟刚刚拔下来的杂草上,杂草中有露水,减少了摩擦力,女主人一下子就跌倒了,而且就这么巧,跌在院中的斧头上,当场毙命。
丫鬟吓坏了,再看男主人也已经淹死了,惊慌之下,感觉这是个机会,于是跑去报官,说自己出去干活,一回来,家里就变成这样了。
古代可没有推理小说,楚国公主看的呼吸都屏住了,尤其是看到丫鬟打扫井边的脚印,然后又模仿着女主人,凌乱的走了几步的时候,她不禁疑惑,真的是巧合吗?真的不是这个丫鬟干的吗?
然而死无对证,丫鬟流着眼泪把当年的事情说出来,很快,就把女主人公打动了,她说,既然是意外,那她以后就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以后,丫鬟还是可以清清白白的做人。
楚国公主看着最后的这句,清清白白的做人,看了好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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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故事简单粗暴,是切入点,让楚国公主一下子就注意到,杀人,是破局的关键。
第二个故事继续加深这种印象,每个主人公都是被欺压的形象,让她渐渐的能和自身联系到一起。
而真正的关键,其实就是这第四个故事。
杀人,说的轻巧,但真的要去实施的话,除非对方穷凶极恶,不然谁听了以后不把自己的脑袋摇成拨浪鼓?
好死不如赖活着,上到皇帝、下到平民,所有人都把这句话奉成真理,杀人是为了不被欺压,可杀了人就要偿命,结局依然令人绝望。
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这世上发生了奇迹,发生了怎么都不可能发生的巧合,比如,她还没到匈奴,单于突然死了,那她就不用再嫁人了。
这想法一冒出来,楚国公主心里抑制不住的感到高兴,可下一秒,她又垂下了嘴角。
单于死了有什么用,匈奴的规矩是男人可以继承自己父亲、兄弟的妻子,即使这个单于死了,后面还会有新的单于出现,而哪怕这几个单于全都不要她,等她回了大齐,终有一日,还是要被父皇送到某个陌生的地方,给某个陌生的异族人当小妾。
所以说啊,奇迹,也救不了她。
……
孟昔昭从楚国公主的大帐门口离开,转身就去了太子殿下的大帐。
而守在门口的侍卫看见他,朝他行了个礼,然后转身,进入帐中通禀。
不像楚国公主那里,还要先出来一个女官来问他有什么事,没过多久,那侍卫就回来了,把帘子掀开,对孟昔昭做了个请的动作。
不远处,詹不休出来喂马,看见这一幕,他不禁顿了顿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