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傻愣愣地站了半晌,回头看向吃光了的蒸屉与面碗,长叹一口气只能自认倒霉,幸好那两人也没点多贵的东西。
走到桌旁收拾碗筷,端起面碗只听见里头当啷一声,老板晃了晃碗,倒去面汤便瞧见里面有一粒铜钱大的珍珠。
那珍珠圆润色亮,别说是付饭钱,就是盘下他这家店也未尝不可。
丁清抓着周笙白的手腕不自觉地在用力,周笙白便被她拉着穿过小巷跑到了另一条街上,见她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去,眼底多了几分玩味来。
贴着手腕的掌心皮肤温热,纤细的手指干净白嫩,袖中露出了一截脆弱的手腕。周笙白想反握回去,或许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将她的手给折断。
出了巷子丁清便没跑了,她方才算了一下早饭钱,也没多少,那老板店里还有两个人,他不至于丢下现客追上来。
“你是惯犯?”
周笙白问她。
丁清松开了他的手,不自在地道:“也不能算是惯犯,只偶尔做过几回。”
“有几回?”
周笙白双手背于身后,右手的手指轻轻抚着方才被丁清抓住的左手腕处,指腹似乎还能触碰到她身上的余温。
“十七、八、九……二三十回吧。”
丁清眨巴眨巴眼:“也许更多次,没记住,也没算过。”
二人走上主街便没跑了,周笙白靠着墙边走,丁清在他外侧,偶尔侧过脸去能看见他过高的身量,有时路过矮屋的屋檐下还得略弯腰低头。
她伸手拉了拉周笙白的衣袖,他看向她。
丁清道:“老大你走外侧吧。”
周笙白自然地走到了外侧,丁清绕到了里面,恰好屋檐上有昨夜暴雨的积水,一大滴落下要砸在丁清的头顶,周笙白伸手接住,水珠于他掌心绽开。
“吃过霸王餐,那也偷过东西?”
他问。
丁清老实点头:“是,偷过几回,但不是每次都能成功,反倒是死了之后比较容易得手,毕竟活人拿死人没有办法。”
“挨过打吗?”
周笙白像是闲聊的口气。
丁清也与他闲聊起来,心想这也算周笙白想要了解她这个手下了。
“挨过打。”
“活该。”
周笙白忽而一笑:“谁让你不给钱还偷东西。”
“嗯。”
丁清没为自己辩解,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她年幼还活着的时候,爹娘在世,家中也请过教书先生教导过她,人要之礼义廉耻,懂遵纪守法。吃霸王餐和偷东西都不是好人应当做的事,但有时活着都成问题,更别说是当个好人善良地活着了。
“我当过一段时间的流民,洪水冲破江堤,冲散了半座城池,我爹带着我与弟弟一同赶路,想投奔祖父。”
丁清道:“只是半路上我爹丢下我和弟弟,去找我娘了,我那时年幼,做不了什么,只能带着弟弟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