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得到命令,两个大队长立即离开旅店来到门外召集士兵。
“都集合!该出发了!”一个大队长大声喊道。
在村子里休息的士兵立即起身,牵着马聚集在一起。
麦迪森与里昂一同从旅店里面走了出来。
“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接下来我们的工作就不会这么轻松了。
我们将面对成百上千的地精,那些杂种卑鄙、无耻,还有剧毒,一旦你松懈,它们会就张牙舞爪地朝你扑来!
所以,把你们的剑给我磨利点,一剑就把那些畜生的脑袋割下来!
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士兵们兴奋不已。
他们总算是可以去杀地精了,不是因为他们多想为格兰扁伯爵做奉献,而是击杀地精算军功!
获取军功是士兵晋升最快的途径,然而除了战争时期,军功难得,大多数士兵混一辈子,当一个小队长就已经到头了。
而现在,他们可以通过击杀地精获取军功,他们怎么能不兴奋?
除了士兵之外,附近一些散兵游勇也渐渐靠了过来。
这些人三两成群,亦或者独自一人,大多是游手好闲的混子,想要跟随在麦迪森的军队后面捞点好处。
对于这些人,麦迪森并没有驱赶,甚至还默许了他们的存在。
对他而言,这些人关键时刻还能拉出去当炮灰什么的,比牺牲自己的士兵划算多了。
当然,如果这些人不听命令,且关键时刻拖后腿的话,他不介意先把这些混子流氓喂地精。
“你!”
麦迪森扫了一眼聚集在附近的散兵游勇,忽然被一个气质独特的家伙给吸引住了。
与其他发育不良的家伙不同,这一个身材上比他都不差。
而且这家伙还穿着一身轻甲,腰间挂着长剑,还别着匕首,整个人也精神很多。
“我?”那个人显然没想到会被麦迪森注意到。
“对,就是你,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麦迪森问道。
“迈凯伦·弗朗西斯,一个赏金猎人,大人。”迈凯伦微微行礼说道。
“赏金猎人,很好,就你了!”麦迪森点点头,他将目光重新落回四周的混子身上道,“我知道你们想干什么,我不阻止你们。
但是,都给我听好了,你们想要跟着我们捞点好处,那就必须听话!
现在,你们都听赏金猎人的,谁要是敢乱来,不要怪我不客气!”
“是的!我们肯定听话!”
“好!”
……
但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有人当即反对道:“大人,我们可以听您的,但凭什么听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