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金铃感动难言。想到曾经因为此事误会过他,更冤枉过嫣儿,她更觉羞愧。
龙御风便趁势单膝下跪,“本想再找个环境更美,布置得更优雅温馨再向你求婚。但思来想去,还是在这里更有意义。我在这里,将我一手打造的百纳交给你,也将我自己交给你。哦,对了,我的所有财产,也以转让到你的名下了。这是跟凌傲宇学的,我原来还有点讨厌那家伙的,但上次跟他喝酒,他说他将他所有财产都给了嫣儿,一个男人爱自己的女人,就应该倾其全部,这句话,让我觉得他是个真汉子。我也要做个真汉子,我也要倾我所有来爱你!金铃,我一点也不比他差,嫁给我好吗?”
他打开手里的盒子,那颗为她私人定制的戒指再一次出现在她眼前。
金铃抽泣着点头,“我答应嫁给你,但是,我们等嫣儿醒来,我们跟傲宇和嫣儿一起结婚好不好?”
龙御风也知道她对嫣儿深怀愧疚,又已经对嫣儿建立起了浓厚地疼惜之情,更加确定她是一个善良重情的好女人。因此,他欣然答应道:“好,等嫣儿好了,我们和他们一起结婚!”
又过了一个月,嫣儿肚子里的宝宝已经六个月了。期间嫣儿几次生命危险,医生也说要放弃,但都因为凌傲宇地坚持而挺过来了。
嫣儿和宝宝好像也都很喜欢凌傲宇的血,每次凌傲宇给他们输完血后,嫣儿的生命体征就要高很多,宝宝的生命力也会顽强很多。
“之前那次嫣儿小姐大出血,就是凌少爷一个人给她输的血。可能从那以后,嫣儿小姐的身体,就慢慢对凌少爷的血进行融合,这也是现在为什么嫣儿小姐和宝宝都更适应凌少爷的血的原因了!”医生解释道。
“那就别再用傲世员工的血了,以后就都抽我的吧!”
众人都担心他,但是为了减少嫣儿和宝宝的危险,都只好沉默同意。
凌霸天看着已经瘦得连身上衣服都空荡荡的儿子,心痛难言。
嫣儿爸妈望着他,也默默流泪。
凌傲宇看着三位白发一天比一天多的老人,都是他的至亲,他为他们做不了什么,只能安慰:“爸,妈,你们别担心我。我虽然看着瘦,但是底子还很不错的。我天天都在努力锻炼,努力补充营养,少点血没事的。我这么能吃,以后一定会补回来的!”
嫣儿爸妈都拉住他的手,默默心疼。
凌霸天抚摸着儿子瘦可探骨的脊背,心疼得恨不得用自己的血肉来补养儿子。
凌傲宇将他们挨个抱了抱,又进去给嫣儿输血了。
这一次,他没支撑住,晕了过去。恰好在他晕过去的那一瞬间,嫣儿的手指动了动。
这一次输血后,医生惊喜地发现嫣儿的生命体征强了很多,竟可以安全地撑到宝宝满七个月了。凌傲宇醒来后,听到这个消息,捂着脸,喜极而泣。
这个消息,无疑代表,宝宝至少可以安全出世。如果够幸运,也许在生宝宝的时候,嫣儿很有可能因为宝宝而醒来。
因这一次输血超标,短期内很难再给嫣儿输血,凌傲宇便每天吃更多的饭,喝更多补血的汤,出去锻炼也更勤。
这一天,初夏阳光明媚,他到生态公园慢跑,碰见一位孕妇,和一位准爸爸。
看那孕妇的肚子,应该八个月了吧。嗯,比他家嫣儿肚子大一点。
突然,那位孕妇不知为何不高兴了,对着准爸爸又打又骂,她自己也哭了起来。都说孕妇的脾气就像六月的天,一时打雷一时下雨一时天晴。那位准爸爸却任打任骂,蹲在她身前小心翼翼地哄着她。
“来吧,来吧,揪我的耳朵吧。只要你别生气,宝宝也别生气了,你想怎么揪就怎么揪……要不,你扯我头发……这样吧,我表演单手捏核桃给你看,再把核桃肉抠出来给你吃,吃这个宝宝会很聪明……”
凌傲宇看着,又是羡慕又是心酸。
如果是她的嫣儿,怀着宝宝生气了,肯定对他不止揪耳朵扯头发,她会把他打成猪头,然后叉着腰让他叫她姑奶奶。
然后他会一一照做,然后撒娇卖萌,各种耍无赖,将她哄得开开心心的。
如果是他,他会单手捏两个核桃。
如果是他,他会将天底下所有的好吃的都搜罗到她面前。
如果是他,……
可惜没有如果。
凌傲宇抬手擦擦汗,却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回到病房,他整好衣服,换上笑脸,然后步履轻快地走到嫣儿床前。
先是照例亲了亲她,然后又亲了亲她的肚子,换来宝宝有力的一拳,然后便笑着开始替她揉按手脚,松弛皮肤,好让血液更好地循环。
期间,宝宝兴奋地频频与他打招呼,他按到哪儿,宝宝就朝哪个方向挥动手脚。
凌傲宇亲了亲被他的小手小脚撑得凸出来的肚皮,训道:“不许调皮,总是踹妈妈的肚子,妈妈会疼的!”
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嫣儿的右手手指,又动了一下,眉头也有松动的迹象。
战战兢兢地终于挨到了宝宝满七个月,嫣儿在众人又是欣喜,但更多的是担忧的心情下,被推进了手术室。
凌傲宇只觉得这一场等待犹如一生般漫长,他像一座雕像一般紧紧盯着手术室的大门,期待着,盼望着,祈祷着,一定要是好消息,一定要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