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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经营(第1页)

以公孙佳对大外甥的了解,这货还是挺想干点正事的,除了蠢点,没别的毛病,心地也还不错,给他安排一个也不难管的县,还给他配了帮忙的人,能有什么事儿叫他半道跑回来?

如果是安排在边境,还有可能是回来报个边患,如果是穷乡僻壤,还有可能是闹了山匪。可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呀!

更不可能是因为吃不了苦头,一则地方上虽然不及京城繁华,也是个正经的富裕县,二则……她安排的事儿,余盛不敢跑!

“一定出了什么事了,”单良也这么说,“您安排的差遣,余小郎君不敢自己跑回来。”

公孙佳道:“那就一起来见见?”

“好。”

“彭先生?”

“好。”

余盛的模样有些狼狈,看得出来是在赶路,这种狼狈又更多的体现在气质上,狼狈中又带了一些别的东西,见到公孙佳,他当地一跪:“阿姨!阿姨帮帮我吧!什么都听您的!帮我这一回!我不信了!”

公孙佳一挑眉:“起来说话。”

余盛爬了起来,说:“阿姨,这世上的人怎么能……那么坏呢?不,他们简直不是人!”

公孙佳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愤怒,这傻孩子一直没心没肺的样子,傻乎乎乐呵呵的,这倒是有趣了。公孙佳道:“说清楚!我问,你答!给你的人呢?”

“在、在、在外面,还、还有人帮我盯、盯着县时,我、我说我、我、我到庙里修身养性做法事了,他们给我遮掩。”余盛想起来自己是朝廷命官偷跑回来的,一时气短。

公孙佳果然问了:“为什么偷跑回来了?闯祸了?收拾不了?”

“呃……”

“嗯?”

余盛又跪了下来,咚咚咚嗑了三个响头:“您一定要给帮我这个忙!我到了县里,本想好好休养生息,把县里搞得富一点,人人有饭吃、有房住。他们一开始还好好的,也奉承我,不过我想,我也得体察民情,就下去了。看到了、看到了,有人在、在……扔孩子!”

公孙佳沉默地看着他,余盛马上说:“我就问是不是养不活,他们抱着孩子就跑了!我就追了上去……”

这就是一个比较曲折的故事了,余盛带人追到了一个村子里,才知道刚才那个要把孩子往河里扔的是孩子亲爹,理由挺简单的,家里人口多,儿子还能咬牙养着,女儿养不活,养大了还要费嫁妆,干脆溺死算了。扔远一点,是为了防止孩子死了之后再找回来。这当爹的还振振有词:“他们有针扎死的、火烤死的,还有拿血涂门上的,我是不忍心,就扔远一点。”

余盛当时气得要死,转念一想,又忍下了,说:“照你这个养法,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先出一注钱,你把她养下来。养大了或许有出息呢?”他当时想得简单,把地方治理好了,大家都能吃上饭了,就不会再扔孩子了。

他也不知道这一注钱要多少,问了一下随从,随从就说:“买个大丫头也才十吊钱。”余盛就拍板:“好。”

当天晚上,他就住在了这个村子里,村子住宿条件比县衙还要差,他睡得不安稳,趿着鞋出来散步,蹓跶远了,被乡土猪圈的味儿给熏得捂着鼻子掉头,漫无目的地捡宽敞干净些的路走。

“然后听到哭声,我就过去了……”

一去不得了,是一家孤儿寡妇,才死了当家人,族里为夺家产,想把寡妇卖了,把家里的孩子“过继”给同族。

“噗,”公孙佳笑了,对单良和彭犀说,“七十年了,这些东西是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这一套!”

余盛懵了一下:“七、七十年?”

公孙佳道:“啊!太婆,就是老太妃,当年为什么带着儿子投奔了姐姐家?”胡老太妃心里明镜儿似的,这起子宗族很多时候它是靠不住的,尤其自己还是个小寡妇的时候。她姐姐、也就是老太后能靠得住,是因为姐姐比妹妹凶悍得多,是个敢提着柴刀堵族长门儿,把族长家的鸡一刀剁头的主儿。

单良插了一句:“小郎君就这样跑回来了?”

“哪儿能啊!”余盛挺起了胸脯,“我当时就要管,他们讲道理没讲过我,说是他们家的事,我说家法再大也大不过国法,亲爹死了,没有道理遗产不给人家寡妇儿子。他们就不乐意了,我调了衙役去拿闹事的人,那个,他们家族有点大……”

对,人家壮丁上百号,把这货给围了。最后是县里士绅见事机不对,两下给劝住了,又劝余盛:“这些事情,乡下常有的。不违君臣父子的道理,要管,是怎么也管不过来的。血脉在儿子,这孩子有人养着,是件好事儿。妇人年轻守不住,与其闹出秽闻来,阖族蒙羞,不如趁年轻发嫁了。”

“那就卖了啊?”余盛脑门冒火,“那是嫁吗?”艹,突然他就想起自己外婆来了,虽然是嫁吧,他突然就觉得以前那个“你们古代女人也太牛逼了,嫁四次”的想法有点不是人!

他咬牙要管,人家宗族可不愿意。竟传出他一个京里来的纨绔看上了人家族里的小寡妇,硬要管人家族里的事儿的谣言来了。

余盛还有点脑子,知道蛮干不行,思前想后,成,是我鲁莽了,我回去抱大腿!他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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