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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 作
“宣传”的名与实
德籍犹裔维克多·克伦贝勒(Victor Klemperer)在《第三帝国的语言》里提出了一个相当经典的问题:“什么是希特勒最有力的宣传工具?是他和戈培尔的个别演讲吗?”与当时大部分人的想法不同,早在该书出版的1947年之前,克伦贝勒就极度清醒地发现了纳粹的秘密:“不,最有力的影响不是来自个别的讲辞或文章、宣传单张、海报与旗帜;这种影响力不是透过那些必得清醒地、有意识地吸收的东西而达致。”“相反地,纳粹主义之所以能渗进人民的血肉,靠的是一些单词、词组和语句的结构,靠着广泛、机械而又不自觉地重复使用它们达到百万次以上。”其实克伦贝勒的发现不只适用于纳粹德国,而且还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一切社会的通性。
政治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当它不再只是官方成套使用的术语,还是每一个人虽然都觉得它是陈腔滥调,却又毫不在意地以之沟通的时候,它的效果就能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了。
克伦贝勒增补了席勒美学的名言“被教化的语言能为你写作和思考”,他进一步指出:“语言不只是简单地为我写作和思考,它还逐渐宰制了我的感觉,我整个人的精神存在,使我毫无置疑毫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弃给它。”
例如“宣传”,它本来是中性的,只不过在我们的语用习惯里,“宣传”多半和好事拉上了关系。虽然也有“负面宣传”的说法,但究竟比较罕见;平常一说“宣传”,就总是意味着有些很正确很伟大的东西,不能不让大伙知道。
“宣传”的反面大概就是“炒作”了。一个人要是肆无忌惮地公开胡言,引人注意,我们会怀疑他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成名。想出名不是坏事,但太想出名就有点不正常了,所以我们不齿地说他的举动是“炒作”。“一小撮别有用心”的海外媒体人捉着中国丁点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不放,还惹得其他同行纷纷跟进,这就更是“炒作”了。因为我们可以断定那很“不可告人”的用心其实就是“反华”。
技术上讲,“宣传”和“炒作”几乎没有分别,都是有企图有计划地把一个讯息从一个小圈子扩大开去,四散传播。但由于炒作是不好的,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说总是正确的政府在“炒作”什么;相反地,“炒作”二字一出,那些被指控的炒作者必定就是心怀不轨的可疑分子。
“宣传”与“炒作”之分别存乎一心,端看那条要被推广的信息正面与否。但在长久的使用传统之下,于稳固的意义联系之中,我们再也不用先去判断某段讯息本身是否正面,只要搬出“宣传”,那被宣传的东西就是正面的了;相反地,如果看到“炒作”二字,那被炒作的东西也自然就是负面,毋庸再说。
举个浅近的例子。三鹿集团曾经在发现产品含有三聚氰胺之后,向政府提出报告,“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给企业召回存在问题产品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避免炒作此事给社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这段话翻译成:“请政府好好管一管媒体,别让我们的问题曝光,别让我们挨骂;最好能让我们静悄悄地把产品弄回来。万一媒体广泛报道了问题产品的事,社会大众以后就不再相信我们公司,那可就惨了。”
为什么一家企业如此可鄙的意图,竟能用上这么义正词严的修辞去包装呢?也许他们以为只要使出了“协调”、“良好环境”、“炒作”和“负面影响”等一系列官方熟悉的术语,他们和政府就有了彼此沟通甚至相互认同的基础。其实每一个中国人在媒体环境中耳濡目染,应该都能自如地说出这类冠冕堂皇的大话,而且都以为这些言辞能够把自己和政府的正面立场绑在一起。因为这一连串词语都有价值定向的明确效果,特别是“炒作”。
一般而言,媒体是很喜欢“炒作”的。它们有如亚马孙河里的食人鱼,一闻血腥,立即空群而出。问题是用“炒作”去形容大众传媒的这种特性并不恰当,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别有居心的刻意图谋,而是市场倾向主导的结果。为什么大家一窝蜂地报道问题食品?那是因为读者关心。反过来说,假如某个不太重要的官员在某个不太重要的场合做了“重要讲话”,就算媒体很善意地去配合炒作,恐怕也炒不起来,因为打呵欠的受众对此不感兴趣。也就是说,真正在推动炸作的不是什么媒体,而是整个社会的民情。
有些人总是用“宣传”的模型来理解“炒作”,似乎一切备受关注的议题都是少部分人努力推广积极散播的结果,仿佛除了政府之外,媒界背后还有一个地下宣传部,老是想弄些坏消息出来,搞乱“大局”。可是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所有人其实都明白,从北到南,自西往东,全中国这么多这么杂的传媒,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威力庞大的小组织可以策动大家一起讨论某件事。
虽然用“炒作”去形容传媒的集体关注并不准确,因为它完全建立在“宣传”概念的反面,以传统官方的模式去理解现代的大众传播。但它仍然有用,理由是它带有负面的价值联想,能够很笼统很含糊地定性不利于自己的情势。就像三鹿集团那段报告一样,把所有自己不愿看到的新闻都说成是“炒作”,好让政府和他们站在一起去对抗那些看不见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分子。虽然,那“一小撮人”其实是全部的消费者。
原题为“什么叫做‘炒作’”,发于“牛博网”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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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二)
市容重要还是生计重要
当几乎所有中国城市都宣传自己要和国际接轨,要建立既文明又现代的新城面貌时,它们大概不知道其实自己又落后了。2006年去世的教母级都市学教授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她的经典名著《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里所致力推翻的,乃一种自20世纪初叶以来横行全球的“现代主义城市观”,那正是当前主导中国城市规划和管理的理念,早已被欧美各国批判摒弃的一种意识形态。
根据雅各布斯所言,这种意识形态期望一个城市有四通八达的宽大马路、光亮整洁的市容、恰到好处的公园和装饰。整个城市的布局仿佛是为神而设,好让它从上而下把一切看得一目了然。在这个城市里面,该工作的地方有人工作,该生活的地方有人生活,所有商业活动也都局限在划定的区域,彼此之间分得清清楚楚,绝不混淆也因此毫不混乱。
如此完美的城市真是合应天上有,人间只在规划展览馆;一旦变成现实,难免就会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