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把自己脸上的血,抹了一下,放进嘴里尝了尝作为确认。
方来来面带笑容地又记了一笔:“白银子弹……有点意思。”
这个健壮的少年上半身衣服早就扯破了,刚刚他自己甩掉了自己身上羊毛衫仅剩的几片遮羞布,露出了古铜色的粗壮手臂和发达的上身肌肉,如果不是还带了青春期少年特有的纵向线条,他看起来跟那些玩枪上山保家卫国的老老兵似乎没什么区别。
此刻,方来来觉得有意思,别人却已经快要被吓破了胆。
这个人真的是人吗?
攻击的人们看着这个男人手起刀落的样子,心中都忍不住有了这样的怀疑,因为无论是爆发力,还是反应速度,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都远胜于普通人,更难得的是,他似乎有非常非常丰富的对战经验,他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似乎都不如他本人的手脚利落。
方来来这个还称不上是男人的半大男孩儿,他们查了许久的资料,也坚定的认为他是一个生活在阳光底下的、惫懒的、混日子的学生。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会变成杀|人机器,而且他的各项指标,都比他们这些游走于黑暗的“专业人士”更加专业。
方来来下手越来越狠,一开始的时候他还记着自己应该只是让这些人失去攻击力,除了那个被拧断了脖子的,其余的他都还留了一手,那些人身上最重的伤也不过是被那第九个人射来的子弹打到了而已。
到了后来,他意识中勉强还有的事情也不过是“留一个活口”。
上辈子的时候,方来来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心里其实住着一只猛兽,那个猛兽看见了鲜血会激动,没有战争则会变得萎靡。
因为当初他的老师就是这样调|教他的,时时刻刻都有战斗,时时刻刻都有胜利,只有这样才能催着他不断的往前走,并且毫无畏惧。
他像是一个被人精心打造的战争机器,靠着心里的恨与怒,他撑过了所有的考验,终于从老师的手里被打磨彻底,才换来了回归部队之后的扶摇直上。
在那样的人生中,他没有什么可流连的,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颂的--也许原本有,可是这辈子他遇到了路俏,就知道自己的上辈子简直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所有人都不该以战争为荣”这是路俏身体力行告诉方来来的道理。
他以为自己不会懂的,或者懂了之后也不会放在心上的,可他低估了自己的心,心会软,会疼,会觉得自己的祖奶奶一生峥嵘,最让人觉得敬佩的不是她的战功赫赫,而是她现在还能蹲在街边吃一碗热乎乎的牛杂。
只是这些感悟也好,感动也好,都不能撼动他的本性--那个自私自利,渴望争斗、渴望鲜血的枭雄。
幸好,重生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遇到了路俏,而路俏却是与他的本质属性完全相反的一个人。
路俏要的是克制,无限的克制,那种就算把自己变成泥巴也要又软又平不耽误别人别人往上走,让别人踩在自己身上而毫无怨言的克制。
这样的克制不是因为她太弱而是因为她太强,并且她自己深知这一点。
这样的路俏在方来来的眼里就是个傻子,可是因为她是路乔,因为她是方来来的偶像,所以方来来让自己去接受这样的做法。
压抑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像路俏,是方来来无意中在做的事情。
偏偏这一群人,激发了他骨子里面的凶性。
远处那第九个人,已经打算撤离了,他六枚子弹打出去,却没有一枚命中了自己的目标。
那一枪又一枪不仅误伤了同伴,更是把他自己的勇气都打没有了。
他面对的那个根本就不是人,分明是一个恶魔,甚至比恶魔还要可怕。
此时方来来的身上已经沾满了别人的血,可他并没有停下来准备,这八个人中,已经有四个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另外的四个想逃却不能,想死也很难。
他就像是在玩弄着老鼠的猫,懒洋洋的伸着爪子,就把这些老鼠,送进了一个可怕的地狱里。
在这些人心理防线被突破的尖叫声里,他硬生生的踩断了一个人的腿骨。
他的手上高举着一把匕首,那匕首的尖,正对着一个人的脑袋,以他的力量,以这把匕首的锋利程度,下一秒,这个人的脑袋就会被这把匕首生生的捅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