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晨和白小兰异口同声的说了出来。
“没错。”顾晨默默点头,又道:“当年之所以小偷如此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飞贼刘的存在。”
“这个人,偷盗技术非常娴熟,而且每次作案,都是不留痕迹,很难让警方找到蛛丝马迹。”
“因此那时候,老百姓当中也是传出过多种版本,主要就是把飞贼刘夸张化,以至于许多小偷将他当做偶像。”
“是呀,10年前的江南市,的确经历过盗窃猖獗的一段时间。”白小兰也是配合的点头,继续说道:
“而且那个时候,警方还真拿飞贼刘没办法,我还听说,飞贼刘每次作案之后,都会留下一些自己来过的证明,有这事吗顾警官。”
话筒递给顾晨,顾晨也是默默点头:“没错,白记者刚才提到的东西,飞贼刘的确干过。”
“那是什么?”白小兰赶紧又问。
顾晨道:“是一个用狂草书法写下的‘刘’字。”
“啊?”白小兰故作惊讶,面对镜头也是调侃着说道:“为什么要留下一个‘刘’字呢?还是狂草?他这是要秀书法?”
“当然不是。”顾晨轻笑一声,摇了摇头:“他并不是要秀书法,而是一种偏执的体现。”
“偏执?”白小兰表情一呆。
顾晨默默点头:“我们将他捉拿归案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说,没有什么为什么,只是一种偏执,就像告诉我们警察,有本事就抓到他。”
“啊?”听闻顾晨的说辞,白小兰又是一呆:“他竟然这么嚣张?那我可不可以这么理解,他是在向你们警方宣战?”
“可以这么理解吧。”顾晨默默点头,也是不由分说道:“他曾经是一名钢丝厂员工,因为受到领导排挤,给他穿小鞋,因此心中才有了报复的心理。”
“可那时候的飞贼刘,有自己的家庭,要养育女儿,如果跟领导硬杠,用打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他必然会丢掉工作。”
“所以他思来想去,最终想出了一个龌龊的想法,那就是偷东西。”
“偷领导的东西?”白小兰惊道。
顾晨默默点头:“他当时是这么说的,他说,那些得罪过他的领导,他都偷过,而且做的不留痕迹,让那些领导在上级面前丢尽了颜面,这让他心里产生了愉悦感。”
“可就是这个该死的愉悦感,让他意识到,自己有偷窃方面的天赋,似乎还做的不错。”
“所以在之后的几年中,钢丝厂因为效益不佳,飞贼刘也因此下岗,但他意识到自己的偷窃技巧后,便开始了偷窃这条不归路。”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他疯狂作案,警方却拿他没办法。”
“听着街头巷尾的邻里都在议论‘飞贼刘’的事情,他站在一旁非常兴奋。”
“天呐!”听到顾晨这么一说,白小兰也是不可置信道:“这飞贼刘也太可怕了。”
“没错。”顾晨默默点头,又道:“也就是以为这种身份的转换,让他心中暗爽。”
“要知道,当初那些谈论飞贼刘的街坊邻里,可是把飞贼刘说的神乎其神。”
“也正是因为这种极度扭曲的讨论,让飞贼刘开始意识到,其实游走在法律边缘,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关键看着那些前来调查的警察,在询问自己关于飞贼刘的事情后,他更是感觉无比自豪。”
“所以……在这种扭曲的自豪感下,飞贼刘开始了偷盗这条不归路?”白小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