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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已,何必这样招摇过市?要不是有个好家庭只怕他还不如我呢?”

见到周博的时候,萧尘大吃了一惊,在他的心里,博士怎么说也是个有着大学问的人物,温文儒雅是少不了的,相貌清瘦是少不了的。等林风介绍完后,萧尘才慢慢回过神来,看着周博寒暄道:“周博士,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典型的市侩嘴脸。

萧尘见到周博之所以吃惊是因为那个老头不仅仅身材高大威猛,而且还有一只眼睛是瞎的,瞎眼博士萧尘可从没听过,咋一见到自然吃惊无比。

林风也只是依稀听到周博说过一点关于自己眼睛的事,周博年轻的时候对考古非常迷恋,甚至一个人偷偷跑到了史书上记载的楼兰遗址,据说那次回来后,周博的左眼就瞎了。

周博客气的招招手,将萧尘和林风三人让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等众人坐定后,看着萧尘问道:“你叫萧尘是吧,林风和我说过你,说你知道古蜀国的文字,不知道你能不能写几个让我看看?”

“好的,周博士。”卷了卷褂袖,萧尘做出一副要写字的摸样,慢慢走到周博早已经准备好笔墨纸砚的书桌旁,却迟迟不肯下笔。

林风眉头一皱,这家伙该不会是装腔作势其实不会写吧?他可是说过自己没有练过书的。周博却只是很随意的笑了笑。至于天佑,他的眼神中则是自信,那是一种无可替代不可比拟的自信,他小小的心里也许正在暗笑,笑林风为什么不相信鬼见愁。

萧尘走到书桌后,拿起狼毫,蘸了蘸墨汁,深吸口气,突然笔走龙蛇,以迅若闪电的速度在宣纸上龙飞凤舞起来,一分三十秒,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三十秒,萧尘已经将一张宣纸写满,只是奇怪的字符,林风和周博都不认识,不过萧尘刚才展露的那一手已经震撼了周博,仔细观看,周博发现这些字自己虽然不认识,但每个字却都是下笔如有神,没有十年以上的功夫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字。

“好字。”周博叹了一声,看着面不改色萧尘轻轻鼓掌。

“见笑了。”萧尘笑道,放下狼毫走到了林风站的地方。

“萧尘,不知道你对考古了解多少?对于我们这些考古的人又怎么看?”周博眼含深意的问道。

萧尘微微一笑,道:“周博士,说心里话吧,我只是一个小山村的农民,哪里有时间去研究钻研考古这一门大学问,况且我连小学都没毕业更没有那个资格了。”突然间,萧尘话锋一转,继续道,“不过,我对考古虽然不清楚,但也知道考古讲究的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就免不了去掘坟挖墓,我家的老头子以前说这种勾当是损阴德的,我不信,只要顺风顺水的话总能挡灾消难的,就说台北故宫博物院的那颗翡翠白菜吧,当年的国民党还不是挖了慈禧的坟墓才得到翡翠白菜的,可国民党现在依旧还在,我就想,国民党挖坟墓的时候肯定请了什么高人,不然也不会安然无恙到如今了。至于考古的人,我觉得至少得懂得什么叫风什么叫水,哪里的坟墓可以动,哪里的坟墓不可以动,否则,恐怕下场很惨。”

听了萧尘的话后,周博似有所思,沉默一会儿后,感慨道:“确实,古人的坟墓可不是那么好挖的,是有报应的,对了,萧尘,你愿不愿意在我这里呆着?也许你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萧尘笑了,这老家伙果然是要收自己当学生了,看来林风对他的了解真的很深。周博也确实不是一个有着门户之见的人,只要你肯学,你有基础,他就会收,为此,他也遭受了南大校长无数次的指责,只是他依旧我行我素,他当然不怕校长,整个南京城也只有他一个考古学博士,他有嚣张的资格。

随后和周博又谈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后,周博吩咐林风将萧尘带到了研究生宿舍。宿舍是两人房,不大也不宽敞,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宿舍里住的另一个人就是林风,不过林风这段时间基本不在宿舍里住,按他话里的意思是他得回去照看处于弥留之际的爷爷,一个跺跺脚南京城都会震动的人物。

林风走后,萧尘趴在床上侧身看着天佑,笑道:“臭小子,感觉怎么样。”

天佑沉默了半响,道:“没又一村好。”

是啊,金窝银窝也比不上他们的狗窝。不过萧尘已经下定决心要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另一个狗窝,一个让自己可以学到知识的狗窝。

23 嚣张

生活就是一场战斗,平凡的人只能输给生活并且继续苟且的生活,勇敢的侠士则能够挥剑斩断重重困扰一往无前。WwW、QunabEN、coM萧尘知道自己万万不能成为一个平凡的人,不能被生活击垮,他要做侠士,一个百万军中敢取上将首级的猛者,一个一身虎胆的武士,但光有这些还不够,在知识泛滥的如今,萧尘知道自己只有跟上别人的步伐才能不被淘汰,所以,在南大的校园里,萧尘变的异常忙碌,凭借着小学没毕业的文化萧尘开始翻阅《唐诗宋词》《高等数学》等一系列书籍,萧尘知道自己当前最欠缺的是知识,所以他开始恶补,除了跟随周博做一些考古研究的课题外他几乎将全部的时间都花在了阅读上,一天睡四个小时他都舍不得,每天天还没亮的时候他就会打开电灯开始阅读,刻苦的程度和高中的那群考大学的孩子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做课题研究的时候,周博每每看见萧尘红彤彤的眼睛时心里总会没来由的一震,这个孩子的刻苦程度已经超过了自己的想象,简直就是玩命。周博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虽然身材依旧魁梧但已经有些佝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为南京城培养出一个考古学的博士,否则,一旦自己下去了南京城就会后继无人,北京上海的那几个老熟人就会更加嚣张更加肆无忌惮的指责南京城。年轻的时候周博也想过去北京或者上海发展,但一想到自己的家乡南京在考古方面实在缺少人才就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南大的执教生涯中,这一来就是三十年,三十年中他收的学生寥寥无几,当然,大部分的原因是现在的学生几乎都对经济管理这个行业情有独钟,因为这个专业可以帮助他们更好的发家致富讨老婆,偶尔几个要学习考古的学生,周博却看不上他们的资质,可萧尘这个半路出家并且只有半吊子文化的农民却对上了周博的脾胃。

前几天萧尘抽了个空,花了三千块钱把天佑送到了离南大不远处的一间小学。这天,萧尘刚从周博的研究室出来回到春华楼寝室的时候,电话铃生嘀铃铃的响起,电话是学校装的,这东西其实已经属于可有可无的鸡肋,试问南大的校园里哪个学生没有手机?当然,萧尘是例外,他可舍不得花钱去买一个动辄上千的手机,就是花两百块钱从扒手那里买个二手的他也觉得心疼。看了看来电号码,萧尘有些纳闷,这号码好像是天佑那间学校的老师留给自己的,一边想着是不是天佑那个小王八蛋在学校里给自己惹事了一边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的拿起了话筒,

“喂。”

“喂,你是萧尘吧,你好,我是张天佑的班主任,我们上次见过面的,你要是有时间的话能不能来学校一趟,我有点事情要找你商量。”一个温柔的女声从电话那头慢慢传来。

“哦,好的,我马上过去。”放下话筒,萧尘甚至还没顾上换鞋就穿着一双五块钱从地摊上买来的拖鞋出门了。看着车流如潮的马路,狠了狠心,萧尘叫了一辆出租车。

打电话来的人叫单可,是天佑的班主任,其实就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拿到教师从业资格证的女孩,萧尘前几天把天佑送去的时候就是这个女孩接待自己的,印象谈不上深,萧尘也没有拿眼睛去仔细的瞟那个女孩,不过那次的交谈中,萧尘知道这是一个性格温顺到没有脾气的女孩,有着一头柔顺的长发,穿的永远清淡舒适绝不会妖媚的去穿短裤暴漏自己的美腿或者穿紧身的上衣却不带胸罩。

萧尘虽然不清楚单可找自己要做什么,但他大致猜到肯定少不了天佑的原因,那个小王八蛋在又一村的时候就敢跟比自己大了5岁的小胖干架,就算被打的头破血流也会咬着牙往上冲,浑身上下都是一股子野性难驯的味道,更何况他现在的教室里那些毛头小孩几乎没一个是他的对手,他还不占山为王?嘴里骂了一声,萧尘对着司机喊道:“师傅,麻烦你快点。”

来到学校,辨认出道路的时候,萧尘敲响了单可的办公室。

“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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