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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每位女侍应生有大小仿佛、陈设各异的专用香闺一间,房首装有编号之绿灯,亮时表示正在上班,房门必然紧闭,我们走过军官部时,进了一间没有亮灯的十调号香闺。

十×号那位娟娟小姐正斜靠在床头看小说,看到总干事带着客人进来,连忙衣衫不整地起床相迎。趁她忙着张罗茶水的机会,我打量这间小小洞房的布置——最显目的是一张庞大的双人床,几乎占去了房间的三分之一,铺着精致的大甲草席,床头并排放着两只鸳鸯戏水的绣花枕头,那本没有看完的《感情的债》也放在一旁,折出花式的锦被则斜置在床当中,洁白的麻纱蚊帐吊在银质的挂钩上,床头有衣柜一个,衣柜上零星地堆着两个皮箱和鞋盒,紧靠着衣柜有一张新的茶几,上面堆着好些小说和杂志。正播着爵士音乐的收音机也放在那上面;茶几的对面有一张小圆桌,桌旁散放着几张椅子。东西对开的窗子被厚厚的蓝色窗帏掩盖着,四壁墙上张挂了一些中外明星彩色的照片,在那些照片中惟一配上镜框的,是一位着高中制服带着“×中”符号和领章的女学生。

许是我端祥那帧女学生的相片出了神,娟娟客气地端来香片茶我也不知道接。于是她找话说:“那张相片像我么?”

“是不是你妹妹?很像你,不过比你……”

“比我年轻是吗?两年前的我当然比现在的我年轻了。”她不在乎的谈吐,好像谈别人的事。

“噢,那你为什么不读书呢?”一位读过高中的女学生会来干这行,怎能不使人惊奇?

“对不起记者先生,我这儿没有新闻,也无可奉告,除非你希望听一位女孩子对现实的控诉!我十七岁时死了父亲,母亲忧伤过度病倒了,弟弟妹妹年纪都小,首先我辍学做事养家,每个月三百的薪水不够付母亲的药钱,亲戚朋友也疏远我们,弟妹们吃不饱饭上学也没有精神,于是我蒙骗母亲,偷偷的以父母给我的本钱去挣钱为母亲治病,由于年纪轻,经验不够,被警察抓到了,以私娼罪名移送金门来,但大多数姐妹多是自愿签约的。

“每当我被客人支配属于上帝的灵肉,我就想该如何支配属于魔鬼的金钱,所以每当我痛苦时,我就以忍受了片刻的痛苦能得到大把钞票来安慰自己。记者先生,你别笑我是个拜金的人,但是金钱能医治我母亲的病,能供给弟弟妹妹的学费,更主要的是我不能像这样容易的做另外的事而得到这么多的钱。

“每个月我要汇两千块钱回家,为了达到这个数目,我尽量使客人满意,于是我的票售出就比较多和容易。初来时夜深人静我也曾偷偷的仗位,后来习惯了。也许是麻木了,我就不常哭了;再说到军中乐园来的人,都是找快乐来的,平常出操、做工、作战紧张的身心,希望到这儿获得暂时的松弛和舒适,我怎么好意思让他们感染我命运的哀怨呢?

“到军中乐园来的人,各种阶级和兵种都有,战士规定到战士部去,士官也有士官部,到我们军官部来的以尉级军官较多。

“并不是校官就不能来,我隔壁房间的十×号,就有位上校组长每晚必定来报到的。校官以上的军官要娱乐可以进高级班,那是矗立在金门模范县新市实践新洋的一座洋捧,因为房子高,同时去的也多为高级长官,于是就有了高级班的雅号。”

进“高级班”的军官,不一定要买“娱乐券”,还可以打茶围,那就是召小姐来谈情做爱一番,泡一杯清茶十块钱,就可以销魂十五分钟,正式云雨的代价是新台币三十元,缠头之资多多益善,据说几位官拜将级的高级军官。也常往“高级班”行走,其中以上校前去消遣的最多,更不乏家有妻子儿女成行者。

一位从事文化工作、官拜上校的长官说:“只要不过忘对家庭责任,偶尔逢场作戏,是我去高级班所持的立场。”

年龄方面:三十岁左右犹未婚配者去的最多,二十来岁的台籍官员去的较少,四十左右的军官和士官多为军中乐园的常客。有的开明部队长,更鼓励部下到这方面去正常解决“性”的冲动,据说到军中乐园也是请假照准的理由之一。

我专心听这位历尽沦桑一奇女的倾诉,没注意总干事何时买了热腾腾的小笼包子,又捧来一大盆卤菜,早有小厮安排下四副碗筷,却不过他们殷勤的挽留,权且与总干事分别就了宾主之位,娟娟和民事官分坐两旁。娟娟更从茶几中取出一瓶金门高粱来说道:“好菜配上好酒。我希望记者先生和民事官不醉无归!”

娟娟替我挟了块白切鸡放在我碟子中:“你喜欢这鸡腿么?”一直保持沉默的民事官也开口道:“别再想如何写那篇文章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干杯!”

这位高中女生娟娟,可真是最有名的人物,我没到过金门,没有见过她。但是十六师的军官们告诉我,每当金门“军中乐园”开门时候,大家都要抢购娟娟的票,为的是要“调高中程度的姑娘”!这个现象,十足显示了自卑的大兵们的许多心态,自然值得特别注意。

“现役在营期间不准结婚”

“军中乐园”制度成立在一九五0年,当时国民党的目的,是限制军人结婚,以利祸国殃民。这种目的,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蒋介石公布的“勘乱时期陆海空军军人婚姻条例”上,便可看出端倪。条例中第二条明定:

本条例所称陆海空军军人指下列各款而言:

一、现职军官佐准尉及学生。

二、现职军用文官及陆海空军技术军士。

第六条明定。

陆海空军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结婚:

一、直接参战或担任紧急防务者。

二、学生在受训期间者。

三、各军事学校受养成教育毕业后分发服务未满二年者。

四、年龄未满二十八岁者,但女性不在此限。

第八条明定:

陆海空军士兵除第二条规定者外,现役在营期间不准结婚。

由此看来,一般“陆海空军士兵”之“不准结婚”,已立法甚明。何况以他们微薄的军饷,要结婚也根本结不起〔注十〕。既然结婚悬为厉禁,所以设立“军中乐园”,以便解决大兵的性欲问题。国民党是很妙的、大脑是很直线的,官坚持只有性欲问题,没有别的,也不准有别的。试看“仁武特约茶室”墙上十七师政战官的布告,便可明白:

陆军第一六零一部队仁武特约茶室娱乐规定:

(八)不得同官兵照相。

(十)不得与官兵谈情说爱。

为什么不准照相也不准谈情说爱呢?原因无他,只是国民党一厢情愿的要仅限于解决性欲问题耳!除此之外,国民党不准还有别的。

“血溅茶室·死作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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