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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页)

电话是孙小娆打来的。

那天,刘易阳猫在厕所里给孙小娆回电话,并且让她“听话”,对此,我除了拐弯抹角发了一顿脾气之外,并没有再付出任何举动,没有明着问他是不是红杏出了墙,也没有暗着去搜集有关孙小娆的情报。这一是因为身为一名自认为相当有素养的新时代女性,我不乐于动不动就放下身段,去和丈夫探讨“陈世美”或“下堂妇”的问题,二则是因为以我对刘易阳的了解,我有十足的把握,就算他近来有了勃勃的贼心,暂时他也不具备那个贼胆儿,换言之,在我离开他刘家之前,他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胡作非为。

而今天,这孙小娆又跑到太岁头上动土来了。

第二十一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4)

我用大拇指和食指捻着刘易阳的手机:“能当着我的面儿接吗?”如果他敢说半个不字,我的手指就会那么不小心的一抖,而我手上那助长不道德行为的现代科技产物,则会啪嗒一声落地,结束它那罪恶的一生。

“当然能了。”刘易阳佯作人正不怕影子歪。

“喂,小娆。”“宋总说的?”“好,好,我本来也正打算去公司的。”“好,我这就到。”刘易阳四句话句句一本正经,与那天说“听话”的口吻判若两人。看来,我这当妻子的,多多少少还具备着震慑他的作用,至少目前,他还不好再我眼皮底下撒欢儿。

“这回是真的没法在这儿吃中午饭了,公司开会。”刘易阳在与小妖通过电话后,仍好意思把我圈在怀里。

“台前的通知你这台后的开会?”我大胆质疑,小心求证。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公司上了个新的节目,小娆是其中一个主持,今天宋总召我们所有跟这节目有关的人员开会,台前幕后全包括了。”

我无话可说,只好目送着刘易阳的背影渐行渐远。他的左肩比右肩略低,据他说,那是因为在高三那年,他一直用左肩背着我们两个人沉重的书包,而好用右手领着我的手。他说这话时,我曾建议他:“那以后你就用右肩替孩子背书包吧,早晚会平衡过来的。”然而如果我们离了婚,等到锦锦需要背书包的那天,刘易阳会在哪儿呢?大概早就把我们娘儿俩当作上辈子的往事了吧?

等我再步入家门时,锦锦正在她姥姥的怀里号啕大哭,而她姥爷正站在一边问她姥姥:“这孩子怎么了?哪不舒服啊?我怎么不记得佳倩小时候这么哭过啊?”于是她姥姥白了她姥爷一眼:“佳倩小的时候你不正满世界地外交呢吗?她哭不哭的,你哪里知道?”

我抱过锦锦,把我爸拱向门口:“她饿了,您出去,我好喂奶。”

家里地儿大的最大好处,就是令我可以免于在有除了我丈夫之外的男人在场的情况下大敞胸脯。我把我爸拱出他的卧室,他大可以去客厅看看电视,去餐厅泡泡茶,去客房躺一躺,去书房上上网,甚至去活动室挥挥他的高尔夫球杆,而不至于像我公公似的,只能站在厨房的窗边想想心事。在这个家里,我爸妈还特地给我和刘易阳留了一间房,给我们备好了床铺衣柜,电视电话,但可惜,为了照顾刘易阳的情绪,我们在这儿过夜的次数,用十根手指头数都绰绰有余。

锦锦面对我的乳头显得焦躁不安,她一会儿含,一会儿吐,并不像以往饥饿时那样大口吞咽。听着她的哭嚎,我也变得同样焦躁:“妈,她好像不饿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接下来,我和我妈齐上阵,将哄孩子的招式一样一样耍出来,举高高,唱歌谣,藏猫猫,我甚至还学了猪叫驴叫,无奈,锦锦对我们视而不见,自顾自哭得惊天地泣鬼神。我大汗淋漓地听着她的嗷嗷声,耳朵嗡嗡作响。然后,我听见我妈问我:“唉,佳倩,你听她是不是在喊奶奶?”

我整个人安静下来,聆听着锦锦的哭声,果然,她并不是在嗷嗷,而是在“呐呐呐”地叫嚷着,像极了“奶奶”的发音。

我一屁股跌坐在床上,两眼发直。我妈见状,立马改了口:“哎呀,我可真是老糊涂了。这么小的孩子,哪懂得喊人啊?再说了,就算会喊,那不也得先喊妈妈吗?世上只有妈妈好啊。”

“不,在锦锦眼里,奶奶是比我这个妈妈亲的。”我自言自语道。

第二十二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5)

这时,我突然异常思念刘易阳,突然产生了马上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来到我面前的冲动。我要让他看看,这个在我肚子里生长了二百八十天,曾让我呕吐不止,腰酸腿肿,行动笨拙,彻夜难眠,最后随着我的羊水血水汩汩而流,伴着我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而呱呱降生的小生命,是如何将我摈弃的,看看他那辛劳的妈妈,是如何令锦锦在除了饥饿以外的时间里,对我这个妈妈的怀抱和安抚无动于衷的。然后,我要扑在他的怀里大哭一场,跟他说:“如果我只能在你和锦锦中间选择一个,那么我选我的锦锦。”

终究,我也没把正在开会的刘易阳叫到我面前来,因为我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如果他真来了,也准保会说我小题大做,甚至说我黑白不分,把婆婆的助人为乐,舍己为人臆想成拆人骨肉。准的。更何况,这会儿的他,面前还是那一对桃花眼,一把杨柳腰的孙小娆,若我真的召他回来,岂不是太不人道?

锦锦终于哭累了,累得只剩下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她泪盈于睫的楚楚模样,令我整颗心揪得皱皱巴巴的。我把再无反抗力量的她搂在怀中,心中既酸又涩。我妈在一旁一口一口地叹气:“唉,你还是得多跟孩子近乎近乎,要不然,孩子跟你不亲,可就太让人寒心了。”

如此一来,我妈也终于跟我统一了立场:对于锦锦,我婆婆向我伸出的援手,是有利有弊,甚至是弊大于利的。

我的产假在锦锦将满四个月时到期了。在我重回工作岗位的前一天,我带着刘易阳参加了一场我的一位大学同学的婚礼。陈娇娇也参加了,不过,她带的男伴,竟不是那跟随了她四五年之久的崔彬。

新娘子是我和陈娇娇的同班同学,姓金名玉,听着就富丽堂皇。校园中的金玉默默无闻,成绩平平,体胖,脸圆,肤白,眉清目秀。而如今在社会上磨练了三年的金玉比陈娇娇更摩登,比童佳倩的一半更苗条,不说别的,光看她露肩礼服上的那一对锁骨窝儿,估计就能把她手里的那杯香槟全盛下了。

婚礼的场面空前盛大,不然,我和陈娇娇这等跟新娘子虽同窗四载,但说过的话却多不过四十句的泛泛之交也不会在此露面。婚车是一水儿的大奔,至于多少辆,我压根儿没数过来。酒席是设在了一家五星级饭店的广东菜馆里,诺大的宴会厅里,从这头儿看不见那头儿,桌子一张一张铺着金黄色的桌布,别的菜不说,光是主食鲍鱼捞饭就足以让我和刘易阳不枉此行。而我这个当妈的对刘易阳那个当爸的说:“咱一会儿马上回家,我也让锦锦尝尝鲍鱼味儿的奶。”

金玉没完没了地更换着礼服,中西交替,五颜六色,各式各样,我看得眼花缭乱,就是看不出这个金玉到底还保留了原先那个金玉的什么。

新郎官唐明清不是中国人,也不是黄种人,而是一位美籍非裔。唐明清是他的中文名字,跟金玉一样,古典味儿十足。据说,他是由美国一家知名医药制造商派驻中国工厂的科研人员,而金玉则是他手底下的科研助理。

金玉和唐明清形影不离,看上去就好像奶油离不开巧克力。

第二十三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6)

陈娇娇坐在我的右手边,盯着满桌子的菜干咽口水:“你说,我今天要不要暂停我的减肥行动呢?”

“不要,”我果断应答,筷子依旧挥舞:“这菜虽好,但量小,少你一张嘴,我们就能多吃一口。”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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