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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家有淑女 6(第1页)

当初余韵接受了义父义母的恳求,来到市里的达非书画学校学习并住在义父的家里时,不仅是爸爸想了多天才痛下决心,就是余韵自己的心里也有一段十分压抑的过程,这倒不是她不适应义父家的环境,她从小不仅是爸爸的掌上明珠,也是义父义母心目中的宝贝,这当然是跟爸爸和义父有着生与死般的考验有关系,还有余韵本来就是个既聪明又懂事的姑娘。纪云朋过去时常对爸爸说让他带着余韵去市里生活,两个人的一切他全包了。可爸爸却是个死犟的人,他对纪云朋说我这个样子去了那里能干啥?你有钱不假,可我向你要钱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义父对此直摇头叹息,可余韵却觉得她爸爸身上那股子气节真让人敬佩,她觉得她有着一个了不起的爸爸,就光是他在生死之间对他的朋友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就是一条真正的汉子。

义父见余壮生死守田园靠卖字画赚两个小钱却落个逍遥自在,也知道人和人的路子不同,做出对生活的选择也就大相径庭,可余韵长大了,他却动起了真格的了。他从小就让余韵管他叫义父,按照纪云朋的想法,这个孩子就由他抚养得了,可余壮生决不答应,现在他却一本正经地对余壮生说:“你这辈子怎么样,能不能成名,我可没有什么办法,也帮不了你了。可是对于我的干女儿我可是有责任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都要把她带走的。我的家你也知道,我对余韵的感情你也看得出来,我是不会让她受到委屈的。”

余壮生苦苦地想了几天,他怎能让余韵离开他,即使暂时的分别也让他受不了。可从余韵自身的角度讲,他觉得凭着自己的实力和理论水平已经不能对余韵有丝毫帮助,城市里的各方面教育毕竟是这个村子里没法相比的,他如果不成器,他就是死在这里也无撼,可让女儿和他一样,那是无论怎样都是不可以的,于是就对纪云朋说:“那你就把她带走吧,可是,你可不要太惯着她。”

余韵作为两个家庭的女儿,同时享受着关心和疼爱,可她打小就懂事,在爸爸的耳濡目染下她几岁的时候就喜欢随便抹上几笔。很快余壮生就发现女儿在绘画方面的特殊才能,这要比他自己成名还有使他兴奋。余韵也懂事,见爸爸喜欢看她涂涂抹抹的,也就认真地学起画来。当她在十五岁的时候的一幅画在省里的中学生比赛中获了奖,就暗自决定一定要做一个有名的画家,让爸爸为她而骄傲了。

从家里出来住在义父家开始时有些不习惯。这里的一切都是讲究的,高档的,而她的那个家却是简陋的,寒酸的,义父义母对她可谓无微不至,可她时刻都在惦记着自己的爸爸,如果有时间她就回去看爸爸一眼。她的懂事更加赢得义父义母的喜爱,却时常饱受和她同样年纪的阿音的数落和白眼。但她从来对阿音都是忍让,阿音的盛气凌人和无理取闹时常被义父一顿臭骂,这更让阿音对她咬牙切齿。

她忽然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离开这里住进学校去呢?她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已经不需要别人的照料。离开阿音,这个家就会安静许多,也可以还阿音一个做独生女儿的甜蜜和幸福。她知道,他们这一代年轻人都是不能容忍别人的,阿音的做法她并不觉得奇怪,她也绝对不是怀恨阿音。如果不是这样的关系,她一定会和阿音是不错的朋友,其实她们过去本来就很好,只是住在一起后就产生了摩擦。现在是她应该避让的时候了。她这样做爸爸也一定会同意的。

江达非是一个真正的学院派画家。他的理论在省里的美术界堪称独树一帜,一向以先锋派自居。他不但画画得好,还很会经营自己的才能,他的达非书画学校在省内十分出名。在城市边缘的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达非书画学校那幢现代化的高层楼宇很是气派。楼上设有学生的寝室,许多外地的学生都住在学校里。她班上的许多同学也都是住校的。

如果做出这样的决定,义父和义母能同意吗?

不过,她很快就想出了让他们同意的办法,那就是学校现在正是教学的最关键时期,因为再过两个月就要高考了。她的目标是中央美术学院,这是江达非给她定的目标,他说他还没有一个学生考进过这个美术界的最高学府,现在就看你的了,我觉得也只有你最有希望。是的,许多人对她对有这样的期待。既然这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就要全力以赴。

她觉得这个理由是说得通,也是能够让他们接受的。

第二天是星期天,可以晚一些去学校。早晨,她打开窗帘前,想起昨天夜里飘下的雪花,以为室外一定一片银装素裹,天地之间一片刺眼的白色。真实的情况让她多少有些失望,窗外依然是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大地,还有裹着厚厚的冬装匆匆行走着的人群。天地之间似乎充满了一片肃杀的景象。春天为什么还不到来?如果下点雪也好,她就不喜欢这样沉闷的毫无生气的冬天。

也许昨天夜里天上只飘下了那么几片雪花吧。尽管有些失望,但这样的情绪也就一闪而过。室内温暖如春,她穿上一件黄色的胸前有着一个小松鼠图案的薄绒衣,下穿一件白色的紧身绒裤,轻轻地走出自己的房间。

每天早晨,她走出自己的房间时,义父义母往往已经出门去公司了,而阿音在这个时候是不会起来的。阿音的作息时间是午夜后躺下,中午时分醒来,吃了饭就没影。

余韵下了楼,坐在餐厅的桌子前,热了杯奶喝下去。阿音现在还不是该起床的时候。她还有些惦记阿音昨天晚上受的伤。她在阿音门前站了片刻,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今天阿音是不会出去的。她头上和手上有伤,该好好地在家待两天。

她走出家门,向学校的方向走去。清冷的风一阵紧一阵慢地延着地面向上刮来,她有些发热的脸被风一吹就觉得有些凉凉的,很是舒服。气压很低,可能真要下雪,高楼大厦都笼罩在低气压里。城市的环境保护搞得不错,如果在过去这样的天气就会烟雾缭绕,鼻子嘴里都是灰末子,可现在一点这样的东西都不见,这也许是冬天越来越让她喜欢的又一个原因。

突然,一辆自行车横在她的面前,她刚要躲开,就听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她一看不要紧,她自己都觉得一抹开心的笑容挂在了自己的脸上。

“呀,是你。”

一个个子高挑,身材茁壮的青年站在余韵的面前,他就是潘英凡,一个刚刚读完硕士的英才,潘英凡的爸爸与她爸爸、义父是小时候的朋友,他们如今都是腰缠万贯的富豪,只有她爸爸依然是个穷画家。对了,她想了起来,昨天晚上他还去参加了她的生日宴会,还和他喝了一杯酒。

“看得出你今天像是挺高兴的呢。”

她依旧笑着:“我为什么要不高兴呢?”

“那就好。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要上学校。你这是要去哪儿?”

“去公司上班。就是那家公司。”他的手指往前面一指。

前面一幢大楼的门前挂着新大网络的牌子,她知道这是一家不小的公司,生意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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